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倍工资的几个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21:51:24 65 人看过

一、关于双倍工资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双倍工资的性质

我们认为,《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从该条规定的立法本意分析,双倍工资的性质并非完全是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所获得的一种劳动报酬,其超出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的部分是因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承担的法定责任。

(二)关于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

我们认为,鉴于双倍工资的上述性质,双倍工资中属于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的部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应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2至第4款的规定,而对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以外属于法定责任的部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应适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款至第3款的规定,即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

(三)关于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的确定

经研究认为,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

如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

按上述原则确定的双倍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四)对于劳动者采取不当手段恶意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如何处理的问题

如确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以获取不当利益为目的,通过找替身代签等手段,致用人单位未与其本人签订真实的书面劳动合同,上述行为既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条关于诚实信用的原则,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关于支付双倍工资请求权成立的构成要件之——须用人单位主观上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对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诉请应不予支持。

(五)对于企业人力资源高管利用自身的工作或职务便利,故意造成未签订书面合同假象,如何处理的问题

对于一些企业经理、人事主管等负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高管,通过隐匿书面劳动合同等不良手段,使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已签订过的书面劳动合同,企业高管以此为由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的,我们认为,用人单位虽无法提供书面劳动合同的原件,但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已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关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对其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诉请不予支持。

二、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

双倍工资,就是两倍工资、二倍工资的意思,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的规定,中国人喜欢把二倍说成双倍,如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双倍赔偿。

(一)双倍工资是法律对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不适用劳动报酬的时效规定。

(二)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权利的侵害,因而,个人认为时效应从侵权行为停止之日起计算。

故11个月的双倍工资的时效应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起计算。

我们在实践中,经常听到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的限制,1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我们说根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开始计算,时间为1年。

当然我们在一些仲裁委,特别是一些远郊区的仲裁委的裁决书中,有时会看到有时效的裁定,我们说是适用法律不当,劳动者应该坚持起诉或者上诉的。

三、双倍工资仲裁规定

双倍工资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的规定,中国人喜欢把二倍说成双倍,如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双倍赔偿。

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

实践中,双倍工资,一般都是已经拿到工资后的赔偿,那么在仲裁申请和起诉的时候,应写双倍工资的差额。

通常赔偿双倍工资的时候,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及补偿金、社会保险。

双倍工资的赔偿时按照实发工资,实发工资包括提成奖金等等,不能拿最低工资来参考。中国很多地方的仲裁机构,往往在仲裁裁决的时候,错误地拿最低工资来参考,这是错误的,有的劳动部门变相维护企业的利益,所以在到法院起诉的时候被纠正过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二倍工资必须明确的四个问题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问题,绝大多数意见倾向于2倍工资的差额部分属于惩罚性赔偿而不属于工资,因而适用一般时效,对此,笔者表示赞同。但是,在具体适用时效时却出现了各执一词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分析、明确。仲裁时效的起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2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当自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起算,另一种观点是从第2个月的工资发放之日起算。笔者认为,以上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理由是:工资支付的一般原则是先劳动后支付,建立劳动关系后第1个月的工资到第2个月的工资发放日才知道,第2个月的工资到第3个月的工资发放日才知道。因此,用人单位是否支付了第2个月的2倍工资,或者说当事人是否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只有到第3个月工资发放日,那么,第3个月的工资支付日才是2倍工资仲裁时效的实际
    2023-06-09
    291人看过
  • 劳动仲裁双倍工资时效起算问题
    双倍工资发生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根据上述规定,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受一年限制。从第二个月到期到12个月,第二个月的两倍工资超过了仲裁时效。但是第三个月的仲裁时效还有一个月到期。等到所有仲裁时效到期。劳动仲裁时效有哪些法律问题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其所依据的权利多为请求权,而非形成权。比如,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劳动报酬,要求给予工伤待遇,要求给付各种经济补偿金,要求给付违约金等等,都属于请求权。劳动者逾期行使其上述请求权,并不导致这些权利本身消灭,而仅使对方产生得以拒绝给付的抗辩权,若用人单位愿意,其可以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因此,对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只能适用时效制度予以规范,而不应当适用除斥期间制度。时效制度更符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2023-08-18
    426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双倍工资的若干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
    2023-06-10
    111人看过
  • 双倍工资什么时候开始起算最多可以拿几个月的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第2个月开始的计算,最多可以拿11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4-04-28
    311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得到“双倍工资”---关于“双倍工资”胜诉技巧
    一、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我们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二、如何定义劳动合同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主要法律特点,就可以认定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这里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间,在我们接触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经常讲一些单纯约定工资的一些备忘录或者证明,还有一些入职的邀请函,确认函等经过一定处理后当作劳动合同来处理,以规避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另外还有一些所谓空白合同,黑白合同,单方合同问题.这个就需要劳动者具备一定的法律理论和庭审经验,认真具体分析,利用举证原则
    2023-06-05
    255人看过
  • 关于劳动法哪条规定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有何法律责任?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的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出差没签保险辞职调岗怎么办?交保险没签合同被辞退或调岗,需要按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
    2023-03-29
    321人看过
  • 关于退休前欠的工资问题
    退休前公司所欠的工资发生纠纷属劳动争议。对于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拖欠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劳动关系终止(退休)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拖了几年工资可以劳动仲裁拖欠工资超过1个支付周期或者用人单位明确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辞工不发工资怎么处理辞工不发工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如果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三、离职后多久不发工资可以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
    2023-04-02
    351人看过
  • 关于WTO反倾销协议的几个问题
    1、《反倾销协定》的概念基础是,倾销是一种侵略性贸易行为,将对该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必须受到法律制裁。事实上,倾销对进口国有什么影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nternationalTradeCommission**sdale)前主席的高级经济顾问安·森(AnnSen)利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对反倾销进行了仔细的经济论证,并指出了反倾销对美国净社会福利的损害。以1990年挪威鲑鱼案为例,根据大西洋鲑鱼工会的指控,美国对从挪威进口的新鲜鲑鱼征收23.8%的反倾销税。税后,国内生产商每年增加利润70万至80万美元。由于鲑鱼价格上涨,消费者每年净损失达1810~1850万美元,导致美国社会净福利减少670~720万美元。再比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估计,如果1995年取消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那一年将增加约16亿美元的净收益。这足以说明倾销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和社会福利,但也会对进口国的相关产业产生一
    2023-05-07
    242人看过
  • 关于带薪年假的几个主要问题
    1、带薪年假的工资计算标准: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不含加班费,具体发放数额按用工单位工资制度及与劳动者的合同约定)。2、带薪年假的法定天数的计算:职工累计工作(累计工作不是以入职本单位时间进行计算,而是以职工首次开始参加工作时间开始起算)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的,年休假15天。3、以下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假: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法定休假日、休息日等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4、年假能否分段安排: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5、单位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情形及工资发放问题: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
    2023-05-05
    295人看过
  • 关于“携带凶器盗窃”的几个问题
    刑法修正案(八)将携带凶器盗窃入罪,但对携带凶器盗窃如何理解出现了很多不同意见,笔者试就此进行探讨。一、携带是否有向被害人明示之义。携带本身并没有要求行为人将凶器对外明示或者让被害人知悉之义,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此规定:行为人将随身携带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觉察到的,直接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罚。那么,携带凶器盗窃是否也可按照上述意见处理呢?笔者认为,将携带凶器抢夺直接规定为抢劫罪,行为性质和后果都相应改变,因此立法者需要作此区分。而携带凶器与数额较大并列作为盗窃罪基本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立法者并没有将携带凶器盗窃进行法律拟制,因此不存在进行区分的前提。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实施盗窃时被被害人发现,使用凶器反抗拒捕,则构成转化型抢劫。二、携带凶器盗窃中盗窃的理解。(一)携带凶器盗窃是从盗窃预备阶段开始算起,还是从实行行为开始算
    2023-06-11
    195人看过
  • 关于债务重组准则的几个问题
    一、公允价值的可操作性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交换一项资产或清偿一项债务所使用的金额。我国准则将其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基本上相同。以公允价值为确认与计量标准体现了一定时间上资产或负债的实际价值。笔者认为它是历史成本原则的一种有限延伸,体现了现代会计理论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环境,对历史成本原则的一种否定,资产或债务的价值应该体现在其预期的现金流人和流出上。历史成本只能告诉人们在取得资产或形成债务时花费的成本,而不代表其本身的价值,但在可计量性条件制约下,目前还没有一种完全基本预期(未来)的计量属性,因此,公允价值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和暂时性的计量属性。它的多种表现形式,如可实现净值、重置成本、现行市场价格等,以及判断时很强的人为主观性,势
    2023-02-16
    201人看过
  • 双倍工资交个月工资法
    双倍工资支付最多十一个月。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每月的双倍工资,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一、试用期后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试用期后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视情况而定。只要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是合法的。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一年以上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十一个月双倍工资,并且视为是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续签应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没有续签,如果双方决定就此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但如果是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单位无异议的,则超过一个月不续签的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最多支付十一个月。三、劳动合同多久签劳动合同越早签越好,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要在
    2023-03-23
    280人看过
  • 关于破产清算审计的几个问题
    在市场竞争和产业结构调整中,优胜劣汰,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然现象,国家也出台了相应法规制度,为配合破产制度的推行,《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也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清算事项中的审计。破产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委托注册会计师办理的一般有参与破产清算或清算会计报表审计两项业务,目前办理上述清算审计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清算审计委托不规范目前,有的企业在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审计业务仍由破产企业委托,破产前后审计一竿子到底,这对债权人是不公平的。《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接管破产企业,指定清算组成员,因此,应由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或法院授权的清算组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而清算结果或清算报表审计报告应直接对法院负责。若法院没有接管,清算组成立前的审计业务,一般可以由企业或董事会委托。二、破产企业会计核算有关法规不够完善企业宣告破产清算后,它已有别于原有企业意
    2023-06-09
    326人看过
  •  关于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申请条件
    在我们的工作中,有三种情况可能会发生:不签劳动合同、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劳动合同到期不及时续签。如果出现这三种情况之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劳动者应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在我们的工作中,有三种情况可能会发生:不签劳动合同、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劳动合同到期不及时续签。如果出现这三种情况之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劳动者应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 劳 动 仲 裁 双 倍 工 资 的 情 形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则依法加处罚款。同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因此,在劳动仲裁中,如果用人单位涉及未与劳动者
    2023-09-02
    418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关于上班4个月了工资算双倍的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7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的话,你们之间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关于双倍工资的问题,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04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但最多不得超过十一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 双休日支付双倍工资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4
      支付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是: 你的日工资=月工资/21.75,每天的双倍工资也就是月工资×2/21.75
    • 咨询有关于本次双倍工资仲裁处理结果的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6
      对于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一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此时,开始计算 第一个月两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比如,1月1日上班,2月1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月份两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自3月1日开始计算一年;3月仍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3月份两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当自4月1日开始计算,依此类推,直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内),如果一年内没有签订书
    • 拖欠工资双倍赔偿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4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