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后,土地使用权归属于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20:05:33 304 人看过

父亲死了土地证会被依法收回,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父亲去世后,土地使用权不是他的遗产,依法不能继承。国家或者集体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只有对于个人承包,才可以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父亲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的

父亲去世,应将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遗产。按《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分配遗产时,可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进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依《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针对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且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俗称爷爷、奶奶、姥爷、姥姥。而第二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在一定条件下的法定扶养、赡养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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