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实践中,有的承包人并不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而是要求进行工程造价鉴定。笔者认为此请求不予支持,在此情况下也要参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来结算工程价款。在实践中适用《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还要注意:一是工程即使未竣工,但只要已施工部分经验收合格或经修复合格的,都应参照合同约定来结算工程价款,如果依照合同无法直接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在进行造价鉴定时也应参照合同的约定。二是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增加工程量而发生的经济签证,对价款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签证或签证对价款无约定的,应当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
一、拖欠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
拖欠工程款纠纷处理: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督促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该项目。建设项目的价格优先考虑折扣或拍卖价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折扣赔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要求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折扣补偿。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什么是是无效建设施工合同
(一)无效合同的界定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不按无效合同处理。
(二)无效合同的处理
1、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
工程验收合格但施工合同无效怎么办
134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工程款应当怎样计算?
136人看过
-
合同无效工程又未竣工验收法律处理
230人看过
-
无效合同怎么确定工程价款
209人看过
-
施工合同无效且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款应怎么应对
159人看过
-
确定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依据
71人看过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
施工合同未经竣工验收,造成工程价款无效,怎样确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有效未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应如何计算工程价款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
-
房屋装修的施工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价款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当予以支持。
-
施工合同无效但建筑工程已经竣工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6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合同无效,双方都有过错。但你已使用房屋,工程已视为验收合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所以,工程质量问题已不能作为辩理由,你应当支付所欠的工程款。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竣工验收通过后价款计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