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正确性探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6:33:05 476 人看过

出资期限若未届满,股东不承担为足额出资的责任的说法是正确的,但是在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其需要对未完全出资的部分承担出资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新公司法对股东认缴出资期限

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2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怎么办理
    一、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怎么办理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股东原则上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出资期限应当有股东进行约定,若是到期后,仍然没有实缴的,其余的设立人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应尽的义务。《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股东出资方式有: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货币,实物。1.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则依法交纳场地使用费。2.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2023-09-21
    75人看过
  • 认缴期限未届至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是要承担责任的。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除此之外,受让股东对转让股东的瑕疵出资也连带承担补足出资的法律责任。理由是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将自己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了新股东,新股东已经客观上成为股东权利与义务的承受主体。原股东在转让股权时,有义务向受让方披露全部与股东身份有关的信息。一般来说,企业股东承担的责任包括:1、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这是股东的主要义务;3、遵守公司章程;4、公司注册后、不能擅自抽回出资额或者抽逃出资;5、追加出资额的义务及出资额的填补义务;6、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7、其他法定义务。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认缴范围内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2024-04-18
    260人看过
  • 出资期限未满股东要承担债务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不属于出资违约,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视为未履行出资,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一、瑕疵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权利要受到什么限制对未出资、未完整出资及抽逃出资的股东及其继受股东等瑕疵股东的权利限制包括:1、表决权受到限制。公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
    2023-02-25
    338人看过
  • 虚假出资股东应当对已出资股东承担怎样的责任
    虚假出资股东应当对已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即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公司章程亦具有契约性质,约束全体股东和公司本身的行为,其中,章程中出资部分的记载即为股东对出资的承诺,公司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而未足额出资对公司承担出资填补责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即已足额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违约为由向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虚假出资和股东权利有什么区别股东虚假出资是一种违约的行为。虚假出资对股东资格一般没有影响,对股东权利的影响有:股东虚假出资的,应当认定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
    2023-07-21
    378人看过
  • 股东认缴出资未到期应否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应该承担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认缴期限未满的,股东不视为未履行出资责任,所以一般不承担债务,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认缴期限未满,也要承担债务。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组成。一、企业注册资金是什么注册资金就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二、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的区别(1)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由50名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
    2023-06-22
    315人看过
  • 担保人责任期限届满:银行担保责任是否仍需承担?
    一、一般保证:1、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从约定;2、无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银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银行担保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
    2023-07-03
    284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对未抽逃出资的股东应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需要返还出资本息,并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
    2023-06-13
    409人看过
  • 认缴出资日期未到期是否应承担责任
    一、认缴出资日期未到期是否应承担责任针对“认缴出资日期未到期是否应承担责任”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即便出资日期尚未到期,股东在特定情况下仍需承担责任。具体而言,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若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该出资的股东需补足差额,而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则需承担连带责任。二、未到期认缴出资股东责任对于未到期认缴出资的股东,其责任主要体现在对公司资本充实原则的维护上。1.虽然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但股东仍需保证其认缴的出资能够按时足额到位,以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若股东未能履行其出资义务,导致公司资本不足或无法清偿债务,将直接影响公司的信用和运营,进而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因此,未到期认缴出资的股东也应充分认识到其责任的重要性,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三、受让股东补缴出资责任关于受让
    2024-08-08
    421人看过
  • 股东未达出资期限是否仍需履行责任
    一、股东未达出资期限是否仍需履行责任股东未达出资期限是不需履行责任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资期限未满的,不属于出资违约,股东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二、股东出资的形式股东出资方式有: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货币,实物。1.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则依法交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出资方式,后者则是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行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要履行有关法律手续。2.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
    2023-09-12
    66人看过
  • 债务未到期,股东出资后是否仍需承担全部责任?
    应该承担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认缴期限未满的,股东不视为未履行出资责任,所以一般不承担债务,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认缴期限未满,也要承担债务。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组成。股权转让后公司债务如何承担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股东仅以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转让股权,可以约定由原股东对转让前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该约定仅约定转让的股东双方,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继续承担偿还责任。3、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转让股权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对转让前的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
    2023-07-16
    143人看过
  • 实缴期限未到期能否追究股东责任
    一、实缴期限未到期能否追究股东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实缴期限未到期的,不能认定股东未履行出资的责任,所以暂时不能追究股东的责任,应该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的区别1、是否需要一次缴清注册资本:认缴制不需要注册资本一次性缴全,而实缴制则需要。2、是否需要验资不
    2023-06-17
    51人看过
  • 探究担保人应当承担何种贷款责任
    一、探究担保人应当承担何种贷款责任在向银行贷款或者大额的民间借贷时,常常会出现担保人,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分为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二、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有哪些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有如下的: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年龄在18至65周岁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并享有政治自由,人身自由未受限制;4.能履行担保义务,有稳定收入来源与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
    2023-08-02
    363人看过
  • 出资虚假是否承担股东民事责任
    一、出资虚假是否承担股东民事责任1.民事责任。(1)对内责任。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并符合最低资本限额的要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其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对外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座位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行政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3.刑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
    2023-09-02
    147人看过
  • 股东未到出资期限承担债务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不属于出资违约,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视为未履行出资,要承担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023-04-15
    45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要承担责任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5
      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否则应当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认缴期限未届期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5
      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是要承担责任的。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除此之外,受让股东对转让股东的瑕疵出资也连带承担补足出资的法律责任。理由是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将自己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了新股东,新股东已经客观上成为股东权利与义务的承受主体。原股东在转让
    • 增资股东增资,其他股东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2
      股东在公司成立时未履行或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发起人和虚假出资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定价的,交付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与公司成立时的初始出资没有区别。因此,当股东和发起人因其他股东在公司成立时的虚假出资而承担责任时,当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虚假增资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未出资股东违约责任谁承担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1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有股东违法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对公司缴纳出资的即属于违约行为; 这种违约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并对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构成违约,因此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未实缴出资股东可否担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4
      看情况: 一、如果是刑事责任,一般是法人代表和负责决策的人一起负责的,有些股东参与到决策的就一起负责; 二、如果是民事责任,一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负责,而股东对公司业务有决策权,一般不直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