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06:50:13 148 人看过

印刷合同违约的类型

(一)实际违约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面可解除合同”。实际违约制度作为允许和限定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重要规则,是维护合同纪律、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其适用范围应具有普遍性。

主要有下列表现形式:

1、拒绝履行。

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2、不适当履行。

分为以下几类:

(1)履行在数量上不完全;

(2)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标的物隐有缺陷;

(3)加害给付,所谓加害给付,是指履行对债权有积极的侵害,也就是超过履行利益或者于履行利益之外发生的其他损害的违约形态;

(4)履行方式的不完全;

(5)违反附随义务的不完全履行

(二)预期违约

亦称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约担保。预期违约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不是实际违反合同义务。

一、合同中乙方不履行怎么办

合同签订以后,对方不履行就属于违约,应当要求对方履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所谓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文章
  • 合同公证后可以违约吗,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合同公证后可以违约吗合同公证后不可以违约,除非是有法定的事由才可以实施;违约的法定情形有: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2、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当事人误解或者曲解,致使当事人违约。3、由于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签合同不能履行。4、市场行情变化或者价格大幅升降,从而影响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当事人违约。5、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6、因发生情势变更而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二、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
    2023-06-28
    68人看过
  •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租赁合同违约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下:1、出租人违约责任:(一)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当负责维修;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3)出售。转租房屋时,未依法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者承租权的,应当赔偿损失。二、承租人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2)出租屋使用不当,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不合理损害的,应当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三)擅自转租、转借、转租或者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建筑机械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建筑机械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
    2023-08-07
    393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能否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合同终止后能否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终止后是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的,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二、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
    2023-04-18
    385人看过
  • 混合过错的违约责任应如何承责,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混合过错的违约责任应如何承责混合过错的违约责任可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二、违约责任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
    2023-04-18
    414人看过
  • 合同未履行主要有哪些违约责任
    合同未履行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在违约方履行义务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同的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一、单方解除合同会赔偿损失吗单方解除合同,没有正当的解除事由的,需要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6-23
    377人看过
  • 合同承发包双方有哪些违约责任
    一、合同承发包双方有哪些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三种方式。(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二)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三)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其中:1、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2、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
    2023-06-04
    275人看过
  • 原来购房合同违约会有哪些责任
    购房合同违约的责任:1、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违约造成的损失;2、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违约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3、定金罚则。定金是指合同一方根据合同约定提前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资金,以确保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除;4、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购房合同违约金有最高上限吗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
    2023-07-04
    332人看过
  • 违约责任担保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担保证责任。(三)保证的方式《民法典》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因此,保证的方式是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重要问题,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保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一、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1、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
    2023-03-18
    482人看过
  • 商标代理合同具有哪些违约责任?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法律风险1、合同当事人及法律风险被许可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人用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商标的,被许可人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使用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被许可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被许可人是我国内地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若合同当事人不符合相关规定,属于不具有法定资格的主体不适格,因此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2、超范围许可的法律风险被许可人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应当与该商标被商标局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相一致,不得超出商标局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一旦超过范围许可使用,被许可人超范围使用商标,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被他人追究侵权责任;许可方同样面临合同无效、违约等法律风险。3、商标使用不当的法律风险按照规定,一些被许可人为避免商品被认为是贴牌产品,而隐瞒实际
    2023-02-04
    466人看过
  • 违约责任的定义,违约责任有哪些特征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一、构成违约责任必须具备条件有哪些构成违约责任必须具备条件有:1、违约行为,即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2、过错,即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3、损害事实,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也就是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二、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几种违约责任形式具体包括:1、继续履行,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2、采取补救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
    2023-03-24
    113人看过
  • 合同违约法规有哪些条款,违反合同要承担哪些责任?
    一、合同违约法规有哪些条款关于合同违约法规的提款,具体可以参考《民法典》第三编第一分编第八章的内容,是对违约责任的规定,其他各编也有相关的规定。简单举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2023-04-13
    380人看过
  • 劳动合同违约有哪些方面,劳动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
    一.劳动合同违约有哪些方面劳动合同违约,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企业违约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企业违约,应根据具体情形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2.劳动者违约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
    2023-02-28
    241人看过
  • 采购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有哪些承担方式
    一、采购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一方或各方利益损失时,应当依法承担弥补利益损失的责任。常见的违约行为有以下几种:(1)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有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账不还等。(2)当事人由于一些可以克服的客观条件的影响,没有如期实际履行合同,而是拖延履行或干脆不履行。如货源紧张造成迟延交货、资金周转不足造成逾期交货、“三角债”、连环合同形成的相互债务拖欠。(3)当事人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履行标的不当。常见的有产品的品质出现问题,包括质量与要求不符、标准不符、产品有瑕疵等;交付的工程项目验收不合格,保管物损坏,代理权不明确出现滥用代理权等。二、采购合同违约责任有几种承担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的,当事人
    2023-04-02
    324人看过
  • 违反合同有哪些责任
    违反合同的责任有: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的,守约方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守约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一、违约金是通过约定提前确定的吗违约金是通过约定提前确定的。违约金不仅可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还可以惩罚违约方。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金额限制,一般根据一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确定。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增加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过度高于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减少违约金。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是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二、违反出租房合同怎么处理违反出租房合同处理如下:1、一方违约后,当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法院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度高于实际损失
    2023-03-14
    41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 更多>

    #合同违约责任
    相关咨询
    • 合同违约的责任是什么,合同违约的责任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一方或各方利益损失时,应当依法承担弥补利益损失的责任。常见的违约行为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有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账不还等。 (2)当事人由于一些可以克服的客观条件的影响,没有如期实际履行合同,而是拖延履行或干脆不履行。如货源紧张
    • 开发类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合同违约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9
      1、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违约责任的约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如此约定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无法主张赔偿,因此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实现程序、数额或计算方法,最简便明了的方式就是直接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2、违约金条款
    • 印刷合同违约的处理方法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3
      1、一般方法 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违约广播这种毁约心思表示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而预示
    • 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一)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二)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违约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1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这意味着施工单位负责的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之前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需要承担“质量违约责任”。那么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