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了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要怎么样量刑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第
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二、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认定
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如《土地管理法》(1988年12月29日通过)、《国务院关于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城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2、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认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应当经过什么程序
62人看过
-
研究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刑罚的适用问题
324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如何处罚
159人看过
-
如何认定新刑法中的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440人看过
-
什么标准下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才立案?
141人看过
-
串通倒卖国家土地的具体犯法处罚是怎样的
381人看过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应当经过什么程序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一般来说,案件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移送审查起诉,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到达人民法院。而后,由法官对案件进行审理,充分了解案件的事实、证据等材料,继而对案件进行裁判。裁判的过程就会涉及到对被告人进行量刑处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必须是通过合法的程序来完成的,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着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那么将会构成我们国家《刑法》228条所规定
-
-
刑法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判罪标准?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3以牟利为目的,违反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具体处罚法规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3犯本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行为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31.客体要件。 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3.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本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