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第三人返还义务构成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0:54:30 236 人看过

一、不当得利第三人返还义务构成要件

(一)受领人为无偿让与;

(二)受领物为受领人应返还的物,不限于原物,原物孳息、代偿物亦包括在内;

(三)受领人因无偿让与而免除返还义务。

第三人返还的具体要求

1.如果第三人是无偿地从无权转让该项财产的占有人那里取得财产,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向该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

2.第三人如果是有偿地并善意地从占有人处取得财产,即他支付了适当的价金,并且也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占有人无转让财产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要区分占有人的占有是否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合法取得的。

(1)如果占有人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如原物被所有人或者被依法占有的人遗失,或者是从他们两者那里被盗走;或者是由于其他的与他们的意志无关的原因(如自然灾害)而丧失占有,又被占有人非法转让的,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人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

(2)如果占有人的占有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如所有人将财产租给他人使用、交给他人保管,占有人(承租人、保管人)滥用所有人的信任而非法出让,这时善意第三人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人无权向第三人要求返还原物,他只能要求非法转让人赔偿损失。

二、第三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返还不当得利标的物

不当得利受领人将其所受领的标的物无偿让与第三人,则于受领人因此免除返还义务的限度内,第三人对受损失者负返还责任,这就是不当得利制度下第三人的返还义务。

第三人的返还损失义务成立要件为:

(一)受领人为无偿让与;

(二)受领物为受领人应返还的物,不限于原物,原物孳息、代偿物亦包括在内,如受领人将原物与他人交换的物赠与第三人,受损者对于第三人在原物价格限度内有返还赠与物的请求权;

(三)受领人因无偿让与而免除返还义务。第三人的返还义务是以受领人的返还义务被免除为前提的,如果受领人仍有返还义务,第三人则无须承担此义务。如受领人为恶意受领人时,由于其返还义务并不因受领利益不存在而免除,第三人无须负返还义务,但受领人无资力或死亡的,第三人仍须负返还之责。

三、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后果是什么

拒不返还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

(一)不当得利人拒不返还的,受损害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返还;

(二)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生效后,受损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当得利拒不执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可构成犯罪;

(三)不当得利人拒不返还,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占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2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返还本金和拿走证书构成不当得利
    2005年4月7日,被告人XX于2005年4月7日至2006年5月7日在信用社储蓄所借款2万元,月利率9.6‰,年利息2521.6元。2006年5月6日上午8时57分,被告人XX到信用社储蓄所还款。原告持面值3.840元的定期生活存单支付贷款利息后,原告工作人员将贷款凭证原件放在柜台上。被告人当即将应退还的现金放进口袋,拿走放在柜台上的贷款凭单原件,离开储蓄所。当原告立即派人向XX索要2万元欠款时,XX以已持有借款凭证原件为由拒绝归还借款。因此,信用社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债务2万元,并支付全部诉讼费用和损失。法院认为,XX公司因履行合同不充分,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未能向原告偿还借款2万元本金,应承担违约责任,诉讼理由应为“借款合同纠纷”。不当得利债务的效力不当得利成立后,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债务。不当得利是不当得利债务的基础,不当得利债务是不当得利的效力。不当得利义
    2023-05-08
    233人看过
  • 民法典不当得利的返还义务可以转让吗
    不当得利返还义务可以转让,以使受损失人获得救济,但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民法典的第三人返还义务有哪些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八条【第三人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
    2023-08-02
    108人看过
  • 不当得利把钱拿回来得多久,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一、不当得利把钱拿回来得多久不当得利的受损失一方拿回钱要多久,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向法院起诉的,普通程序审理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3个月,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就要执行生效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
    2023-06-17
    150人看过
  • 民法典的第三人返还义务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第三人返还义务有哪些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八条【第三人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二、什么是非给付不当得利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人的行为,又可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损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基于这些事由构成不当得利的原因,是受益者无受其利益的权利,所以,非给付不当得利的“无法律上的原因”即为受益者无权利而受有利益。
    2023-04-12
    338人看过
  • 合同不成立返还是不当得利?
    如果有不当得利的财产,可以视为缔约过失,对方不应该得到的钱,可以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就是“财产返还”和“折价补偿”。从法律层面上讲属于财产返还请求权;财产返还请求权的性质属于物权请求权,即在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后,基于合同发生的物权变动丧失了基础,自然就产生物权回转的结果,转让人享有的是物权请求权性质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一、合同不成立返还哪些财产?财产返还时,都应该返还哪些财产,可以分两种情况来分析:一是财产出现增值、贬值情况时,如何确定返还范围才能保证相互返还的公平性;此时要综合考虑市场因素
    2023-06-20
    277人看过
  • 不当得利具体诉讼流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一、不当得利具体诉讼流程不当得利具体诉讼流程如下: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2.一方受有损失。这里的损失,既包括现有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减少,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可得利益)利益的丧失。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三、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主要是指会产生相应的不当得利
    2023-07-01
    137人看过
  • 不当得利需要返还收益吗
    一、不当得利需要返还收益吗不当得利需要返还收益。不当得利应该归还。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二、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有几种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三、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构成条件包括:1.取得和利益没有法律依据;2.取得的利益造成他人损失;3.取得的利益与他人损失有因果。不当得
    2023-07-25
    53人看过
  • 利用不当得利获得收益需要返还吗
    利用不当得利获得收益是需要进行返还的,不当得利是明知道此行为的做法是违法的,依旧对他人的财产、物品进行侵占,因此权利人知道后,是会要求当事人返还该财产的,如果不予返还,是可以报警或者起诉处理等等方式。一、利用不当得利获得收益需要返还吗如果不当得利,是应当返还原物及孳息的,如果当事人拒不返还的话,权利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的。具体的可以协商确定。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不同。(一)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不知道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的根据。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利益已不存在时,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受有的利益大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利益范围以受损人受到的损失为准。(二)受益人恶意的。即受益人知情,受益人于受有利益时知道其
    2023-06-05
    372人看过
  • 第三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第三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包括哪些不当得利受领人将其所受领的标的物无偿让与第三人,则于受领人因此免除返还义务的限度内,第三人对受损失者负返还责任,这就是不当得利制度下第三人的返还义务。因为第三人所受利益,是由于不当得利受领人的让与行为,第三人受有利益有法律上根据,与受损者之间不成立不当得利义务,但第三人无偿取得利益,相对于受损者的受有损失,显失公平,故惟有赋予第三人返还的义务才能实现对受损者的保护。二、第三人的返还义务的概念不当得利受领人将其所受领的标的物无偿让与第三人,则于受领人因此免除返还义务的限度内,第三人对受损失者负返还责任,这就是不当得利制度下第三人的返还义务。因为第三人所受利益,是由于不当得利受领人的让与行为,第三人受有利益有法律上根据,与受损者之间不成立不当得利义务,但第三人无偿取得利益,相对于受损者的受有损失,显失公平,故惟有赋予第三人返还的义务才能实现对受损者的保护。三、
    2023-06-20
    184人看过
  • 不当得利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一、不当得利买卖合同效力如何得利人将不当得利买卖,签订买卖合同的,如果买受人是善意取得的,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恶意取是的,买卖合同无效,恶意取是人要返还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二、不当得利构成要件1、没有合法根据。所谓没有合法根据,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取得对方的财产或者利益时没有法律根据,是不合法
    2023-04-18
    252人看过
  • 如何恰当地返还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如下: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也就是说,当受益人不知道没有法律依据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限于利益存在的部分;利益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义务;2、恶意返还受益人,也就是说,当受益人知道没有法律依据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该是受益人获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利益在返还时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3、受益人取得利益时善意,后来恶意返还,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后续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
    2023-07-05
    355人看过
  • 汇错款的不当得利要返还吗
    关于汇错款的不当得利要返还吗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不当得利是什么,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从此看出,是需要返还的。一、买东西钱少了一半违法吗?责任在顾客,顾客没有依法履行买卖合同里,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合理价款的义务,所以需要依法承担责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不当得利的特征是: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2023-03-06
    495人看过
  • 返还不当得利需要什么证据
    一、返还不当得利需要什么证据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一方受到利益,一方受到损失,受利益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依据获得。比如:甲去银行取款,点钞票的点错了,多给了一万块,那么这个一万块就是不当得利,应该返还。若遇汇错款或者借款转账后对方不肯出借条等情况,汇款人可以向对方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建议收集以下证据材料:汇款凭证、报警记录、向对方主张返还款项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资料、知情人的证人证言等。二、不当得利举证责任1、民事诉讼法上通常采用的举证规则是权利主张者举证,也就是通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2、在特殊情况下却采用由否认主张者举证,其理由主要在于在部分案件中只有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才能更好实现实体真实,体现公平原则的要求。3、基于不当得利的4个构成要件,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权利主张一方应当对前3个构成要件予以证明。三、不当得利具体诉讼流程利用非法手段获得的利益在我国称之为不当得利,其是一
    2023-06-15
    125人看过
  • 不当得利人的返还义务有哪些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一、不当得利人的返还义务有哪些不当得利人的返还义务,具体情形如下:1.善意得利人的返还义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2.恶意得利人的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3.第三人的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二、不当得利相关的法律依据不当得利相关的法律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
    2023-07-11
    32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返还能否具有义务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29
      不当得利的返还义务,主要包括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恶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第三人的返还义务三个方面。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的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情事,如消
    • 不当得利的法律责任以及不当得利返还义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7
      不当得利的返还义务,主要包括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恶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第三人的返还义务三个方面。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的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情事,如消
    • 不当得利人返还义务的情况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2
      1、善意得利人的返还义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2、恶意得利人的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3、第三人的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 丈夫不当得利妻子无返还义务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1
      妻子有返还的义务,而且如果能证明丈夫转移财产后,妻子隐匿转移财产,还将涉嫌共同犯罪,建议停止违法行为
    • 返还不当得利有哪些不当得利返还条件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02
      返还不当得利的方式有:原物返还或作价返还。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时,可作价偿还。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应一并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