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会不会可以作为申报债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1 13:56:38 251 人看过

一、律师费会不会可以作为申报债权

可以。律师费属于实现债权的合理支出项目,且律师费金额亦符合律师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已实际支付,已明确约定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主体的,亦属于约定的实现债权的费用一种。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什么债权是不可以转让的债权

下列债权是不可以进行转让的: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权不能转让,那么当然不能转让该债权。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比如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的债权;以及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的债权。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抚养费会不会可以用债权债务转让

抚养费不可以用债权债务转让。

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抚养费属于按照性质不可以转让的债权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n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n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n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n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09: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有哪些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2)须为以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
    2023-06-14
    268人看过
  • 催债电话会不会可以报警
    一、催债电话会不会可以报警催债电话是可以报警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二、上门讨债可以报警吗只要不存在过激行为,敲门讨债是不违法的。上门追债有这三几种行为是违法的:一、非法侵占他人民宅;二、影响当事人的人身安全,讨债非法拘禁当事人。
    2024-02-04
    90人看过
  • 工资会不会可以作为违约金?
    一、工资会不会可以作为违约金?工资不可以作为违约金。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是:一、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
    2024-01-13
    188人看过
  • 有债权,可不可以申报哪些债权
    1、以财产支付为内容的请求权支付标的是劳务或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因其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是可以申报的债权。2、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这里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约束的财产。因此,信托财产或者依法不受破产程序约束的财产不是这里所说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赔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3、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受理破产案件时视为已到期。必须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
    2023-08-18
    428人看过
  • 税款能不能作为债权申报,申报债权需要哪些资料
    一、税款能不能作为债权申报公司拖欠的税费是公司债务之一,所以税费可以作为债权进行申报,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纳税人有解散、撤销、破产情形的,在清算前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八十二条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2023-04-18
    86人看过
  • 申报债权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关于债权补充申报费用收取标准,相关规定如下: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根据上述规定,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将不能行使重整程序有关权利(例如不能参加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而且,超过债权申报期限补充申报的债权人,需要向管理人支付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律师办理债权债务案件的收费标准,由于地域的差异,各省市的收费标准是不尽相同的,综合各地的收费状况,其一般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二)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
    2023-03-29
    200人看过
  • 发票抵扣是否可以作为债权申报的依据
    发票抵扣后就不可以作为债权进行申报了。发票并非结算凭证,只能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的可能性,不能单独作为证明存在合同关系或已经履行的标的物交付的义务证据,增值税发票须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结合,才具有对债权债务的关系证明。开票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种:一是正常交易过程中,供方开票;二是开票人受供方委托开票;三是双方勾结,虚开增值税发票。所以,在实际交易中,开票人并不一定是供方,收票人也不一定是需方。收票人将增值税发票申报抵扣,也并不足以说明与收票人之间存在购销等合同关系或已收到货物。增值税发票的抵扣与交易行为是否真实并无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因为收票人抵扣增值税发票的原因有正常交易收货后抵扣;有委托收票抵扣;有虚开增值税发票抵扣;因贪图小利而收票抵扣等原因,所以,抵扣行为不具有排他性,不能仅凭收票人对增值税发票进行了抵扣而推定其已收到了货物或存在购销等合同关系。《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
    2023-04-05
    496人看过
  • 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律师可以会见吗?
    作为犯罪嫌疑人在服刑以前是不能够会见亲属的,只能够会见委托律师,由委托律师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形,同时犯罪嫌疑人也不能够和家属朋友进行通信。只能够由家属朋友向犯罪嫌疑人寄送衣物或者是汇钱。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以后,直到服刑之前,家属不能够看到嫌疑人,只能送一些衣服、钱进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后,律师可以会见到犯罪嫌疑人,了解对方当时状况。在刑事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亲属无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的,经过公安机关批准,近亲属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也只是“可以”而不是“有权”。犯罪嫌疑人的亲属、监护人只有在犯罪嫌疑人服刑期间,可以与其会见、通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
    2023-06-17
    389人看过
  • 和解会不会给律师费
    法律综合知识
    关于和解协议是否需支付律师费用,这完全取决于与委托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条款具体规定。假设在委托律师的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合同明确指出,不论案件是以和解、调解或是判决等任何形式得以解决,均须支付全部或部分比例的律师费用,那么便应严格依照合同约定执行。然而,若合同明确规定仅在通过诉讼且获得胜诉的前提下才需支付律师费用,而案件最后以和解方式得到妥善处理,那么此时支付律师费用的情况或许会有所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7-31
    61人看过
  • 专利会不会可以作为股东出资
    一、专利会不会可以作为股东出资专利权所有权具有金钱价值,且可以依法转让,完全符合《公司法》关于非货币出资的要求。专利权包括专利所有权和专利使用权。《专利法》规定,专利入股,属于专利所有权投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变更、公告程序,将专利权转移到公司名下。专利使用权只是专利所有权的一部分,以专利使用权进行出资,该出资方式与《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不符,应认定为出资不实,应在出资不实的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不出资可以成为股东吗没有出资不可以当股东。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并凭借出资
    2024-01-16
    372人看过
  • 工会经费零申报可以吗
    没有工会,就不用交工会经费。但是如果加入工会,即使没有成立工会,也要缴纳工会筹备金。25人以上的公司必须成立工会基层组织,25人以下的可以成立,也可以与附近的公司联合成立,然后与当地的工会联系,接受指导。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按照每月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付资金。工会经费零申报流程工会经费的申报流程是到当地的政府部门完成工会申请书的办理;税务机关对纳税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拨缴的工会经费进行征收;单位如果还未建立工会组织,则应当向上级工会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对工会建会筹备金进行拨缴,向税务机关全额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08-07
    243人看过
  • 担保债权能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吗
    一、担保债权能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吗担保债权能申报破产债权。只要满足下列条件的债务就可以申报破产债权:(一)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二)是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三)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四)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五)是合法有效的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二、什么是担保债权,有财产的担保债权担保债权: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必须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总担保,担保债权而特别担保是相对一般担保而言,它并非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担保债权而是以债务人或
    2023-04-26
    182人看过
  • 债权申报可以分为哪些步骤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8、管理人
    2023-06-13
    367人看过
  • 不签债权申报房子会怎样
    一、不签债权申报房子会怎样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
    2023-04-05
    9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一般赔偿金是否可以作为债权申报?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5
      赔偿金可以作为债权申报。 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属于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破产债权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债权请求权性质; (2)可以强制执行; (3)债权成立时间在破产宣告前; (4)无财产担保或者放弃财产担保。
    • 债权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人破产还债吗?债权人是否可以作为申请权人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8
      债权人,是指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有权向债务人主张清偿权利的人。债权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从上诉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债务人因自身的原因,造成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已呈连续状况,足
    • 法律上的赔偿金能不能作为债权申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01
      法律分析 赔偿金可以作为债权申报。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属于破产债权。
    • 超过申报期限可不可以申报债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18
      能,可以补充申报。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 债权申报提交上去可以要会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6
      破产债权的申报对债权人债权实现是非常重要的,债权人申报债权时,要注意申报的期限,并且要注意收集证据材料,管理人会将债权编入债权表中,债权申报后能不能要回债权,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清偿了优先债权后有剩余的,债权人的债权就有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