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有争议该找哪个部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5:14:48 324 人看过

一、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一)土地发生纠纷,先找村委会调解。调节不好,再找乡镇所调解,最后找法院合法解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房屋确权纠纷怎么解决

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口头协议需要有第三方人认证。按照确权之诉提起诉讼。

(一)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三)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四)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

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

(五)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三、土地确权后旧土地证还有效吗?

土地确权后,并没有改变土地的位置或者面积等实质性内容的,原来的旧土地证依然是有用的,土地确权并不是对旧的土地证予以废止,而是对其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所以,土地确权后旧土地证依然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解决拆迁争议该找哪个部门提出诉讼
    一、解决拆迁争议该找哪个部门提出诉讼拆迁纠纷可以找拆迁的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房屋拆迁补偿应当包括哪些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应当包括如下项目: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还有相
    2023-06-30
    474人看过
  • 村干部不给土地确权去什么部门找
    村干部不给土地确权,可以向党委、政府办公室(厅)或党委农工办举报:1、党委、政府办公室(厅)负责各县土地确权工作总体协调。2、党委农工办负责政策研究和工作督查。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2022-02-03
    225人看过
  • 邻居纷争找哪个部门
    调解委员会
    一、邻居纷争找哪个部门先找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解决。如果,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没能调解好,可以找当地派出所解决,还是解决不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为先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再当地派出所,最后找法院,发生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可以通过法律解决吗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
    2023-06-16
    130人看过
  • 租房合同争议找哪个部门调解
    租房纠纷可以找居委会、派出所或者房管所进行调解。在遇到租房纠纷的时候,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可以先协商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话,那么就只能找当地的居委会、派出所或者房管所进行居中调解了。如果还是协商不好的话,那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了。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人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3.房屋租赁合
    2023-03-17
    32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所有权确认由哪个部门负责?
    一般情况下,农村土地确权通常是属于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管的。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出现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调解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农村土地确权什么意思农村土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土地权属都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51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
    2023-07-01
    367人看过
  • 哪个部门可以解决土地确权纠纷
    一、哪个部门可以解决土地确权纠纷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土地确权以后可以买卖吗土地确权以后不可以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也不能自由买卖,不过土地确权后承包权可以继承。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
    2023-07-18
    29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找哪个部门和邻居发生纠纷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1、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4-05-10
    335人看过
  • 想租政府的土地找哪个部门
    1.举报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向乡、镇政府信访举报。2.举报经济问题,向县反腐办举报。3.举报个人、治安、刑事相关的,向派出所举报。村委会强征农民土地的行为应向哪个部门投诉可以明确的是村委会无权征地。一、举报政府官员怎么举报去纪委举报,如果发现有政府官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以向这个公务员的本单位领导投诉举报,同时也可以向他的上级机关或者纪律检查部门投诉举报。可以采取直接投诉,也可以电话或者信访投诉,并且可以要求得到处理结果。二、怎么投诉当地政府的违法行为你可以向该政府部门的同级行政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三、村干部违章建筑违反什么纪律违反村委会组织纪律,属于违法行为。村委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厂房,属于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可以向土地所
    2023-06-23
    336人看过
  • 土地确权是由哪个部门管理,如何办理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存在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妥善处理机动地、经济地、荒地等问题。凡是已纳入承包地管理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管理;未纳入承包地管理的。不进行确权登记,但应按实际面积登记在册。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间,农户自行或者流转给别人在承包地上建房、挖塘等改变农业土地用途的,仍按原来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在实测面积时减去占用面积,并进行备注。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延包时家庭实际承包人口为基础,家庭个别成员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迁入城镇居住、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土地延包后,新增家庭成员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农户之间进行承包地互换的,互换后的土地没有纠纷,按现在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对存在纠纷的,先解决纠纷再
    2023-03-17
    57人看过
  • 宅基地确权有争议找谁?
    一、宅基地确权有争议找谁?1、宅基地确权有争议找村委会,乡镇的人民政府,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处理决定、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什么情形不予确权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
    2024-01-22
    375人看过
  • 拉土车夜间扰民该找哪个部门?
    拉土车夜间扰民应该找环保部门。拉土车夜间扰民,除了可以找环保部门外,还可以通过报警处理。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22点至次日6点钟,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一、小区内的噪音扰民怎么处理小区内的噪音扰民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1、上门协商。直接找到噪音的制造者,进行协商。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调节,毕竟同在一个小区生活;2、当居民对周边噪音进行投诉时,政府的投诉受理中心会根据噪音的种类,把投诉件根据职责来转交给各个相关的主管部门,而相关部门就会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来对噪音进行查处;3、归市公安局管理的噪音具体包括:(1)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是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商业经营活动;(2)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发出的噪音;(3)家用电器、乐器或
    2023-06-23
    59人看过
  • 劳动法劳务争议找哪个部门解决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024-04-30
    376人看过
  • 劳动争议纠纷找哪个部门比较好
    一、劳动争议纠纷找哪个部门比较好?可找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申请劳动仲裁流程1、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案件受理当事人或委托代理方(例如九源劳动保障机构)向管辖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以及相关证据。2、等待申请审核,拿《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五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
    2023-04-13
    41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哪个部门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是为了依法保护农民群众的土地承包权益,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有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而颁发的证书。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民依法享有国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民如果没有此证,则无权私自在土地上进行任何一切工作。农民凭此证确立了对土地的承包权后,可对土地进行开发、生产利用,以取得一定的经济来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以及解决农村的土地承包原始数据和资料保护力度的缺陷问题等。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行为处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
    2023-03-27
    40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村干部确权问题,村委会不给土地确权,能找哪个部门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5
      村干部不给予土地确认权,可向党委、政府办公室(厅)或党委农工办公室通报:1、党委、政府办公室(厅)负责各县土地确认权的整体协调。2、党委农工负责政策研究和工作审计。土地确权和使用权纠纷,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职场之间的争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的个人之间.个人与职场之间的争论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
    • 土地没有确权给打错了怎么办?找哪个部门?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1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土地确权咨询找什么部门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7
      土地确权该找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规定如下: 1、第一条 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定。 2、第二条 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 ②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 土地确权纠纷处理,到哪个部门来确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以下简称“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土地确权后土地证是哪个部门去管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7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认权利的主体是乡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应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