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我省八类财产犯罪案件数额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8: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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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八类财产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意见》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状况的实际情况,本文对我省八类财产犯罪案件的数额认定标准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刑法第263条抢劫罪的起点为2万元
秒,刑法关于盗窃罪的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二万元,盗窃公私财物的起点为十万元,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起点是五万元,诈骗公私财物的起点是五十万元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万元
<3.抢夺公私财物的起点为8万元
<5.刑法第271条第一款职务侵占罪
<2.侵占“数额巨大”的起点为10万元
第二百七十二条刑法规定的挪用资金罪
<2.挪用本单位资金从事营利活动的,“数额较大”的起点是2万元
<3.挪用本单位资金从事违法活动的刑事责任起点是2万元1万元
<4.单位挪用资金“数额巨大”的起征点为20万元
刑法第274条勒索罪
<2.勒索公私财物的起征点为3万元
<1.勒索公私财物的起征点为20万元元
(8)刑法第275条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
<2.故意毁坏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是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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