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交担保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8 22:03:00 78 人看过

夫妻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交担保程序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人民法院批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一、相关法律依据

财产保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价值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申请不当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时提供保证。财产保全主要适用给付之诉。

财产保全制度是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

离婚诉讼是解除夫妻关系的变更之诉,如果同时兼有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给付内容,可以适用财产保全措施。

离婚财产保全及担保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解读该条规定,主要包含了两层含义:

第一,离婚诉讼案件,作为原告的夫妻一方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供担保的数额可适当降低;

第二,离婚诉讼案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在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因此,离婚诉讼中,提出财产保全的一方应否提供担保及担保的数额,应根据是否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及具体案情而确定。

如果夫妻其中的一方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是可以提出对于共同的财产进行保全的要求的,但是需要走相应的担保程序,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对财产有保全的需求,但是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对财产进行保全的,也是可以执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财产保全抵押担保费怎样计算,财产保全的程序
    一、财产保全抵押担保费怎样计算人民法院裁定财产保全后,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而财产保全担保的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二、财产保全的程序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
    2023-04-18
    234人看过
  • 财产保全是否适用于行政诉讼,财产保全程序
    一、财产保全是否适用于行政诉讼财产保全适用于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二、财产保全程序(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3.有价证券:知道债
    2023-04-18
    59人看过
  • 进入执行程序保全需要续封吗,财产保全的程序
    一、进入执行程序保全需要续封吗民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如果是执行已经保全的财产,保全到期后一般是需要延长保全期限,但如果执行其他财产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延长保全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
    2024-01-19
    78人看过
  • 财产保全公司账号是否需要提供
    财产保全公司的账号是需要提供的。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需要提供被保全财产的线索,如果保全的是银行存款的,需要提供被申请财产的银行账号。申请人应当尽最大可能摸清被告(被起诉方)财产状况,如有无房产、车辆、股权、银行存款、支付宝存款等等,只有在原告清楚地知道要保全被告哪些财产时,法院才会受理诉讼保全申请,并按原告的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的财产,防止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2024-04-30
    482人看过
  • 财产保全需要等额担保吗,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条件
    一、财产保全需要等额担保吗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并不是要提供与申请财产等额的担保,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二、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条件1、申请人具有合法的起诉资格,财产保全是为了保护在诉讼期间被申请人非法转移、藏匿资产等手段对判决执行效果产生影响的一种保护性措施,而申请人必须是具有起诉资格,同被申
    2024-02-04
    134人看过
  • 财产保全担保是什么,为什么要做财产保全担保
    为何要做财产保全担保由于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有可能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导致一定的损失,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申请人申请有误的,申请人应对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法院在申请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申请保全财产等值的经济担保,保证对财产保全不当的损失进行赔偿。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提供的保证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
    2023-06-14
    343人看过
  • 担保人能否要求财产保全
    担保人可以要求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在不立即进行财产保全其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是应当提供担保。一、法院车子被保全怎么办?车被法院保全了可以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后申请解除保全。如果不申请解除保全的,则车辆可以正常使用,但是不能进行买卖、抵押等活动。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二、欠钱被起诉后银行卡会不会被冻结欠钱被起诉后银行卡可能会被冻结。诉讼在没有保全的情况下,判决生效申请执行后会被冻结银行账号。这个时间一般需要6个月左右。如果债权人在诉讼前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或者在诉讼中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会在受理保全申请后48小时内对欠款人的账号冻结。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
    2023-06-28
    419人看过
  • 执行阶段财产保全不需要提供担保吗
    一、执行阶段财产保全不需要提供担保吗民事案件到了执行阶段,就不能申请财产保全了,财产保全应当在起诉前或者诉讼中申请,到了执行阶段,应当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
    2023-06-17
    187人看过
  • 抵押房地产能否提供财产保全担保
    1、抵押房地产能否提供财产保全担保。财产保全的功能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判决前处分争议标的或者在判决生效后处分用于执行的财产,防止争议扩大,保证判决的有效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不当的财产保全措施,将会对当事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造成损害。例如,在申请人要求的范围之外冻结当事人的全部银行存款,将限制对方的经营活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还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限于当事人有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人的财产,不得对外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不采取保全措施。因此,财产保全的范围不得超过申请人要求的范围或者争议财产的价值。只有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的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实现申请人的权益,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第二,财产保全的条件应当是:。
    2023-05-08
    361人看过
  • 申请总担保的程序,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
    一、申请总担保的程序申请总担保需要经过以下的程序:1.确定总担保的金额总担保的担保金额应相当于权利人上一年度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之和。若权利人上一年度未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或者仓储处置费不足人民币20万元,则总担保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2.由银行出具担保函确定了应当提交的总担保金额后,权利人应当向已获准在中国大陆境内开展金融业务的银行提出出具总担保保函的申请并签订担保协议。银行根据担保协议,按照海关总署规定的格式出具以海关总署为受益人的总担保保函。总担保保函的有效期为担保人签发之日起至第二年6月30日。出具总担保保函的银行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履行法定义务承担连带责任。3.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提供总担保并提交相关材料。4.海关总署核准总担保的申请海关总署核准知识产权权利人提出的总担保申请,应向申请人发出核准通知。总担保申请自海关总
    2023-04-25
    238人看过
  • 申请人是否必须提供财产保全担保人?
    对的,这样做是防止有些人恶意保全,损害他人利益。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担保人会有风险吗肯定是有风险的。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设定财产保全制度,其初衷是为了充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效法律文书能够执行,防止被告一方在诉讼过程中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但是,由于保全申请往往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要求,通常非常紧迫,而为了确保保全效果,一般不能事先通知被告听取其意见,民事诉讼的公平性原则也要求法官在庭审结束之前不能对案件的裁判结果预设立场,因此法院在审查原告保全申请的过程中,往往只能进行形式上的初步审查,而不进行实质审查。而一切诉讼皆有风险,无论原告在起诉时认为自己的诉讼请求如何合理合法,理论上其均存在败诉可能。而财产保全作为一种
    2023-07-05
    347人看过
  • 担保是否需要夫妻双方签字
    担保人不需要夫妻共同签字,但担保人本人必须在场签字。担保人在场签字可以保证担保合同的真实性,同时贷款担保人与出借人间成立担保合同关系,如果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间不成立担保合同关系,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一、银行做担保需要签字协议吗需要。担保人没有到场签字的贷款合同合同有效,但是担保条款不生效。担保合同的那部分无效,借款合同是否要根据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银行贷款合同依然有效,但是如果经鉴定担保合同非您本人签字,担保合同无效。二、仅法人公章的担保函有效吗合同要求有担保人,但担保人没有签字,合同当然是有效的,但担保合同是无效的。因为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无论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是否存在,是否有效,都不会影响主合同的法律效力。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
    2023-03-07
    166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是否需要担保
    看情况而定。担保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担保人是否可以撤销担保合同?在符合合同撤销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撤销权一般是由合同相对人基于重大误解、胁迫订立合同或者是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等情形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行使的,因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担保人可以提出撤销担保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
    2023-07-03
    295人看过
  • 夫妻一方以共有财产作担保另外一方是否需要承担
    夫妻一方以共有财产作担保另外一方不需要对担保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怎么写?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遵循以下原则: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照顾付出较多方。二、关于离婚负债分割问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
    2023-04-03
    133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在诉讼过程中,是否需要提供财产保全担保?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28
      在某些特殊情况中,财产保全确实需要提供担保。这种情况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类是诉前财产保全,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法院提交相应的担保材料。否则,申请很可能会被驳回。第二类是诉期间财产保全,在此阶段,申请人并不需要强制提供担保。当法院认为需要设定担保的必要性时,它有权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交担保。如果得到了法院的明确指示,那么申请人就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
    • 夫妻共同财产保全需要担保吗?我们做离婚财产保全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6
      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为防止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为防止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
    • 2022年离婚时申请保全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提供担保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4
      离婚时申请保全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提供担保。
    •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担保的吗?程序是什么的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财产保全担保包括申请财产保全担保和解除财产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实质上是当事人的一种诉讼行为,因而具有不同于一般担保的法律特征。财产保全担保的制度价值在于追求程序正义和维护实体公正,并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中国现行的财产保全担保制度有待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 破产程序是否要申请财产保全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5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等法律文书,运用国家司法权,依据法定程序迫使被执行人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的行为及其程序。与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相一致,执行程序的目的同样是为了实现个别清偿,与破产法所要实现的概括式公平清偿目的不符。因此,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即使人民法院已经接受了当事人的执行申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