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否可以兼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09:15:11 393 人看过

交通事故赔偿、第三人所致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待遇不可兼得。

理由:

1、《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第三人所致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的赔偿办法,没有作出规定并不说明受害人可获得双重赔偿,要求双重赔偿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目前我国没有任何法律明确规定受害人在此情况下可获得双重赔偿。

2、《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意图,只是为了使劳动者及时获得经济补偿,而不是为了使受害人因此而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制定本条例。”国家推行工伤保险的目的,只是为了使工人救治得到一定的保障,使工人的损失得到一定的补偿。所谓补偿,是指对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填满即可。补偿不同于赔偿,当受害人已得到人身损害责任方足额经济赔偿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已无须再给予补偿,这才是条例的本意。

3、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也不支持双重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条第一款,是在没有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工伤待遇的规定;本条第二款是在有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当事人有选择权,既可依工伤条例要求工伤待遇,也可选择依人身损害赔偿要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没有规定赔偿权利人既可向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又可要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我国很多省市的工伤实施办法里都明确规定此情况不得双重赔偿。

①上海市工伤保险办法第四十四条;

②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

③浙江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八款;

④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条;

⑤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⑥云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⑦山西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⑧黑龙江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十八条;

⑨河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

⑩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3: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损害赔偿能否同时获得
    法律百宝箱导读:工伤保险赔偿是劳动者在因公伤残或患职业病伤害后获得赔偿以及对因公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障关系。而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他人故意和过失行为侵害他人权利,导致损害后果的发工伤保险赔偿是劳动者在因公伤残或患职业病伤害后获得赔偿以及对因公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障关系。而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他人故意和过失行为侵害他人权利,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行为人应给予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工伤保险赔偿和民事损害赔偿关工伤保险赔偿是劳动者在因公伤残或患职业病伤害后获得赔偿以及对因公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障关系。而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他人故意和过失行为侵害他人权利,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行为人应给予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工伤保险赔偿和民事损害赔偿关系方面,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两种方式不可兼得,即法律无禁止。相关司法解释对受害人可以有独立的赔偿请求权的
    2023-04-22
    104人看过
  • 人身损害和工伤可以兼得吗
    一、人身损害和工伤可以兼得吗一定情形下,人身损害和工伤可以兼得。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工伤可以与人身损害赔偿兼得,但工伤不再赔偿医疗部分;并非第三人侵权的,不可兼得。《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
    2023-06-16
    453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获得的损害赔偿有什么?
    1、车辆损坏的,车主可以依据事故责任认定,要求责任人赔偿车辆修理费、拖车费以及贬值损失等,如果属于运营车辆,还可以主张停运的经济损失。2、造成人员受伤的,相关责任人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项目。3、造成人员死亡的,相关责任人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项目。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2、对人身损害,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的原则。对于精神上的损害,视具体情况也应赔偿一定的抚恤金。3、按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的原则。即几方当事人均负有交通事故责任时,要按照各自应负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相应的损害赔偿4、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责任的原则。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总额最高不超过交通事
    2023-05-07
    39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是否可以双重取得?
    案情介绍:现在都说车祸猛于虎,每天的新闻都在报导什么地方又出车祸了,但因为在身边很少看到,所以也觉得它离我们很远,但就在大家都兴高采烈的计划五.一出游时,却传来了不幸的消息。一位同事在下班的途中,被一俩抢客的出租车撞伤,导致腿和手都骨折。在与肇事司机协商赔偿的同时,这位受害者听说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属于工伤,据此,就向公司的人事部门报告,希望人事部门给予申请工伤,但人事的经理却说,在享有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后,不可以再享受工伤的双重赔偿,对于人事部门的说法是否正确呢?笔者进行以下的分析:争议焦点:交通事赔偿与工伤待遇是否可以双重取得?1、根据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2、根
    2023-06-05
    16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汽车超速,受害人是否可获得保险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车祸死亡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超速撞死人要坐牢吗超速撞死人要判刑。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
    2023-07-07
    246人看过
  • 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不可以兼得
    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兼得既参加了工伤保险,又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获得社保部门的工伤保险赔偿后,保险公司认为对社保部门已赔付的医疗费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否站得住脚?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的终审判决告诉我们,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障作用突出体现在其具有的给付性上,工伤保险费用与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并不冲突,保险公司仍应按约向被保险人进行理赔。2005年2月2日,**盛全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投保人,为本单位229名职工在保险公司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2万元、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每人1万元的险种。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三条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且符合《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件)所列残疾程度,本公司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以及残疾给付说明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附件《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
    2023-05-08
    35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能否得到工伤与交通赔偿
    受到交通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一、什么情形能认定为工伤能得到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赔偿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职业病;(五)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伤害;(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的认定标准及赔偿标准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赔偿则需要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具体确定。如果仅构成工伤,不影响劳动能力,则可以依法享受
    2023-03-22
    470人看过
  • 兼职工作中受伤,是否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如果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话,因为法律规定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因此,在校大学生与企业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公司应当为兼职工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兼职能被解雇吗?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2)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反对意见,劳动者拒不改正。但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以职工兼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而且无论其所“兼职”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均可适用上述规定。因为劳动者的一些过错情形,用人单位也是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开除该劳动者的,这种情况下的开除属于合法开除,并不需要支
    2023-07-05
    8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误工费可否兼得
    一、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误工费可否兼得?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不能兼得误工费,工伤期间,公司不能停发工资,原则上交通事故并没有给受害人造成误工损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2023-06-16
    345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轻伤可以赔偿精神损害吗?
    交通事故未构成伤残,因生命、健康、身体等人格权遭受侵害的,赔偿权利人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原则,一般都将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限定在自然人的人身权益直接遭受侵害的情形,对财产权益受到侵害发生的精神损害,原则上不得主张损害赔偿救济。一、人身损害赔偿款可以强制执行吗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人身性质的钱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的。首先身损害赔偿,是指法律以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救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法律救济制度。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造成被侵权人死亡、伤残等多种损害后果,同时也可能导致被侵权人、被侵权人近亲属的精神损害,造成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财产损失。其次,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是指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权利人的赔偿所包含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2023-03-28
    187人看过
  • 交通事故兼工伤的赔偿怎么算?
    交通事故兼工伤的赔偿应当是根据伤残等级以及实际的支出来确定计算。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受害人处于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
    2023-04-01
    356人看过
  • 保险是否可以赔偿人身损害?
    不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是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法律制度。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几种类型。自身疾病不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保险公司理赔流程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之后保险公司内勤会根据客户提供的汽车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
    2023-07-06
    140人看过
  • 意外事故是否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1、人员伤亡人身意外险本就是为了在发生突发状况时,身体受到了损害后,能够得到一笔资金支撑而购买的,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都会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因此发生了意外事故,有人员伤亡的话,保险公司都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2、家中财物受损有些波及的范围很广,有些事故甚至是发生在家里,因一些无法预测的意外导致家中器材损害,如果事故发生前购买过家财险,那么因为意外的发生而导致家中财物的损毁就能找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家财险的保险范围:自有居住房屋,室内装修、装饰,室内家庭财产。保险责任:火灾、爆炸、雷击、冰雹、洪水、海啸、地震、泥石流、暴风雨、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被保险人为预防灾害事故而事先支出的预防费用,保险人原则上不予赔偿;但对于在灾害事故发生后,为防止灾害损失扩大,积
    2023-07-02
    3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受害者负全责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受害者负全责是否可以获得赔偿?有无事故责任以及事故责任的大小可以决定赔偿责任的大小,因交通事故的特殊性以及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规定相关联,即便是受害人负全部责任,也可以获赔。交通事故受害人(不论责任过错,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有以下行为,交警会判定其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一是受害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即‘碰瓷’。由于受害人有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动机,因此交通事故的后果也应有受害人自己承担。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可以拒赔交强险。二是受害人具有过错行为,该行为还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且另一方当事人并没有违章行为的,此时受害人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三是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人逃逸,使得车祸现场有变动、证据被灭失,交管部门因此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会判受害人处理不当,承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是一种事实认定,是交管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的勘查与检查鉴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确
    2023-06-16
    207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保险赔偿与第三人损害赔偿可以兼得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1
      可以的,法律并无禁止。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所受损害是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除了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
    • 工伤保险补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部分兼得吗,能否部分履行工伤补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7
      工伤保险补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部分兼得。对于两种赔偿中相同或者类似的项目只能获得一次赔偿,如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劳动者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就不能再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这些损失;对于没有重复的项目可以分别向交通事故侵权方和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如受害人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了残疾赔偿金,其仍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但如果用人单位
    • 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赔偿怎么办是否可兼得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1
      职工遭受第三方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在获得第三方伤害赔偿之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遭受第三方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件的,在获得第三方民事赔偿之后,享有除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附: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
    • 交通事故中的工伤赔偿与第三方保险赔偿能否兼得工伤保险待遇的优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3
      职工因为第三方侵权造成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第三方民事赔偿之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
    • 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能否同时获得,工伤事故与工伤赔偿能否兼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