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附期限赠与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9:50:58 137 人看过

一、什么是附期限赠与合同

附期限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合同生效合同无效可变更、撤销合同合同效力纠纷效力待定合同

(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三)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四)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特别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五)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特别注意: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六)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三、赠与合同在什么时候生效

(一)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二)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三)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这些条件都成立时,赠与合同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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