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自诉有哪些形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20:42:39 443 人看过

自诉刑事案件的特点:

1、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可以在法院判决前与被告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三、被告人可以在审理自诉案件时提出反诉。所谓反诉,是指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受害人还是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有权投诉。

刑事案件公诉转自诉的情形包括什么?

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

(一)故意伤害案;

(二)非法侵入住宅案;

(三)侵犯通信自由案;

(四)重婚案;

(五)遗弃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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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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