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间互换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颁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07:00:41 110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依法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

相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间互换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颁证?

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关于“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规定,对相邻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间自愿要求相互调换承包土地,确有必要永久交换的,应由要求互换承包地的农户分别向所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互换承包地的申请,经双方所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审议同意后,由所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向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集体土地所有权申请,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县(区、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分别依法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未按照上述法定程序办理相关确权登记手续的,仍按农户原有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农村承包经营权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需要填写哪些内容?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怎样认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认定:(一)含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以土地为标的物的用益物权。(二)双层经营体制。农村土地包括两个部分:1.集体所有的土地;2.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三)承包期土地承包期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的期间。1.家庭承包;1.其他方式承包(如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四)设立1.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2.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五)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流转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确权证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确权证。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是农村集
    2023-04-04
    172人看过
  • 土地确权颁证后,农户既有股权证,又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两证之间的关系如何
    农村股份合作制是以土地入股为基础的,严格来说,股权权益是以入股土地的统筹经营产生的。现在重新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对股东入股的原承包土地进行用益物权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丰富了股权证的权能。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股权证的关系,可以通俗地比喻:承包经营权证是受法律保护的全国统一的“国家粮票”,将用来承接和兑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而股权证则是地方颁发的“地方粮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为“定心丸”,它不是重新调整原有的承包关系,也不会调整农村股权分配,而是对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规范完善,妥善解决股权证没有详细反映承包关系的问题。也就是说,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后,股权证继续有效不受影响,原有的权属、份额、分配的方式、经营模式等“四不变”,只是增加一本得到国家法律认可、以户为单位的承包经营权证书,从法律的层面赋予广大农民更充分更有保障的承包经营权。二、为什么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仍要保
    2023-03-04
    30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问题是:确权调查沟通难度大、历史遗留权属争议和违法违规问题、权属资料来源不全问题、缺少统一操作标准。对策是:加大宣传动员,形成共识;坚持公开公正,确保社会稳定;坚持维护权益,规范土地确权;无权属来源或权属来源不全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政策界限分类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024-05-19
    269人看过
  • 两家承包地互换了确权证咋发
    一、两家承包地互换了确权证咋发1、如果确权证已经下发,那么土地确权后可以修改。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2、如果确权证还没有下发双方就已经互换了土地,在申请确权证的时候从新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或者变更申请。二、申请变更需要什么1、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变更的书面请求。2、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三、确权证发放错误怎么救济1、如果真的存在土地确权错误的情况,当事人可以主动向土地登记主管部门申请注销登记,之后经审查通过后登记部门依职权对该登记事项予以纠正,并注销该权利证书。2、另外,如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
    2023-05-06
    434人看过
  •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民权益怎么被保护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当时条件的限制,我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特别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滞后,土地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侵害老百姓利益的事情多有发生。明晰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十分重要。切实加快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应完善相关政策认真总结在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面的经验,围绕地籍调查、土地确权、争议调处、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创新办法,细化和完善加快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政策。切实保护合法的土地权益,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加快地籍调查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发证的前提,要加快地籍调查,严格按照地籍调查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查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
    2023-05-05
    18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八大人口的登记方法有哪些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在家庭人口统计方面,要反映目前的实际人口数,承包经营权证上要登记权利共有人以及有关情况,如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与户主关系等。那么,哪些家庭成员属于共有人,需要登记在证书上呢?出嫁女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或出嫁女在娘家和婆家均未取得土地承包权,那么,出嫁女应登记在娘家还是婆家的权属证书上呢?确权登记人口,以现有家庭人口为准。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的,或娘家婆家都未取得的,出嫁女可选择登记在娘家或婆家权属证书上,但只能登记在一方,不得重复登记。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娘家人全家人口均已死亡的,出嫁女可享受承包户权益,娘家的土地应登记在出嫁女名下。新增人口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人口增加了,承包土地不能随意调整。但作为家庭成员的新出生人员,是否也应登记在这次确权登记的新权属证书上呢?有关文件规定,二轮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
    2023-05-04
    400人看过
  • 农民进城落户后原来的宅基地可以确权登记颁证吗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随后不少地方相继出台政策鼓励农民进城落户,以河南为例,河南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意见》,简称“豫九条”,从降低购房成本、实施财政补贴、改善金融服务、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等9个方面,鼓励农民进城买房。进城落户的口号越喊越响,也有越来越多进城务工的农户在城里买房落户,不过,这些已经进城落户的农户最关心的问题还是已经落户城镇的农户原有宅基地能不能登记颁证?毕竟,很多农户都想着老了之后回农村去养老呢。对于进城打工落户城镇的农户,其在农村取得的宅基地应该登记发证。不少地方已经出台明文规定:农民进城落户,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不变!虽然不少地区在鼓励农民进城上加大力度,比如规定如果农民在今年年底前进城买房并落户城区,可获得1万元补助金;如果明后两
    2023-05-04
    459人看过
  • 确权登记颁证的意义在于
    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要求,是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土地规范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是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基础性工程,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征地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有利于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法定依据;有利于依法确认农民对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抵押、担保的权利,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提供必要的实践经验。确
    2023-05-05
    301人看过
  • 宅基地和承包地互换后怎么确权?
    1.已办理重新发包手续和宅基地过户手续这种情况基本上就不存在什么土地纠纷了,你们双方只需要各自拿着互换后取得的承包权证和宅基地证去办理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和宅基地确权就可以了,申请通过后,会对土地进行实际测绘,走完法定的确权流程之后,就可以领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了。2.私下里互换,没有走法律互换程序这个情况就要复杂许多。但是在农村地区却是普遍存在的。(1)双方同意就按互换的来确权,没有纠纷产生,去相应的管理单位补办手续即可继续确权;(2)任何一方有异议的,要双方继续协商,是按照互换的来,还是按照原来没有换的来,如果按照原来的确权,那么宅基地上房屋的装修改建费用、承包地的收益等等该如何处理,都需要商量清楚,直到没有异议之后,再补办手续完成确权。现在农村土地承包有了新政策,即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之后自动延长30年承包期限,你的这个情况要尽早明确清楚,在土地利益面前,“口头协议
    2024-04-17
    240人看过
  •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效果
    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制度,解决农户承包地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农民的土地确权,确权了有何好处?农村土地确权已经快接近尾声,但是许多人还高不明白为什么要确权,农民土地确权了有何好处在当前的农村土地改革中,土地的增值趋势是显而易见的,不少人想从中分到一杯羹都没有办法,而对于有地农民来讲,只需要现在把土地确权工作做好了,今后的这些土地福利就可以直接享受到,又何乐而不为呢具体来讲,土地确权之后,农民可以享受许多好处,比如:1.土地抵
    2023-07-05
    21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范围、对象、起止年限都包括哪些
    12月10日下午,开平市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市领导余*俊、黄*征、黄*忠、吉-喆出席会议。副市长黄*忠解读了《开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本次确权登记颁证包括全市范围内所有权权属清晰、由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所有耕地,重点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四大问题,实现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地块、四至边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制度。全市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于2016年初全面铺开,计划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市长余*俊指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一件大事、要事、难事,在思想上务必形成共识,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在操作上务必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坚持实事求是,严禁“一刀切”,坚
    2023-05-04
    135人看过
  • 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是需要登记
    一、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是需要登记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需要登记,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合同,经发包人备案或者同意该流转行为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办理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
    2023-10-30
    38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民能得到哪些具体实惠?
    1、把实际情况搞清楚了中国有2.6亿农户,其中2.3亿承包农户,家家都有土地,这块土地在39年前,按照公平的或者顺应当时大家的要求,进行远近搭配、厚薄平摊,尽可能公平,所以这么多年下来,农户承包地面积到底有多大?东边、西边、南边、北边的位置具体边界在什么地方?多数地方原来说分了一亩地,恐怕量下来也就是那么一亩多点。但一些山区,说家里面有一亩地,但是一量下来可能是1.5亩,甚至更多。这次我们通过航拍实测,落到地上就是相对精确的数字。所以,第一个就是把家底搞清楚了。2、土地权能增加了我们搞确权登记颁证的目的就是确实权、颁铁证,让老百姓手里拥有的承包经营权证是土地的身份证。当然承包合同是权利生成的依据,但拥有这个证书以后,就拥有了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还有相对的处分权利,这种处分权利就是转包权和出租权。以前这个权利也是存在的,但是心里没底,这个地转给你以后,可能收都收不回来,因为当时没有类似于
    2023-04-16
    36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承包户要如何处理
    农村土地确权时,承包户及家庭人员变化的如何处理?1、承包户家庭消失。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其承包土地全部收归集体经济组织。2、承包户成员迁出。全家自愿放弃承包地并与集体签订了放弃承包地协议的农户,依法收回其承包地。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精神,按照自愿原则对其二轮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如果农户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含升学、参军、服刑等)或者农户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除农户全家自愿放弃承包地外,不得收回承包地,并依法发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承包户成员迁入。政府性安置的移民户,所耕作地块明确,四至边界无争议发包方开会同意的按照现状确权。群众自行协商接收的移民户,当地政府应按照相关政策做好协调工作,完善相关手续,在确权时,原承包户要现场认
    2023-05-05
    24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农户如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哪些情况下农户要办理确权登记颁证??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6号)等,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颁证:(1)农户以互换的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流转双方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未有书面协议(合同)的,由双方达成书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向村集体备案,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
    • 以互换方式流转的承包地,对土地互换有争议的,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0
      以互换方式流转的承包地,对土地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颁证。流转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的,由当事人向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按照合同约定,对土地流出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给土地流入农户,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没有书面协议的,由双方就土地流转意向达成一致,补签土地流转合同后,由当事人向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按照合同约定,对土地流出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
    • 为什么要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是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土地规范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是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基础性工程,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征地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保
    • 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要遵循什么原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答: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根据2011年XX等6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因地制宜、地方负责。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老人已过世老人的土地子女能继承确权登记颁证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5
      如果是林地和通过拍卖等形式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