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0:23:05 92 人看过

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是集中体现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的法律,由总则、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各少数民族的选举、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选举程序,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对破坏选举的制裁、附则等内容组成。其中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每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民主办法,酝酿、讨论、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实行差额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人对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对于选举中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等等。

二、拉票行为的认定标准

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行为一般包括三种情形。其一,在党内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行为。它侵犯的客体是党的组织人事制度。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比如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登门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关照;在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或散发各种宣传材料;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助选,等等。其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这里主要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过程中,不贯彻组织意图,违背组织意图,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它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同时破坏了党的组织制度。这种行为对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具有极大的破坏力。其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另外,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行为主要特征中没有情节方面的要求,体现了党组织对上述行为予以打击和严惩的鲜明态度。

三、中国选举制度是否应该保障选举人的权利

中国选举制度保障选举人的权利:

(1)选举人权利的保障

保障选举人的选举权利,主要是保障公民通过投票行使自己的选举权时,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候采取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选举行为。法律既要保障选举人自由投票的权利,也要保障公民自愿放弃选举权的权利。

(2)秘密投票和差额选举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一律采取秘密投票的方式,遵循差额选举的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文章
  •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破坏选举罪
    构成破坏选举罪的条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民的选举权和国家的选举制度;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
    2023-07-29
    274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与一般破坏选举行为的界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10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中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1)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2)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上述违法行为,每一种都可以是犯罪行为。因此,应当根据事实、情节、后果、危害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情节恶劣、严重的,以破坏选举罪论处。情节较轻的,可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分。
    2023-04-24
    333人看过
  • 破坏选举秩序与破坏选举罪有什么区别
    一、破环选举罪的定义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二、破坏选举秩序的定义破坏选举秩序,是指对选举的程序性工作造成破坏的行为,如扰乱会场造成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行为等。三、破坏选举秩序与破坏选举罪有什么区别二者都是对选举制度的破坏,行为的主体可以是有选举权的公民,也可以是无选举权的公民,既可以是一般的公民,也可以是负责选举的工作人员。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侵害的对象不同。虽然破坏选举秩序和破坏选举罪都是对选举制度的破坏,但在具体的侵害对象上还是有所不同的。破坏选举罪所破坏的选举活动必须是选举各级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活动。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不仅包括破坏上述选举,而且还包括破坏依法所进行的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
    2023-04-20
    452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主体包括了哪些
    一、破坏选举罪主体包括哪些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有些破坏选举的行为,如有意不真实地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变更、伪造、虚报选举结果的,只能由选举工作人员才能实施,因此,不是选举工作人员的不构成本罪。二、破坏选举罪应当如何认定(一)本罪与一般破坏选举行为的界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10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中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1、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2、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上述违法行为,每一种都可以是犯罪行为。因此,应当根据事实、情节、后果、危害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区分罪
    2023-04-28
    360人看过
  •  接收选举费是否会导致破坏选举罪的成立?
    破坏选举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导致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构成破坏选举罪。如果采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碍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导致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就构成破坏选举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七条,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
    2023-11-11
    471人看过
  • 破坏选举是罪,那么,控制选举是什么
    不到30岁的白某,在2009年的乡人大选举中,一鸣惊人当选为乡人大主席。但经过警方侦查,白某在参选乡人大主席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贿选行为,目前他与另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逮捕。2009年10月29日,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召开第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补选草坪回族乡人大主席。选举结果一出,令与会者大跌眼镜,乡人大主席的正式候选人仅获得赞成票15票,没有候选资格的潜经村委会党支部书记白某半路杀出,获得26票赞成,成功当选。11月下旬,广西桂林市雁山区(党)委、政法委和有关部门、草坪回族乡党委多次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这次选举中白某有拉票、贿选等行为。区委派出调查组深入调查,证实白某等人通过贿赂参加投票的乡人大代表,达到了自己当选草坪回族乡人大主席的目的,涉嫌破坏选举罪。随后,雁山警方及时介入了该案件。2009年12月,白某被警方控制,经过民警细致缜密的审讯,白某将实情全盘托出。白某交代,为了顺
    2023-06-06
    490人看过
  •  判断破坏选举罪的方法有哪些?
    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素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和主体要件。客体要件是公民的选举权以及国家的选举制度,客观要件是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要件是故意,一般出于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利的目的。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素包括: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以及国家的选举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出于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利的目的。 破 坏 选 举 罪
    2023-09-14
    461人看过
  • 条件下什么情况下会构成故意破坏选举罪?
    构成破坏选举罪的情况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破坏选举,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或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等情节的,经当事人报案,应予以立案调查。一、支部选举人数要达到多少才算可以支委会选举人数必须达到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才可以宣布会议有效,可以开会,否则会议无效。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清点结束后,要向全体党员报告结果,说明本支部党员总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二、监票人在选举会上主要做什么监票人在选举会上主要职责如下:1、投票前检查票箱,监督发放选票;2、投票时监督投票;3、投票结束后,当众打开票箱,监督计票人清点选票,核实收回的选票数是否与发出来的选票数相等,
    2023-02-20
    104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选举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利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利的更要标志。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1)、必须具有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所谓破坏选举,是指以各种方法扰乱、妨害整个选举活动包括选民登记、提出候选人、投票选举、补选、罢免等正常的进行。(2)、破坏选举的行为必须是发生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活动中,即破坏的是各级权力机关的选举活动。如果不是发生在其中,而是在选举开始以前或者结束以后以及是在选举权力机关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以外的选举,就不属于本罪的破坏选举。(3)、破坏选举的行为还必须属于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
    2023-03-06
    452人看过
  • 如何判断破坏选举罪犯罪构成情节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的是哪些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二、干扰业委会选举算违法吗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力,扰乱业主大会投票选举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进行处罚。破坏选举秩序,是指通
    2023-02-16
    113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在我国刑法中的构成要点解析
    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我国刑法伪造企业印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所谓印章,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刻制的以文字、图记表明主
    2023-07-04
    150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村委会
    破坏村委会选举罪立案标准: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一、虚报选举票数怎么处理虚报选举票数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选举领导人员时,以特殊手段虚报选举票数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流程1、社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进行工作分工,研究
    2023-03-05
    227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调查由哪个机构负责?
    破坏选举罪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认定为破坏选举:1、存在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2、破坏选举的行为发生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活动中;3、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破坏选举罪。另外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件:(一)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二
    2023-07-11
    125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怎么定罪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要被判刑吗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一、选民可以放弃选举权吗?选民可以放弃选举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可以依公民的个人意志而决定是否放弃,他人无权干涉。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仅指选举或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即人大代表的权利,其他任何选举活动中均不是这里所讲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
    2023-03-24
    30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包括剥夺以下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 更多>

    #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咨询
    • 哪些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1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 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
    • 破坏选举罪量刑起点?哪些是破坏选举罪?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结合具体的司法实践,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方式有多种多样,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以暴力妨害,又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故意漏登选民名单。归纳起来,主要是: (一)暴力手段,即对选民、代表及其工作人员采取殴打、捆绑等人身伤害的手段或者捣乱选举场所,砸毁选举设施进行破坏; (二)威胁手段,即以暴力伤害、毁坏财产、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相要挟,对选民、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实施精
    • 有哪些可能构成破坏选举罪的行为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27
      法律分析 以下行为可能构成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 构成破坏选举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30
      法律分析 构成破坏选举罪的条件一般包括: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 破坏选举罪具体要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5
      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