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职务行为肇事单位是否担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6:20:55 312 人看过

职务行为通常是指工作人员行使职务的行为,是履行职责的行为,与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相对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职务侵权行为”进行了界定,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可见,“职务行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替代责任的决定性因素。

根据《;》相关规定,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适当责任。本案中,刘某是担保公司的司机,担保公司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未执行严格的驾驶员管理和车辆使用制度,将车辆任由醉酒的司机使用,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所以担保公司应承担一定的损害赔偿责任。至于责任份额,综合考虑刘某对于事故发生的直接和主要作用,判决担保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0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单位能否解雇非因工负伤职工
    张某于2010年1月入职某电子科技公司任技术操作员,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清明节,张某自驾车外出游玩不慎发生交通事故,伤及右手,医疗期满后被鉴定为7级伤残。由于张某右手不便,无法从事原来的技术操作岗位,电子科技公司遂决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张某认为,公司此举太没人情味,在再三请求无果之后,便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主张恢复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张某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可以依法享有医疗期和相关待遇。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有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张某可以依法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对于医疗期内的待遇,《关于贯彻
    2023-06-09
    441人看过
  • 单位司机肇事司机承担责任吗
    单位车肇事司机全责时,单位应负责。员工应单位要求驾车外出办理公事的,属于履行职务行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司机负全责的,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先赔偿对方的损失,不足部分由所在单位赔偿。一、雇主的责任有哪些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1)雇主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雇主是个人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自己遭受人身损害(1)雇主是用人单位雇员在从事雇
    2023-06-25
    379人看过
  • 银行黑名单人员是否能担任监事职责?
    一般来说不能。股东监事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中代表公司股东利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经理活动的,由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由有股东资格的人充任的监事。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银行黑名单可以贷款吗,怎么贷款不能办理贷款。如果已经进入银行系统的黑名单,想要再申请银行贷款或信用卡,几乎没有可能了。银行黑名单指的是长时间逾期,屡次催款不还,非法套现,等被相关银行列入拒绝信贷的用户。被列为银行问题客户,进入银行系统的黑名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黑户,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只有在银行有过多次逾期不还款记录、且信用极差的人,才有可能成为黑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
    2023-07-05
    317人看过
  • 员工职务行为交通事故要担责吗
    一、员工职务行为交通事故要担责吗机动车驾驶人在执行职务(雇佣活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被确定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时,由机动车的所有人(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在雇佣活动中对交通事故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与雇主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如何判定交通事故碰瓷(一)第一种意见认为,“碰瓷”构成诈骗罪。理由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凭借自己对交通法规的熟知状况,隐瞒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真相,使被害人产生认识错误,误以为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自己的过错所为,从而自愿地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二)第二种意见认为,“碰瓷”构成敲诈勒索罪。理由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被害人违反交通法规的事实,以交给交警处理相要挟,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交付财物。(三)第三种意见认为,
    2023-05-03
    245人看过
  • 非因工死亡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承担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非因工死亡家属要求企业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有法律依据,应得到支持。《社会保险
    2024-04-23
    309人看过
  • 职务行为犯罪谁承担责任?
    一、职务行为犯罪谁承担责任?1、职务行为犯罪,应该是犯罪人承担责任,除党组织的人犯罪外,职务犯罪对应机关没有责任。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二、职务犯罪分几种1、职务便利类犯罪:(1)该类犯罪是企业高管职务犯罪中危险性最高,也是数量最高发的犯罪,其客观上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自我交易、侵犯公司的商业机会等多种形式;(2)为个人、朋友或其他第三方获取非法的利益。此类犯罪是为个
    2024-01-16
    130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职务行为认定
    1、法律没有规定被告人在执行职务中交通肇事可以从轻处罚。2、检察院只对危害后果轻微的案件不起诉,本案至少造成被害人重伤,一般会依法起诉。3、单位出证明,只能证实被告人是在执行职务中交通肇事的事实,对是否适用缓刑无关。4、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条件,本案中只有单位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了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而且被告人须自愿认罪。一、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1、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2
    2023-02-25
    174人看过
  • 员工为单位货款担保是否担连带清偿责任
    员工为单位货款担保,应当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当单位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履行债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办理借款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借款合同担保的法律责任是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
    2023-03-10
    491人看过
  • 因为债务非法扣车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侵权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因债务纠纷扣押债务人车辆是属于侵权的。扣欠款人的车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连车带人一起扣留,就构成犯罪了,欠款属于财产,车属于不动产,也是财产,扣财产催讨财产,不属于严重违法,不构成犯罪。但是是一种违法的讨借行为。如果双方不理智,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一、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现象属于违法,扣车是一种错误的选择。脱离了其正当成立的条件而滥用,将会对他人造成另一种权利伤害。如果不扣车将无法实现自己的权益,这时必须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否则以后的行为转化为非法行为。如果因扣车行为对张某造成损失,还应当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欠债就该还钱,的确如此。可是,超出了自力救助的范畴,法律就不会支持。公民的合法财产
    2023-03-21
    354人看过
  • 因单位原因辞退职工,单位是否应当给予补偿
    崔某于2010年9月1日在莱阳一家调味品公司工作,但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4月7日,崔某在送货时将张某的货物刮入,被张某切割。受伤后,崔某没有复工。2014年5月8日,调味品公司辞退崔某。崔某月薪3160元2015年5月4日,崔某向莱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上诉,要求调味品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12400元、双倍工资34100元、停工期间工资9300元,赔偿2.48万元,医疗费用6860.87元。仲裁委员会裁定,调味品公司向崔某支付经济赔偿金12400元,不支持其他仲裁请求。崔某和调味品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审理:法院认为,崔某在2015年5月4日申请劳动仲裁时提出的经济赔偿请求,未超过仲裁期限,不违法,应予支持。2010年9月1日至2014年5月8日,崔某在公司工作3.5年以上,不足4年。崔某称,经济赔偿金为12400元,未超出法律规定。崔某没有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对工伤
    2023-05-07
    316人看过
  • "意外事件发生在单位,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在单位发生意外单位有责任。在工作的时候发生意外,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报告和申请应尽快,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和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学生请假回家发生意外学校有责任吗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
    2023-07-11
    483人看过
  •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能否担任会计职务
    《会计工作基本规范》第十六条指出,实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会计人员回避制度。1单位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会计负责人。2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监督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担任出纳。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和配偶关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责任:(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落实;(4)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本文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即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第一、预
    2023-05-08
    253人看过
  • 职工因为过失伤人单位要承担赔偿吗
    一、职工因为过失伤人单位是否要承担赔偿1、如果职工是因执行工作任务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如果职工不是因为执行工作任务而造成他人损害,则由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因工受伤要赔偿哪些项目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
    2023-04-20
    68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机关单位负责人是否需要担责
    滥用职权罪机关单位负责人是不需要担责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一、如何区别渎职罪和滥用职权罪渎职罪和滥用职权罪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渎职罪是过失,滥用职权是故意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碍国家机关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的信任,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滥用职权罪的量刑如何规定滥用职权罪的量刑的规定: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
    2023-03-13
    22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职务行为发生事故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
      因履行职务行为发生交通事故,是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承担责任还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近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交通事故引起纠纷的案件。去年年底,张甲因驾驶机动车在遇有雾天等气象条件时观察不力,在道路不明的情况下未减速行驶,致其车与赵乙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赵乙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张甲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赵乙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赵乙要求张甲赔偿其因此次
    • 职务行为造成的事故, 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0
      由于司机是属于职务行为发生的事故,无论是何种责任,都属于工伤,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司机一方能获得单位工伤标准及对方肇事者交通事故标准的双重赔偿,但应尽快主张权利,以免过期;若是代表单位,若平时有给员工购买社保或者雇主责任险等,有部分工伤赔偿能在保险中负担,其余部分由单位承担,若没有购买保险,则赔偿责任全部由单位承担,对于单位来说建议协商解决。
    • 为单位造成单位损失单位是否承担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单位需要承担,但是如果是你自己喝酒的,那事后可以向你追偿
    • 职工在上班期间因刑事案件死亡单位是否担责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造成死亡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有工亡待遇,非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造成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负责任,由侵权方承担民事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 非法经营的单位与非法用工单位不一致,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因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18
      你这里提到了一个“非法经营”,属于非法用工单位的范畴,这必须与非法煤矿区别开。 所谓非法用工单位,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而招用职工的单位。 “非法用工单位”与2005年9月3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的“非法煤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非法煤矿”是指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