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0:13:07 441 人看过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第90条第2款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认为国务院1982年5月12日颁布的,至今仍在适用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与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相抵触,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

5月14日,一份题目为“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传真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建议人在落款处郑重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俞江,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腾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许志永,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三人还有一个共同身份:法学博士。和一般的公民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修改法律的建议不同,这份公民建议书非同寻常之处在于,是公民依照《立法法》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有关法规进行违宪审查的举动。可以说,这份薄薄的公民建议书,以民间形式启动了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违宪审查权的程序,罕有先例。“这正是我们三个提交这份建议书的目的所在:促动我国违宪审查机制的有效建立。”公民建议书的执笔人许志永郑重其事地说。

直接引发他们递交这份公民建议书的动因,是近期湖北青年孙志刚命丧广州收容救治站事件的发生。

“难受,说不出的难受。”面对一个和他们年龄相仿的鲜活生命无辜逝去,三位法学博士道出了同样感受。而在情感背后,他们更多地融入了法理的思考。

因为俞江现在武汉,三个人通过电子邮件往来形式对此事引发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经不断碰撞修改,几易其稿,用半个月时间,形成了这份建议书。

在公民建议书中,他们写道:《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有关规定,实际上赋予了行政部门具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而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立法法》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

“我们认为,《收容遣送办法》作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其中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内容,与我国现行宪法以及有关法律相抵触,属于《立法法》中规定的‘超越权限的’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行政法规,应该予以改变或撤销。为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这不仅是针对孙志刚的个案,我们关注的是制度本身。应建立并启动一整套完备的违宪审查机制,才能不断地除弊革新。”

对这份公民建议书达到的效果抱有多大希望?面对记者的提问,三位法学博士并未讳言他们的隐忧和尴尬。

“《立法法》中规定了公民有提出审查建议权,但并未规定对公民建议的反馈程序和渠道。”俞江的担心是,“人家想理就理,不想理睬,就可能泥牛入海。对于一般公民来信,往往都转入部门工作建议了。”但显然,公民的道义与责任感,给予他们更多的是热情和冀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宪审查相关文章
  • 宪法监督与违宪审查的比较
    在我国,很长一段时期以来,很多人把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混为一谈。其实,二者并不是同一概念,在我国逐步建立健全违宪审查制度的今天,有必要对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有的国家宪法规定了完备的宪法监督实施制度,但违宪审查制度并不完善;有的国家宪法并没有规定宪法监督制度,但却有着完备的违宪审查制度。宪法监督是指为保障宪法实施所采取的各种办法、手段、措施和制度。它是一个含义很广的概念,是指为使宪法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违宪审查,也包括对宪法实施的其他方面进行监督。所谓违宪审查,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某项规范性文件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审查和处理。这一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纠正和制裁违宪行为,尤其是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违宪的法律和法律性文件的行为,以制约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它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措施之一。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主体不同违宪
    2023-04-24
    160人看过
  • 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刻不容缓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国的一项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已被庄严地载入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的根本活动准则。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依宪法治国;依法办事首先应当依宪办事。不重视宪法的作用,就会丢失立国的根本;不树立宪法的权威,就难以树立法律的权威。自现行宪法制定以来,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宪法意识已经有了提高。但是必须看到,我国宪法的实施不能说没有问题了。新中国成立已50多年,还从来没有处理过违宪案件。我们既没有设置具体负责受理与审查违宪案件的专门机构,没有制定具体的违宪审查的特别程序,也没有设计出一套进行违宪审查的理论和原则。例如,在我国什么叫违宪?它有哪些构成要件?违宪的主体可以是哪些机关和个人?违宪的客体应是什么样的行为?违宪行为有无时效?什么样的组织和个人可以提出进行违宪审查的要求或控告?违宪审查机构是“不告
    2023-04-24
    500人看过
  • “违宪审查”的司法原则
    中国《新闻周刊》今年第23期报道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5月成立了法规审查备案室,将“法规备案”与“违宪违法审查”的概念结合在一起,发出了一个刺激公众想象空间的信号。然而,全国人大常委会迄今尚未撤销过一项违宪或违法的法规;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等五种机关迄今未向常委会提出过一次审查撤销的要求;而民间提出的审查建议迄今也尚未有过被采纳并启动审查程序的先例。这三个“尚无先例”哪天被打破,哪天才能说人大的违宪审查终于迈出了第一步。由立法机关来进行的“违宪审查”,无论走多远,在宪政的意义上也只能算作违宪审查的第一步。因为这种审查归根到底是一种自我审查。而“违宪审查”的本质,甚至宪法这个概念的本质,首先是对立法权的一种限制——一个议会如果接受一部宪法,就等于承认议会的立法权不完整。譬如承认自己不能制定剥夺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不能制定违背正当程序的法律,不能制定有溯及力的法律,等等。一旦承认了宪法施加于立法
    2023-06-06
    255人看过
  • 违宪审查的对象包括哪些
    违宪审查的对象是法律法规行政命令以及公权机构所作出的其他处分。违宪审查的主要目的就是纠正和制裁违宪行为,尤其是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违宪的法律和法律性文件的行为,以制约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它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九条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
    2024-04-21
    164人看过
  • 违法收容审查行政赔偿决定案
    原告:姜某举,男,汉族,44岁,山东省茨平县人,无固定职业。被告: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下称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张某国,局长。1994年1月13日下午,原告姜某举带着他收养的焉耆回族自治县七个星乡农民刘志方前不久在火车上领回的两岁左右的女孩(该女孩当时在火车上无人照管,经列车长准许由刘领回照管,后刘又将女孩交由姜收养)去库尔勒市,在该市孔雀市场闲逛时,一位个体经营者发现后怀疑姜某举拐买儿童,当即将姜扭送到被告公安局所属的团结路派出所。当时,姜某举向派出所提供了有关他收养该女孩经过的证明,派出所称需要进行调查、核实情况,未予采信。同年1月14日,公安局以(94)052号收容审查通知书决定对姜某举进行收容审查,并将其交由巴州公安局收容站看管。此后,由于公安局的有关工作人员工作懈怠,长时间未对姜某举是否有拐卖儿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致使姜被违法收容审查长达82天,直至同年4月6日才被解除收容收查。
    2023-06-06
    72人看过
  • 对国家公权力的行为是否合乎宪法所进行的审查
    符合法律监督的规定宪法的规定公民对法律有监督权。按照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024-05-16
    73人看过
  • 维护宪法权威需有违宪审查机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具体而言是: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宪法作为广义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着旨在构建社会法律秩序的最重要行为规范。宪法权威的确立和维护,要求这些行为规范具有严格的约束力。这就意味着,任何违反宪法规定的行为,都必须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宪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关于政府权力的来源、范围、目的和行使方式的规定;一是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的规定。就此而言,违反宪法的可能的行为主体,主要是政府权力的行使者。目前在我国,如果行政机关特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他人权利,利害关系人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对相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如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缺乏
    2023-04-24
    392人看过
  •  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审查处理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以保证案件质量。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也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起诉案件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后,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启动起诉程序。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 人 民 检 察 院 审 查 起 诉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负责处理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
    2023-09-30
    281人看过
  • 法德违宪审查制度比较
    当前,违宪审查机构的专门化,已成为西方违宪审查制度发展的趋势。法国和德国是专门机构违宪审查模式的典型代表。两国同属大陆法系,但由于历史传统、基本国情以及政治理念的不同,以法国为代表的宪法委员会制度和以德国为代表的宪法法院制度存在着诸多差异。历史渊源和理论依据的比较专门机构违宪审查制度的渊源始于法国。1799年宪法决定建立专门负责审查法律和命令是否违宪的“护法元老院”机构。1946年宪法决定成立宪法委员会。1958年宪法通过了专门的《宪法委员会机构设置法》,以宪法委员会为执行违宪审查专门机构的制度最终在法国确立。法国这种宪法监督模式的理论基础是西哀耶斯的学说。西哀耶斯分析了司法审查制度模式的弊端,认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互相纠葛,设立一个专门行使审查权的机构就可以避免种种弊端。在德国,1849年法兰克福宪法规定建立帝国最高法院,享有对宪法问题的管辖权,是现代德国宪法法院的最初模式。1925年
    2023-04-24
    395人看过
  • 对行政案件进行审核、审批时,审查什么内容
    一、对行政案件进行审核、审批,审查什么内容1、对行政案件进行审核、审批时,应当审查下列内容:(1).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2).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3).案件定性是否准确;(4).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5).办案程序是否合法;(6).拟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否适当。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条。二、行政案件调取证据程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1.证据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2.拟调取证据的内容;3.申请调取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调取证据的申请,经审查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应当及时决定调取;不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说明不准许调取的理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
    2024-04-14
    453人看过
  • “法规违宪审查建议权”的困境——期盼当然启动法规违宪审查程序
    2003年5月14日,腾彪、俞江和许志永三公民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这一事件立即引起了国人的普遍关注。没过多久,8月18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居民盛其芳、马继云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请求立即废止《黑龙江省信访收容遣送工作规定》的建议书;9月,广东省朱征夫等6名省政协委员联名发起提案,建议广东省先行废除劳动教养制度;11月20日,一封由1611名公民的签名的《要求对全国31省(市)公务员录用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规定进行违宪审查和加强乙病毒携带者立法保护的建议书》同时递交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卫生部和国务院法制办这一系列的事件,不仅使立法法第90条所确认的法规违宪审查建议权凸显在人们面前,而且使我们清楚地看到,该项权利大大激发了公民监督立法行为的积极性,并成为推动我国宪法诉讼和违宪审查机制最终建立的强大动力。随着该
    2023-06-06
    320人看过
  • 违宪审查意义深远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5月间成立法规审查备案室,专司审查包括国务院所制定行政法规在内的法律法规是否违反宪法和法律。有专家认为,该机构的成立“是我国启动违宪审查机制的一个信号,表达出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对违宪违法的审查进入操作层面”。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一国法律体系的核心。宪法的生命不仅在于她的庄严,更在于她的实施,宪法的实施又依赖于违宪审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法规审查备案室的建立,迈出了建立违宪审查机制的一步。它的令人欣喜之处在于,对违宪的后果已由过往单纯的“责令修改”转变为“责令修改”与“撤销违宪条款”双管直下。据报道,法规审查备案室将“责令相关立法部门限期修改,或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撤销违宪违法条款”。在笔者看来,“撤销违宪条款”的出现,较之法规审查备案室的建立显然更具实质的意义,它将使公民享有的宪法权利真正成其为一种不为国家权力随意左右的实体性权利。
    2023-04-24
    89人看过
  • 期许中国违宪审查大步前行
    几天前,有朋友在电话那端“奔走相告”:全国人大成立专门机构启动违宪审查啦!闻听此言,不由人不兴奋莫名。果真如此,这应该列为近年来中国法治进步“没想到这么快”的大事件之一。但细一查看消息来源———京城某报的整版报道《我国首次成立专门机构进行违宪审查》以及中央某大报在头版头条显著位置刊登的《违法违宪审查纳入启动程序》报道后,又不觉些许失落。原来这个专门机构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下设的一个“法规审查备案室”,它于今年5月首次成立,“负责法规备案”,“审查下位法与上位法尤其是与宪法的冲突和抵触”,“具体负责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违宪违法审查工作”。其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规审查备案工作并非始自今日。早在1979年,就由当时的常委会办公厅政法室承担,主要任务是对报备的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登记、存档,并对其进行违宪违法审查。1984年,法规备案工作由联络局承担。从1989年开始,改由秘书局承
    2023-04-24
    122人看过
  • “法规违宪审查建议权”的困境
    2003年5月14日,腾彪、俞江和许志永三公民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这一事件立即引起了国人的普遍关注。没过多久,8月18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居民盛其芳、马继云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请求立即废止《黑龙江省信访收容遣送工作规定》的建议书”;9月,广东省朱征夫等6名省政协委员联名发起提案,建议广东省先行废除劳动教养制度;11月20日,一封由1611名公民签名的《要求对全国31省(市)公务员录用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规定进行违宪审查和加强乙肝病毒携带者立法保护的建议书》同时递交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卫生部和国务院法制办……这一系列的事件,不仅使立法法第90条所确认的“法规违宪审查建议权”凸显在人们面前,而且使我们清楚地看到,该项权利大大激发了公民监督立法行为的积极性,并成为推动我国宪法诉讼和违宪审查机制最终建立的
    2023-04-24
    136人看过
换一批
#宪法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宪审查又称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对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和特定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的制度。其作用在于保障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先后建立了违宪审查... 更多>

    #违宪审查
    相关咨询
    • 合宪性审查和违宪审查的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5-16
      合宪性审查和违宪审查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违宪审查的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而监督宪法实施的主体则具有多样性,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利也有义务对违反宪法的行为提出批评,要求纠正;2,结果不同;3,对象不同:违宪审查的内容和宪法监督的对象不完全相同。违宪审查的内容主要是直接违反宪法而又没有其它法律调整的规范性文件,宪法监督的对象较宽,既包括违宪审查的内容,也包括违宪审查机关的审查活动。
    •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对哪些审查内容进行审查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对与审计事项相关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审计机关持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的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持市、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协助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审计机关依据本条第二款
    • 什么是法院违宪审查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8
      违宪审查是国家权力过程中的一种基本纠错机制。如同其它任何一种纠错机制一样,是宪法正常运行的必要保障。
    • 劳务派遣合同应对哪些企业进行审查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8
      用人单位在签订派遣合同前,应当审核派遣企业的资质;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这些都是用人单位在派遣合同应注意的。用人单位在派遣合同应注意以下内容: 1、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前,应当审核派遣企业的资质。目前,许多职介机构开始从事派遣服务,有些经过政府许可,但有些是擅自开展。所以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查明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如果与有资格的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则
    • 最高法院能否可以行使违宪审查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8
      在解决法院是否可以行使违宪审查权前,先了解一下基本概念,违宪审查又称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对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和特定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的制度。其作用在于保障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先后建立了违宪审查制度。 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要求,全国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