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被告申请破产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20:42:08 161 人看过

一、诉讼中被告申请破产如何处理

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申请破产的,诉讼程序应该中止,待债务人的财产被接管后,诉讼程序才能恢复。《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二、申请人不服法院不受理破产申请裁定怎么办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申请人不服法院不受理破产申请裁定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诉讼当事人申请破产的,由于财产的权属将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破产管理人债务人债务进行接管后,诉讼程序恢复,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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