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产品若有任何缺陷或瑕疵,应归属于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担当相应的责任。当建筑项目实行总体承包模式时,总承包商必须对整个建筑物的质量安全问题负全责。在总承包商将建筑工程依法律规定以分包形式转包于其他单位的情况下,总承包商以及分包单位都需对分包的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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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应由谁负责房屋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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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谁负责项目工程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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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房屋老化问题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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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物业是否应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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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屋因为质量问题垮塌谁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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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为二手房质量问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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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由谁负责责任啊?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这里所说的质量问题指的就是一般质量问题。所谓一般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之外的、未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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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损坏了业主的东西,该谁负责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6按规定屋面、外墙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的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负责的人也不一样,具体如下: 1、保修期内精装修房因防水层损坏漏水,一般该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应由行为人修复; 2、保修期内毛坯房因防水层损坏漏水(1)如果在收房时客户曾亲自对24小时闭水实验进行确认,由客户负责; (2)如果客户没有亲自确认,开发商只有竣工验收合格证,能证明客户人为损坏的由客户负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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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由谁承担房屋质量的保修责任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的主体是开发商,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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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谁负责?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3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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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问题有哪些,由谁负责责任?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0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你这边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能证明产品质量问题是由生产者造成的,你可以在承担责任以后向生产者追偿。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