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定义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5:13:18 60 人看过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定义是什么?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

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哪些是不正当手段呢?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

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人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

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

上述所列几种不正当手段,共同之处在于他们剽窃他人已经使用但未来得及申请注册的商标,在他们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上并未凝聚自己的智慧和创意,他们实质上采用了欺骗的手段,用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本质,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三)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导致其注册不成功,当然就谈不上“恶意抢注”。事实上,在实践中,很大一部分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即使在程序上有三个月的公告期,但这种公告并非所有经营者都能及时看见,往往直到抢注人成功注册后,被抡注人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了。那么要构成这一要件成立,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被抢注的是否是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通常情况下,没有任何影响的商标是没有人会去抢注的。“有一定影响”是指在一定地域被一定的人群所认知的区别性标记。事实上,一旦商品或服务项目投放市场,由于广告的作用和交易的过程,商标的影响在公众心目中已经开始产生,其影响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如一定的地域范围和一定的人群范围。怎样认定“有一定影响”呢?笔者认为,可以从该商品的广告投放、商品的销售额、市场占有率、消费者的知悉状态以及地域上的辐射面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是否是已经使用并正在使用的商标。被抢注的商标应认为是被抢注人已经使用并正在使用的商标,即强调商标的连续性使用,如果被抢注人曾经使用过的商标而中途停止使用的,他人申请注册,则不应该认定为“抢注”。衡量一件商标是否连续性使用的简单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商品是否连续性地投放市场,当然,商标的使用晚于抢注人的注册,则不存在抢先注册的问题。这一时间点,应以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之日为准。

综上所述,对于恶意抢注他人商标一定要符合上面所规定的的定义,满足上面的条件才可以认定。对于侵犯他人权益的人,一定要及时停止侵权行为,并且及时对被侵害的人进行赔偿,同时,这样的行为在一定的程度上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因为这样的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

认定一件商标是否构成“恶意抢注”,必须从它的构成要件上入手,只有在同时具备了上述几个构成要件后,我们才可能初步认定构成了“恶意抢注”。当然,最后的认定还必须辅以大量的证据来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6: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恶意抢注其他类商标是什么意思
    恶意抢注其他类商标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我国《商标法》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一)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二)被申请人因
    2023-03-25
    482人看过
  • 恶意抢注他们商标的人有什么下场
    随着我国的法规法条不断地完善,等待他们的都是严厉的惩罚,不光会有巨额赔偿,还会面临刑事责任。其实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何为恶意,我们的企业禅精竭虑把商品做大做强之后,某些人看到了反而起了坏心思,利用我们的漏洞在别的领域也注册和我们相同的商标来打擦边球,或者更有甚者企图扰乱市场误导消费者,让我们的企业和商品蒙受巨大的损失还有可能一蹶不振。上面说的恶意抢注是最严重的一种,还有一种就是一些不良的个人或企业看到你的商标有潜力,所做的商品和服务已经初具规模,这些人通过查询之后,在相关的领域恶意抢注我们的商标,注册成功之后找人私下和我们谈转让商标事宜,反正他注册商标一共的成本也就一两千元,但是他可以狮子大开口要你个几万,几十万不等。这个时候一些对商标法不是很了解的企业家就会同意他们的要求私下解决,不仅经济上受到损失还纵容了这种违法行为。还有一些小企业把自己的产品做成和我们商标近似的模样,比如说国外的快餐大
    2023-03-25
    270人看过
  • 什么是恶意抢注商标
    恶意抢注行为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一、商标注册与商号有什么冲突商标就是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标志,商号就是企业名称,用以区别其他企业。商标注册机关是商标局,商号则是工商登记部门。由于历史或者注册原因,商标和商号产生冲突的事件,时有发生。当商标和商号产生冲突之后,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商标与商号侵权,需要足以造成公众误认或者混淆。就是说,无论是商标还是商号,其中一个应该是非常有名的,具有一定公众知晓度的。否则,即使发生撞衫,对别人和商家来说,也影响不大。2.如果冲突的双方经营的品种不在一个领域内,也不认为让公众产生混淆,通常也是可以使用的。3.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老字号商标和商号产生冲突,一般都以维持现状处理为主。4.在同一个领域的商标和商号发生冲突,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通过诉讼解决冲突纠纷。双
    2023-03-31
    337人看过
  •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恶意抢注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段)。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前段规定申请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实际上是禁止恶意将他人具有商业价值的商号、外观设计、作品、姓名、肖像等抢注为商标。(三)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此类抢注行为的基本特征在于将本属于公共资源的标记抢注为商标,商标注册后妨碍他人的正当使用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者使用时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产地或者特点等发生混淆。例如:1、将旅游景区名称申请注册于“旅游
    2023-02-19
    497人看过
  • 如何证明他人恶意抢注商标
    首先,要证明对方主观方面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认定方式通常为:1、其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2、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其次,证明对方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认定方式: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一、申请注册商标的流程是什么?申请注册商标流程是:1、确定商标适用于什么产品或服务;2、根据产品或服务确定要注册的商标类别;3、取商标名称,对商标进行近似查询;4、准备相关材料,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5、到商标局进行复审;6、商标公告、商标复审通过后,即表示注册成功。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二、商标专用权一般包括哪些权利商标专用权一般包括以下权利:1、专有使用权,商标所有人对其注
    2023-03-22
    235人看过
  • 恶意抢注他人驰名商标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即使认定恶意注册,但仅仅是注册行为的话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是不需要赔偿的,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商标被驳回、被撤销或者还给对方,无其它法律责任。若经综合判断商标申请人的确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恶意抢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及抢注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则可依据《民法典》第15条判令恶意抢注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举证费、律师费、消除影响等责任。由于在我国司法程序中,法院无权直接宣告商标无效,故在判决中法院只能采取“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争议商标重新作出裁定”,最终由商评委根据《商标法》进行恶意抢注商标的无效宣告。恶意抢注人滥用诉权的情形,司法判决不能仅仅是驳回其诉讼请求,对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令恶意抢注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一、如何认定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1、从商标构成角度分析,恶意抢注行为包括:(1)申请注册多件商标,且与他人具有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2)申请注册多件商标,且与他人
    2023-02-27
    58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定义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03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 什么是恶意注册商标恶意注册抢注商标的定义及抢注的衡量标准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6
      恶意注册就是指恶意抢注他人商标。一般是他人使用在先,而且有一定的名气,但是没有注册的商标,最容易被其他的人抢先注册。 1、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是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而不是使用在先原则。谁先申请,谁就获得商标法的保护。这就给抢注份子提供了条件。 2、商标一旦被抢注,被抢注的申请人要么高价买回,要莫就不能再使用自己已经打出广告的商标,进退两难。而抢注商标人则获利。抢注的衡量标准:一般很难定位,被抢注的申请
    • 商标恶意抢注含义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1
      1、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2、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
    • 什么是恶意抢注商标恶意抢注商标是如何认定的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10
      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 (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 (三)注册成功,在客观上,被抢注的对象是他人在先
    • 认定恶意抢注商标标准的根据是什么,认定恶意抢注商标的标准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30
      恶意抢注商标怎么认定? 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