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受理有什么规定,怎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1 13:20:11 223 人看过

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受理:

1、管辖,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2、受理,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雾霾天行车造成交通事故如何分担责任

雾霾天行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责任的划分,根据作用大小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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