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宣判无罪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1:52:41 50 人看过

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无罪错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人民法院对无罪的公民判处刑罚;

(2)原判刑罚已经执行;

(3)原判决经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并且被告人被宣告无罪。

一、免于刑事处罚与无罪释放的区别

一、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如上所述,免予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法》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罪判决所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一个是实体法,一个为程序法。

二、两者的适用条件不同

从《刑法》第三十七条我们可以知道,免予刑事处罚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二是不需要判处刑罚。只有当两个条件同时符合时,才能适用免予刑事处罚。应该指出的是,在刑法总则和分则中,我们还多次看到“免除处罚”这个概念,免除处罚与免予刑事处罚二者的法律实质后果都是定罪而不处罚,但它们是性质不同的两种刑罚适用制度。免予刑事处罚并不排除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实际上从《刑法》三十七条后面的规定我们就能理解:“……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无罪判决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为:“……(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即当法律规定为无罪的和证据不足的应当作无罪判决。这与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有明显的区别。

三、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随法选择。法律规定应当免除刑罚的,必须判决免除刑罚,如《刑法》二十四条规定对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刑罚的则可视案情具体情况选择决定是否免予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也是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定罪则是对行为的否定性法律评价,只是免除了对被告人的刑罚。这点从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必须确认被告人构成犯罪这一条件中就足可得到证明。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免予刑事处罚虽不具有刑罚的性质和作用,但却是刑罚的必要补充。简言之,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通俗地说就是有犯罪前科。而无罪判决的法律后果是:当嫌疑人被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无罪,当然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受刑事处罚。

二、申诉有无时间限制

申诉有时间限制,其时限为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对于超过两年时限的,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也依法受理: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未被受理的;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对于超过两年未申诉,又不符合以上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取保候审期间流产国家能否赔偿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流产的,国家机关在取保期间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拘留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利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殴打、虐待或者煽动、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

(五)非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公务员被错判宣告无罪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吗?
    一、公务员被错判宣告无罪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吗?可以申请,具体是否可以获得应当结合实际而定,错判后宣告无罪的情形是非常复杂的,相关法律对其的相关规定也十分清楚,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形都做了详细的说明以及对其的解决办法的规定。我们在遇到不公平的情况时要相信法律的公正性,要善于用法律做武器保护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二、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
    2023-04-28
    343人看过
  • 国家赔偿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一、国家赔偿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这一规定与《民法典》的规定完全一致。其要点有三:1、必须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即只有时效期间已经过1年6个月之后,出现法定中止事由,才能形成时效中止。2、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出现的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必须达到使赔偿请求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程度。不可抗力,一般指地震、水灾、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在当时条件下,请求人无法预测、抗拒、控制和避免。其他障碍,指请求人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造成神志不清至不能行使请求权之程度。3、造成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时效期间应继续计算,中止前的1年6个月仍应计算在内。与时效的中止相关联的,还有时效的中断和时效的延长两种情况。时效的中断
    2023-06-25
    76人看过
  • 被改判后宣告无罪年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被改判后宣告无罪的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标准: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2461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第十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二、国家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
    2023-03-30
    423人看过
  • 被宣告无罪的犯罪分子申请国家赔偿时效是多久?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即赔偿请求人在加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即使在这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提出赔偿请求,也是在赔偿时效之内。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企业应恢复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恢复其原工资待遇。恢复当事人判刑前的原工资级别,并补调被判刑期间按规定应给予调整或晋升的工资。企业自行浮动的工资仍由原企业按其有关规定自行妥处。补发工资应按当事人被错判服刑期间各阶段(调级前后)应得工资分段补发。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宣告无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
    2023-03-29
    360人看过
  • 刑事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国家赔偿吗?
    如果是人民法院判定无罪能获得国家陪偿。为了方便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规范国家赔偿处理程序,采取赔偿义务机关后置设定方式,明确了以有罪方式作出过最后处理的国家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综上,被批准逮捕后,被法院宣告无罪而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一、被确定无罪后向谁索赔向最后处理的机关申请赔偿。为了方便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规范国家赔偿处理程序,采取赔偿义务机关后置设定方式,明确了以有罪
    2023-06-22
    102人看过
  • 18年后改判无罪的国家赔偿案
    18年来3次被判死缓终被改判无罪的刘吉强,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总计要求赔偿1937万余元。日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其赔偿申请。记者了解到,申请人刘吉强提出,自1998年2月16日至2016年4月29日,被剥夺人身自由18年多,总计6647天。故要求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社会保障金、健康赔偿金等共计1937万余元。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外,刘吉强还要求赔偿社会保障金和一次性安置费等费用。在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方面,刘吉强提出应按每日24小时计算,而非国家所规定的以每日工作8小时计算。1998年2月14日情人节傍晚,吉林市27岁的女子郭某被杀死于家中。经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侦查认定,郭某时年34岁的朋友刘吉强为凶手。经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1999年12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吉强犯故意杀
    2023-04-25
    474人看过
  • 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可以申请国家的赔偿吗?
    一、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可以申请国家的赔偿吗?可以申请;刑事拘留后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二、国家赔偿费用国家赔偿的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按照财
    2023-04-28
    398人看过
  • 宣告无罪判决无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宣告无罪判决无罪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事实的认定上,宣判无罪,是进入审判阶段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因证据不足或具有其他法定情形,法院依法宣判其无罪的判罚。我国宣判无罪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死亡,能认定其无罪的,应当宣判无罪(三)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四)因证据不足,或其他不具有责性情形而被宣判无罪。而宣告无罪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
    2023-04-13
    420人看过
  • 法院宣告无罪的条件有什么?
    一、法院宣告无罪的条件有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在刑事再审中,如果再审法院认定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应当根据查清的事实依法裁判;事实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二、对嫌疑人无罪释放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
    2023-04-28
    283人看过
  • 宣判无罪宣告无罪是一样的吗
    宣判无罪宣告无罪并非是一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在刑事再审中,如果再审法院认定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应当根据查清的事实依法裁判;事实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有瑕疵的,应当裁定纠正并维持原判决、裁定;(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依法改判;(四)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事实
    2023-03-04
    351人看过
  • 国家赔偿申请条件是什么,怎样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一、国家赔偿申请条件是什么根据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几类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种行为。(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4)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包括5种行为。(1)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2)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3)明显超过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4)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5)变卖财产未由合同评估机构估价
    2023-06-22
    476人看过
  • 宣告无罪如何确定国家赔偿义务机关?
    宣告无罪执行国家赔偿义务的机关的确定方式是:也就是哪个机关侵权的,哪个机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行驶职权的工作人员。因此具体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我国国家赔偿的机关根据侵权行为来进行最终的确定。一、国家赔偿主要方式是什么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
    2023-04-10
    189人看过
  •  缓刑错判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条件?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被错误定罪并判处的刑罚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但若服刑期间出现缓刑错判的情况且后来被依法改判无罪,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在判决生效前,当事人已经被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主要涉及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同时也包括民事诉讼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情形。因此,一般民事案件错判是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的。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于被错误定罪并判处的刑罚,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然而,如果服刑期间出现缓刑错判的情况,且后来被依法改判无罪,那么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判决生效前,当事人已经被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主要是指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还包含民事诉讼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情形,所以,一般民事案件错判是不能申请国家赔
    2023-09-05
    282人看过
  • 无罪案国家赔偿判决书的意义是怎样的
    无罪案国家赔偿判决书的意义:一、赔偿是对行政、司法机关错误的惩戒,有着巨大的进步意义;二、这是建立正常法治秩序必须付出的成本。一、刑拘错了该如何办刑拘错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具体内容如下:1、刑拘错误要分为两种,一是程序错误的必要刑拘,二是事实错误的刑拘;2、程序错误的刑拘是,确有刑拘必要的嫌疑人或被告出现超期刑拘或是以其他方式变相刑拘,办案机关未通知家属或所在单位等情形。如出现该类情况,建议与律师及时沟通处理;3、如出现事实错误的刑拘,因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误给公民造成人身、精神损害,可申请国家赔偿;4、国家赔偿是专门处理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造成损害的赔偿,可按照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要求。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区别是什么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主要是: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诉讼行为,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有惩罚和教育意义;2、法律根
    2023-02-20
    35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2022年宣判无罪能要求国家赔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5
      能。 (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 (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 (4)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
    • 错判玩忽职守宣告无罪后国家赔偿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6
      错判玩忽职守宣告无罪后国家是需要赔偿的,但是如果是还没有执行刑罚的,人民法院就宣告无罪的,赔偿的金额就少于已经执行了相应或者是全部刑罚,只需要赔偿被宣告无罪的行为人在被刑事拘留、逮捕等期间的国家赔偿,如果被错判人已经死亡的,直接赔偿给其家属。
    • 国家赔偿改判无罪案件会赔偿多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30
      公安机关履行刑事拘留、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法定职责,就要承担因此而引起的后果。 如果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长达一年,最终法院做出无罪判决,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应承担国家赔偿的后果。 法律链接:《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
    • 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的是什么情况下,改判无罪前国家是否承担赔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4
      被告人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无罪前的,在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范围内,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 宣告无罪国家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9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