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是否仍然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1:43:51 451 人看过

劳动合同的保密协议是否有效要看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劳动者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达一年以上者,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签订的保密合同有效;

2、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达到一年的,则劳动者可以索要双倍的工资,该保密协议也就无效。

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争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只签订保密合同,保密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虽然属于劳动关系,但可以单独订立,具有法律效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保密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作为单位的职工对单位的秘密都有保密的义务,只要你泄露了单位的秘密,单位就有权利要求你给予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的保密协议需要有哪些内容

1、保密内容和范围,法律无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采用秘密清单的方式予以明确。

2、保密期限,可超过劳动关系存续期限,并延续到劳动者离职后一定时间。

3、保密费,法律无强制性规定,但企业支付保密费有一定积极作用。

4、保密义务和责任,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密应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密条款相关文章
  • 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名称是否仍然有效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名称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故原告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应当继续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继承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2。合同内容违法,即合同缺少法定的必要条款,或者合同条款违法,通常违反法定的强制性规范或者低于法定的最低劳动标准。
    2023-05-02
    203人看过
  • 女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女性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实践中的具体情况。一般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时欺诈的无效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素:1。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等欺诈行为的劳动合同劳动者隐瞒婚姻、生育状况的,有前两项要件,但有无第三项要件。关键在于员工是否如实告知雇主其婚姻和生育状况,这将影响雇主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意向表达。如果不产生影响,则本合同符合双方的意思表示,当满足其他条件时,本合同有效。否则,本合同无效。在招聘过程中,雇主能否询问员工的婚姻和生育情况?首先,雇主不能为了了解情况而询问员工的个人隐私。例如,询问员工的婚姻和生育是员工的个人隐私,除非雇主能够证明这些个人隐私与劳动合同的履行直接相关,是员工岗位的正常职业要求,会影响员工的工作能力或工作效果等,否则,雇主基于这些个人隐私做出的就业决定违反了《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对工人的就业歧视,《劳动合同法》规
    2023-05-07
    362人看过
  • 劳动调解书有错误的,是否仍然有效
    劳动调解书有打字错误的,法院应当裁定更正。当事人的权益不受影响的,可以不要求改正。当事人双方的权益受到影响的,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纠正。劳动调解协议的效力: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面,这是由于企业调解委员会的性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不是司法、仲裁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专门处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职工群众性组织。因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不同于审判和仲裁活动。调解活动的参与者在诉讼活动中没有权利和义务。调解委员会不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强制权利,调解达成的协议也没有法律效力保障。另一方面,《劳动法》第八十条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如果双方或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规定。这也说明,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主要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承诺、信任和道德约束,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
    2023-05-31
    50人看过
  • 将劳动合同转让给其他公司是否仍然有效
    向其他公司转让劳动合同是否仍然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转让给其他单位的,原劳动合同有效,新单位继承并履行。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资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无效劳动合同1。合同主体不合法,即劳动者不具备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能力,或者用人单位不具备有用的人的权利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合同缺少法定的必要条款,或合同条款不合法,通常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或低于法定最低劳动标准。合同形式不合法,即强制合同不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或标准形式4。订立程序不完整,即合同的订立没有履行法律上必要的程序。意思表示不真实,即当事人因欺诈、威胁、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原因,意思表示不真实的;(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以欺诈、威胁、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e
    2023-05-07
    415人看过
  • 禁止转租的条款下,转租后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转租权受到限制的情况下,若进行了事实上的转租行为,则相应的租赁合同将无法产生合法效力。当承租方在获得出租方明确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将租赁物资转让给第三方进行使用和管理。在上述情况中,承租方与出租方之间的租赁合同仍然具有持续的法律效应;然而,若由第三方导致租赁物资遭受损害,那么承租方须担负起相关的赔偿责任。如若在未取得出租方许可的情况下出现转租现象,出租方有权单方面中止租赁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4-08-13
    178人看过
  • 如果公司法人死亡,劳动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虽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化,但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员工与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应当继续履行,否则属于违约,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3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出资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是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但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代表其个人。因此,只要用人单位的法人资格不变,无论法定代表人如何变更,都不会影响用人单位对权利义务的享有鉴于此问题,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职工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更换企业法人代表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也可能会进行调整,人员使用也可能会重新安排。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根据《
    2023-05-07
    99人看过
  • 无法履行的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合约的有效性与其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无直接关联,而在于其在缔结之时是否符合了如下几个必要条件:1.签约当时,缔约各方均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2.在此过程中,各方之意愿表达务必真实明确,杜绝任何形式的欺骗、威逼等不当情况发生;3.合约的各项条款须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不得背离社会普遍认知的善良风俗和道德规范。若有一方因无力执行合约义务,则应单独承担违约所引发的后果及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8-20
    328人看过
  • 合同虽然变更保证仍然有效
    2002年2月,徐某向王某借款8000元,双方约定利息按每元每月2.5分计算,并由姜某进行担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徐某与王某于2002年10月进行了协议,将原来的利息降低为每元每月按1.5分计算,但未通知姜某。借款逾期后,徐某未能如期归还,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某与姜某偿还借款。在审理过程中,姜某得知徐某与王某变更利息的情况,遂主张自己是对原合同进行的担保,而徐某与王某变更利息是形成的新的合同,且未经本人同意,所以不应再承担担保责任。法院审理认为:徐某与王某订立借款协议,姜某作为担保人应对担保的事项承担连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徐某与王某达成降低利息的协议,虽然没有征得姜某的同意,但是变更后的借款合同并没有加重徐某的债务,而是减轻了徐某的债务,所以姜某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遂判决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王某借款8000元及利息,由姜某承担连带责任。
    2023-06-09
    343人看过
  • 合同是否在到期后仍然有效?
    合同到期仍在履行有效力的标准:1、合同到期后仍在履行的,视为达成新合同,继续有效履行,可重新签订协议;2、在租赁合同中,双方继续履行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3、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租赁的权利。合同到期仍在上班的有补偿吗合同到期仍在上班的,用人单位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2023-07-17
    220人看过
  • 订单缺少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没有合同只有订单的,如果该合同属于法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如果是普通合同,没有书面协议,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付款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有效。如果只是没有名称为“采购合同”的文件,但是有相应的订单、送货单、签收单、报价单等,也可以作为采购合同关系事实上成立的依据。过了期限的劳动合同有效吗过了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是无效的。如果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及时续签合同或者依法终止其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未续约,但劳动者仍继续在单位工作的,单位要依法向其支付相应的工资,并可与劳动者协商及时去续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
    2023-07-07
    346人看过
  • 网贷未收到款项,借款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关于网贷收取款项与否对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问题,法律界业已形成共识:即无论网贷款项是否到位,借款合同均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这也就是说,网贷方是否实际获得贷款并不构成影响合同有效实施的制约因素。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自然人之间所达成的借贷协议而言,在合同成立之际,借入方须已实际收到资金才能认定合同具有约束力;而就自然人与网贷平台之间所签署的贷款合同而言,贷款发放并非合同生效的必要前提条件。但是,若网贷平台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贷款提供义务,则借款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请求该平台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2024-07-24
    305人看过
  • 保密条款与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的保密条款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是指尚未依法取得知识产权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需要保密的事项。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所有在职的劳动者都必须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明确劳动者保守
    2023-07-11
    215人看过
  • 篡改后的借条是否仍然有效
    一、篡改后的借条是否仍然有效要看实际情况。债主篡改借条,如果是擅自更改的,则更改的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如果是与债务人协商一致更改的,并且更改的内容明确的,则借条仍然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二、哪些借条法律上不受保护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的借条有: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借条;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借条;3.借条的内容违背公序良俗或者违法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欠条和借条的不同点有哪些1.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
    2024-01-22
    430人看过
  • 租赁合同期满后,相关条款是否仍然生效?
    合同还有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的租赁合约的,但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改变为了不定期。双方在给予对方合理的时间后,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不搬怎么办出租人外出未归或是拒不搬走,租赁合同届满,而房东想要收回房子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二)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
    2023-07-15
    6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密条款就是规定受许可方应对供方转让的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保证不将这些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供方的权益,保持专有技术的价值。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 更多>

    #保密条款
    相关咨询
    • 担保合同能否仍然有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6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以口头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不成立。然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保证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然适用于保证合同,因此,当保证人自愿履行口头保证合同所约定的保证义务的,口头保证合同成立
    • 合同无效定金是否仍然有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23
      如果是立约定金就有效。 一般情况下,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有效时,定金合同才有效,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也无效。但这主要是对证约定金合同而言的,对于立约定金则不然。因为立约定金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立约定金的生效是独立的,在主合同之前就成立。所以,主合同是否成立不是立约定金合同是否成立的决定条件。
    • 劳动合同没有保密义务的合同是否有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
      只要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员工达成一致的意思标识后签订的,该合同就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为了商业秘密可以与具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是公司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
    • 保险人未说明免责条款是否仍然有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保险法》第是八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在后仍然有效的条款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合同终止,合同条款也相应的失去其效力。但是如果该合同尚未结算清理完毕,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仍然有效。结算是经济活动中的货币给付行为,结算的方式主要有:银行汇票结算。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商业汇票结算。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银行本票结算。银行本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