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总担保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7:24:20 57 人看过

一、申请材料

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提供总担保的,应当向海关总署提交书面申请,并随附以下材料:

(一)已获准在中国大陆境内开展金融业务的银行(以下统称担保人)出具的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总担保承担连带责任的总担保保函;

(二)知识产权权利人上一年度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发生的仓储处置费的清单。

二、担保金额

总担保的担保金额应相当于知识产权权利人上一年度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以下简称仓储处置费)之和;知识产权权利人上一年度未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或者仓储处置费不足人民币20万元的,总担保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

三、有效期

总担保保函的有效期为担保人签发之日起至第二年6月30日。

四、相关责任

自海关总署核准其使用总担保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的期间内,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无需再向海关提供担保,但是,有关的仓储处置费仍须按照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支付;对因申请不当给收货人或者发货人造成损失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海关总署可以书面通知担保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海关支付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

1、知识产权权利人未能在海关要求其支付仓储处置费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支付货物在海关扣留期间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

2、知识产权权利人未能按照《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且人民法院在总担保保函有效期内要求海关协助执行有关判决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4: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海关保护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关务公开手册
    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制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境或者出境的措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目前受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和作用近年来,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情况十分严重,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具体体现在:(1)助长了对外贸易中的不正当竞争,扰乱正常的对外贸易秩序;(2)损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破坏外商来华投资的外部环境;(3)败坏我国出口商品的声誉,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海关作为进出口的监督管理机关,对知识产权实施保护,可以有效地制止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违法活动,维护国家的对外贸易秩序,鼓励对外贸易企业公平竞争,合法
    2023-06-08
    380人看过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义乌样本"
    每天下午2点,在浙江省义乌市雪峰路至国际商贸城所在的商城大道上,排满了各式各样的集装箱货车。这些货物在被运出义乌之前,必须经过义乌海关监管场所的加封和抽检。其中,有没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是海关查验的一个重点。义乌海关的办公地点与义乌小商品城近在咫尺,义乌海关的大量工作都是围绕着小商品城而开展的。数据显示,82个国家和地区的2614家境外企业在义乌设立代表处;2009年由义乌直接报关出口的集装箱达46万标准集装箱,每个集装箱都像是一个装满小商品的“小型超市”,任何一种商品都值得关注,因为都存在被侵权的风险。如此大量的业务,既要管得住,又要通得快。这对义乌海关来说无疑是个艰巨的任务,充满挑战。“我们在监管实践中总结出了一整套包括前中后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举措。”义乌海关知识产权科骆旭红科长介绍说。骆科长口中的“前中后”,指的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三个阶段。前期,海关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和动态积分管理,加
    2023-04-26
    382人看过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授权委托书
    我/我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国的公民/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号:__________)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事宜。Prsanttorelevantprovisionsof“ReglationsofthePeople‘sRepblicofChinaGoverningCstomsProtectionofIntellectalPropertyRights”,I/W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6-09
    197人看过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应如何进行报关?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为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保护。要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务必办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那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应如何进行报关?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与知识,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办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程序知识产权办理海关备案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发证三部分。1.申请。权利人向海关总署提出海关保护备案申请,应事先向海关领取备案申请书。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应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并随附有关文件,送交或寄送海关总署。权利人提出备案申请,应按照一项权利一份申请的原则提出,即每份申请书只能就一份权利证书上的知识产权提出申请。申请书应用中文填写,并保证交验的申请文件真实、有效。备案申请书中应按要求填写下列内容:(1)权利。登记注册文件上的中英文名称、所在国家地
    2023-04-29
    262人看过
  • 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供担保方式与担保金数额的规定
    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海关保护方式的不同,提供担保方式与担保金数额也不同:1、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海关保护第一种情形: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的担保。2、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海关保护第二种情形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向海关提供担保:(一)货物价值不足人民币2万元的,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的担保;(二)货物价值为人民币2万至20万元的,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50%的担保,但担保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2万元;(三)货物价值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提供人民币10万元的担保。经海关同意,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海关提供总担保。总担保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万元。
    2023-04-24
    289人看过
  • 欧盟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值得关注
    欧盟各成员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体系各有不同。欧盟于2003年7月颁布、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海关就涉嫌侵犯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采取行动和措施的第(EC)1383/2003号理事会条例》是欧盟统一的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该条例对在进出口商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下,对海关介入的方式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该条例,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植物品种权、原产地标识以及地理标识等,并且知识产权所有者、被授权使用者以及二者的代表均有权向海关申请扣留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
    2023-06-08
    387人看过
  • 如何更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记录
    如何续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是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期满前6个月内向海关总署申请继续在海关备案。续展记录由知识产权人提出。权利人申请续展备案时,应当提交续展备案申请书,并提交知识产权仍然有效的证明。需要注意的是,续展申请书必须在原备案期满前6个月内提交。逾期6个月的,海关总署不予受理。备案续展申请在有效期届满后提交的,因原备案已失效,不存在续展问题,权利人只能重新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因此,权利人应当把握申请时间,海关总署收到权利人续展申请后,在原备案有效期届满前决定是否续展,并书面通知知识产权人。海关总署决定不予续展的,申请续展的,还应当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提交,知识产权备案的有效期和续展自海关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自海关总署批准备案后有效期不足10年的,以知识产权有效期为准;超过10年的,在知识产权有效的前提下,记录的最长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
    2023-05-07
    172人看过
  •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保护续展如何
    一、备案续展续展备案就是权利人在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届满前的6个月内,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要求继续将有关知识产权在海关备案。续展备案应当由知识产权权利人提出,权利人在申请续展备案时递交续展备案申请书,同时随附知识产权仍然有效的证明文件。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续展须在原备案届满前的6个月内提出,早于6个月的,海关总署不予受理,过了有效期才提出的备案续展申请,由于原备案已经失效,就不存在续展问题了,权利人只能重新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所以,权利人应当掌握这一申请的时间。海关总署在收到权利人的续展申请后,将在原备案有效期届满前决定是否对原备案予以续展,并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海关总署决定不予续展备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备案续展申请也应当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提交。二、有效期和续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资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的有效期在海关总署核准备案
    2023-06-23
    394人看过
  • 公安机关、海关对知识产权的联合保护措施
    一、案件通报(一)海关根据《规定》向公安机关通报的案件线索,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进出境旅客、邮递物品寄件人或者收件人(以下统称“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址或者国籍;2、侵权嫌疑货物或者物品的品名、数量、已知的价值、申报日期或者海关查验日期;3、涉嫌侵犯的知识产权名称和注册号、知识产权权利人名称或者姓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4、其他应当提供的情况。(二)海关向公安机关通报侵权嫌疑货物或者物品的情况,原则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情况紧急,也可予以口头通报。海关向公安机关通报侵权嫌疑货物或者物品的情况,应当随附货物和物品清单以及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合同、发票、装箱单等报关单证的复印件。对公安机关要求提供其他有关文件或者到场查看货物和提取货样的,海关应当予以协助。(三)对海关通报的侵权嫌疑货物或者物品的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海关书面通报后10个工作日决定是
    2023-06-22
    268人看过
  • 海关总署公告-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海关总署公告-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5-05-20生效日期:1995-05-20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强化海关在保护知识产权、制止侵权产品进出口方面的职能,根据国务院通知,现公告如下:.一、侵犯受中国法律、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不准进口和出口。二、对被确认为侵犯受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保护的著作权和商标专用权的进出口货物(包括侵犯著作权的激光唱盘(cd)、激光视盘(ld)、激光只读存储器(cd-rom)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货物),由海关予以没收。三、海关没收的侵犯著作权的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和激光只读存储器,应予以销毁。四、海关没收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货物应予以销毁。但是对于能够除去侵权商标的货物,在除去标识后,可以用于公益事业,提供给政府机关使用或者将其拍卖给非侵权人。拍卖所得价款应按规定上缴国库。五、各海关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措
    2023-06-08
    283人看过
  • 海关提醒专利权人主动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
    TOSHBA、ROOBOK、adidos、sprondi这些商标乍一看很眼熟,特别像某些知名品牌,可细一瞧又有所区别。不法分子企图通过打擦边球逃避知识产权海关边境保护。厦门海关关员刘频今天告诉记者,最近这样的李鬼频频出现在海关查获的涉嫌侵权货物上。近年来,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为了逃避海关监管、规避法律制裁,不法分子的侵权手法也不断翻新。最常用的一种即是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图形、文字。仅去年厦门海关就查获此类侵权案件18起,在查扣的侵权货物上,有的将注册商标中的字母稍做增减或修改,如与TOSHIBA构成近似的有TOSHBA,与REEBOK构成近似的为ROOBOK,与adidas构成近似是adidos等;还有的将注册图形稍做变化,如在NIKE的勾形图标上加一点,或将PUMA的豹形图案调个头等。此外,有的不法分子还将货物与侵权商标相分离,待出境后再组合,以此蒙混过关。如某企业申报出
    2023-04-23
    210人看过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本文以商标专用权的海关保护为例,浅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重要性。商标是区分不同企业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无论注册与否,每件商品或服务的提供商都会有自己独有的区分其来源的商标。有学者甚至认为,经营一家企业,后期其实就是在经营商标。可见,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信誉的载体,在企业的成长、发展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国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注册商标是取得专用权的前提,而未注册商标在维权路上往往困难重重,故,很多企业都开始重视商标的确权维权工作。针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企业一般会寻求工商查处或提起侵权诉讼等法律行动。除此之外,对知识产权进行海关保护也是非常有效的维权措施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海关保护适用于与进出境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专利权。本文以商标专用权的海关保护为例,浅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重要性。
    2023-06-08
    417人看过
  • 海南省知识产权相关规定
    现在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知识产权的定义。海南知识产权定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知识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通常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创作者的专有权或专有权。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其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智力产品。它是一种无形财产或无形精神财富。它是创造性智力劳动的成果,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同时也受到房屋、汽车和其他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有形财产的保护。一些主要专利的价值,驰名商标或作品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2)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3)知识产权具有时效性(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特点(5)大多数知识产权的取得需要法律程序,如商标权的取得需要注册排他性意味着垄断或垄断;未经债权人同意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以外的人不得享有或者使用该权利。这表明,债权人的专有权或垄断权受到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改变权利人的专有权知识产权的
    2023-05-07
    263人看过
  • 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与申请扣留侵权
    一、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与申请扣留侵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有关货物的情况、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情况和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海关总署,以便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能够主动对有关知识产权实施保护。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意义有哪些从宏观上来说:一是有利于维护正常的进出口贸易秩序;二是有利于提高中国产品的国际形象;三是有利于完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改善国内投资环境。从微观上说:一是可以制止正在发生的侵权。海关扣留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造成侵权商品国际交易的中断,制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渠道,避免或者减轻了知识产权权利人遭受的侵权损害;二是可以防止将来发生的侵权。海关没收侵权货物、对进出口侵权货物的收发货人给予行政处罚以及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对故意生产、销
    2023-04-24
    390人看过
换一批
#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专利权(以下统称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 海关扣留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造成侵权商品国际交易的中断,制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渠道,避... 更多>

    #海关保护
    相关咨询
    • 国际海关保护知识产权模式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7
      1、根据申请保护,知识产权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时,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12、13和14条的规定向海关提出保护措施,海关对侵权嫌疑货物实施拘留措施。由于海关对依申请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不进行调查,知识产权权利人需要就有关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依申请保护也被称作海关对知识产权的“被动保护”模式。2、依职权保护是指海关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时,根
    • 哪些人属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的“知识产权权利人”?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知识产权权利人是指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使用知识产权的被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不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的“知识产权权利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备案或者向口岸海关申请采取保护措施。但是,被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可以接受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委托,以其代理人的身份提出申请。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及保护期限的内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1
      第八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或者在备案失效后重新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的,应当缴纳备案费。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将备案费通过银行汇至海关总署指定账号。海关总署收取备案费的,应当出具收据。备案费的收取标准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并予以公布。 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备案续展或者变更的,无需再缴纳备案费。 知识产权权利人在海关总署核准前撤回备案申请或者其备案申请被驳回的,海关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适用的范围和保护范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5
      知识产权权利人也可主动请求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但应事先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有义务保守有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 2022年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哪些需求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8
      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应当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抄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范围: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2)在世界知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我国的国际注册商标; (3)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原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