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强拆如何登记物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11 18:11:06 391 人看过

在强拆过程中,由公证员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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