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劳动合同附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5:34:05 83 人看过

劳动合同书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般与劳动合同一起签字。补充协议,才单独签字。合同附件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确定的,就构成了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带有附件的劳动合同是被认可的,因此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些附件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有效证据。

劳动合同没写具体岗位合法吗?

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务不违法,但不够规范。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是劳动纪律。

(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0: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一、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一)股东身份权《公司法》第31条、第3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但是,未经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二)参与重大决策权《公司法》第3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
    2023-02-21
    397人看过
  • 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一、机构代缴社保是否合法1、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而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这是不合法的,也是政策不允许的。2、对于以个人身份参保,各地的规定和要求不尽一致,但通常都有户籍的限制。一般来说,外地户口如果在居住地没有工作单位,是无法上社保的。3、对于这种网上社保代缴公司,劳动者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在公司工作和领取工资,代理公司通过收取人头费,通过挂靠的方式来为其缴纳社保,这存在虚构劳动关系的嫌疑,存在一定风险和问题,对于这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进行规
    2023-03-21
    315人看过
  • 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案件符不符合法律规定
    一、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案件符不符合法律规定1、单位减员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如果符合的规定则合法,反之违法。经济性裁员适用情形: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其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二、辞职和辞退有什么区别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辞退是用人
    2023-06-11
    263人看过
  • 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依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一、公司如何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呢?根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股东兼任其它职务,各算各的。不签劳动合同,实际上有劳动关系,也照样算数。二、公司裁员补偿是多少公司裁员补偿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
    2023-03-06
    188人看过
  • 股东未签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如果股东没有在投资公司任职,仅仅是在年底共同承担公司的利润和债务的话,这种情况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股东本身在投资公司任职的话,理论上国家要求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很多投资者本身和公司的关系就是非同一般的,因此股东口头约定劳动关系的这种情况也非常普遍。一、公司可以给予员工分红吗这种情况却决于员工与公司的约定(一般是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工资和股份是有区别的,工资是对工作的报酬,股份分红是对权益的报酬,比如公司有10个股东,其中只有7个人在公司里兼有职位,那么这7个人除了年底分红外,还可以按时(周薪、月薪或年薪)领取工资,另外3个人由于不为公司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付出任何劳动,是没有工资的,但是因为他们是股东,在年底分红时是可以拿到分红权益。一般情况下,干股的取得和存在是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如果干股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变更,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则会成为正式股东,完
    2023-03-10
    69人看过
  • 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最低期限,所以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以自由约定,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6个月是合理的。在这6个月期间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然受到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保护。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6个月是试用期的话,那么有以下法条可供参考:《劳动合同法》第19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将面临如下法律风险和后果:1.行政责任用人单位有下
    2023-02-24
    15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股东未签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5
      如果股东没有在投资公司任职,仅仅是在年底共同承担公司的利润和债务的话,这种情况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股东本身在投资公司任职的话,理论上国家要求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很多投资者本身和公司的关系就是非同一般的,因此股东口头约定劳动关系的这种情况也非常普遍。
    • 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0
      1、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案件违反了法律规定。只有在企业资不抵债、濒临破产时,用人单位可以适当减员;同时在裁减或重招时应优先留用工作年限较长的员工与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
    • 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
      劳动合同与标准劳动合同书协议附件都具有法律效力,前提是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当两者规定有冲突时,应以劳动合同为准,因为劳动合同具有针对性,是对劳动者个人的约束,所以特殊应优于一般。
    • 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4
      依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
    • 员工迟到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2
      员工迟到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只有在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