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房屋买卖款会不会受诉讼期限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0 14:17:18 339 人看过

一、索要房屋买卖款会不会受诉讼期限限制

索要房屋买卖款受诉讼期限限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房屋买卖诉讼期限是多久

房屋买卖诉讼期限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涉及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期限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期限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期限的其他请求权。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期限是

民事诉讼期限,指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限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期限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期限的抗辩权。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期限是三年,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n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n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n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n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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