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之债的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7 04:08:39 149 人看过

一、按份之债的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按份之债的成立条件包括债权人或债务人是二人以上;债的标的是可分的;其给付是基于同一原因;以及债权人或债务人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者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二、怎样区分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为标的物是否可分,由当事人按份承担或享有,按份之债是指债权人为两人以上,按份享有债权,或债务人为两人以上,对债务按份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三、连带之债可以追偿吗

有连带之债可以追偿。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都具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对于连带债务人之间关系而言,每个连带债务人都有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的实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后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追偿。连带债务人之间无法全都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n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按份之债如何才能有效成立?
    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以上,债的标的可分,以同一债权债务为基础,数个债权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数个债务人依一定的份额负担债务的债。要成立按份之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以上。2、债的标的可分,给付时可以分为数个。3、以同一债权债务为基础。4、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数个债权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数个债务人依一定的份额负担债务。按份之债成立需满足什么条件?按份之债是指由数个债务人各自承担部分债务的债。按照法律规定,按份之债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债务人应当是特定的;其次,债务人应当有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再次,债务人应当有共同的债务承担协议;最后,债务人应当履行各自的债务承担份额。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按份之债才能成立。综上所述,按份之债的成立需要满足债务人主体特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承担协议共同以及履行债务承担份额等条件。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按份之债才能有效成
    2023-10-26
    409人看过
  • 正当防卫包括哪些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1、被害人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2、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4、其他法定条件。一、打人一嘴巴子属于轻伤吗被打轻伤,属于故意伤害,不是正当防卫,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不能自行处理,所以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二、打架时受害方应该怎么样才算正当防卫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打架时受害方正当防卫的情形有:他人进行不法侵害,受害人为保护自身和财产的侵害,采取制止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必须在对于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采取的行为;只针对不法侵害人;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否则构成防卫过当。三、防卫过当捅伤人判几年防卫过当捅伤人判刑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1、对于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减轻处罚;3、情节较为严重的,在处死刑
    2023-03-09
    238人看过
  • 特别自首概括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特别自首: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其他罪行,具体而言是指交代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非同种罪行。特别自首,又称准自首,是指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刑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这种情况应当自首。根据司法解释,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是指与司法机关掌握或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于不同的罪行。如果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于同一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类罪行较重,一般应从轻处罚。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有哪些我国现行刑法典对自首制度类型进行突破原有体系的重新划分,将分则所确立的自首制度定性为具有独立意义、全新的自首制度类型,是基于三类自首行为具有各自独有的、互不相容之内涵。特别自首制度与总则所规定的自首制度在本质相同的基础上具有以下方
    2023-08-08
    149人看过
  • 代位追偿权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
    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有: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存在。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且该权利适宜代位行使。3.须债务陷于迟延。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一、合同代位权和合同撤销权有何区别?合同代位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有:(一)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且要求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也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存在,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有无到期债权存在在所不问。(二)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三)主观过错不同。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而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要求债务人与他人行为时具有恶意,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为之。在债务人无偿或低价转
    2023-03-13
    363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执行异议诉讼必须在执行过程中进行。(二)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的诉讼,必须经过执行异议审查的前置程序,即执行法院作出裁定驳回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或者根据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暂停执行。案外人对前者裁定和申请执行人对后者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诉讼。(三)、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的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即要求停止执行或继续执行。(四)外人和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的诉讼,必须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五)外人和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诉讼的理由必须是对执行目标的实体权利提出异议,而不是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六)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必须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无关,即执行标的物不能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确定的标的物相同。(七)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应当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执行异议诉讼。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要件(一)主体原告:案外人(案
    2023-08-07
    378人看过
  • 按份债权、按份债务是哪些
    一、按份债权、按份债务是哪些《民法典》第517条对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的定义作了界定,即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依照该规定,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的标的都是可分的,标的不可分不能成立按份债权或者按份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二、债务人和债权人区别是哪些债务人和债权人有如下区别:1、二者定义不同:债权人是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是在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2、二者享有的权利义务不同:对于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债权人有
    2024-01-05
    401人看过
  • 建设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建设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二、建设工程索赔不成立的情形建设工程索赔不成立的情形包括:1.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未充分认识到可能存在的风险,导致在索赔时没有依据或依据不足。2.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3.索赔事件的发生并非由于承包人的行为或风险责任,而是由于其他原因,如不可抗力、政策变化等。4.索赔事件没有造成承包人额外的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三、建设工程索赔不成功怎么处理1.仔细分析失败原因:首先,要仔细分析索赔失败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证据不足、程序不规范、法律依据不足等原因。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补充证据、规范程序、加强法律依据等。
    2023-11-04
    472人看过
  • 按揭买房办理条件包括哪些?
    一、按揭买房办理条件包括哪些?1、贷款须满足基本条件(1)首先借款人要有稳定的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已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20%。(3)贷款额度会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2、须提供以下资料(1)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还要准备有20%以上房款的收据。(2)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3)购房人收入证明,要加盖公司的公章。二、办理按揭购房的程序是怎样的?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2、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
    2023-06-18
    97人看过
  • 非合同之债包括哪些
    一、非合同之债包括哪些非合同之债,包括一般侵权之债、特殊领域的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债,作为民法上的概念,重要的有合同关系、因无因管理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不当得利返还产生的关系和因侵权行为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系因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旨在实践意思自治的理念,它所保护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和期待。因管理制度旨在适当界限禁止干预他人事务与奖励互助义行二项原则,使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之人,在一定要件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无法律根据的财产变动,使受益人向受害人返还该项利益。侵权行为制度旨在填补不法侵害他人权利所生的损害,期能兼顾加害人的行为自由和受害人保护的需要。可见,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指导原则和社会功能各有不同,不足以作为债的共同构成因素。其构成债的内在统一性的,乃其法律效果的形式相同性。也就是说,它们在形
    2023-05-06
    209人看过
  •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如下:1、未告知买受人,开发商将房屋抵押或者出卖给第三人;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5、法律规定的其它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一、期房交房出现了质量问题怎么处理期房有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期房存在质量问题,具体如何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
    2023-03-15
    101人看过
  • 买房按揭贷款的条件包括了哪些
    一、买房按揭贷款有哪些条件(一)按揭贷款借款人(买方)需要具备条件:1、男:年龄18-65周岁;女:年林18-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交齐首期购房款。3、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4、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5、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清晰,符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上市交易流通的条件。6、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7、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二)按揭贷款所需材料:1、借款人(买方)需提供资料:①身份证;②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变更页、如是集体户口也需要首页)、(非本市人士需提供)暂住证;③学历证(大专以上学历的提供);④职称证书(有职称的提供);⑤结婚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单身证明);⑥收入证明(加盖公司章或人事章);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⑧首付款证明;⑨买卖双方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⑩军人提供军
    2023-03-01
    350人看过
  • 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债务纠纷的诉讼费包括哪些?(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二、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区别是什么?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主要意义在于二者的效力不同。在按份之债中,任一债权人接受了其应受份额义务的履行或任一债务人履行了其应负担份额的义务后,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均不再发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在连带之债中,连带债权人的任何一人接受了全部债务的履行,或者连带债务人的任何一人清偿了全部债务时,虽然原债归于消灭,但在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内部则会产生新的按份之债。三、债务纠纷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
    2023-06-27
    178人看过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需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具体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
    2023-08-01
    65人看过
  • 连带之债成立要件有哪些
    1、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连带债务人必须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是具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连带债务的主体资格。在连带债务的产生原因中,有意定原因和法定原因两种。在意定之债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设立债的关系的主体资格,不能成为连带债务人。2、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例如,对同一债权人,甲负金钱给付义务,乙负特定物给付义务,丙负劳务给付义务,自不可成立连带债务。连带债务的标的是可分的。这只是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在连带债务人内部,其给付标的的份额应是确定的。3、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连带债务人每一成员都有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义务。换言之,每一个债务人都有义务满足债权人的请求,使其债权得以实现。从反面讲,虽然每一个债务人都负全部给付的义务,但是,只要有一次全部给
    2023-06-26
    48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按份之债按份之债的成立须要有哪些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11
      按份之债成立的条件有: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为两人以上,债的标的可分,当事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或者承担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关于按份之债的成立须要有哪些条件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构成按份之债要满足哪些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07
      构成按份之债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按份之债的发生必须是因为同一个给付原因,债权人或债务人是根据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者承担债务。
    • 按份之债有什么成立要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0
      按份之债的成立,通常是基于法律行为而产生。如数人合买一座房屋,按约定的比例各自支付价金数人合伙经营一饭店,按约定的份额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等。 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 按份之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03
      构成按份之债的条件包括: 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即按份之债的发生须基于同一给付原因,比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而发生债权债务。 3、债的标的为可分,即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可以分为数个给付,而不损害其价值。 4、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数个债权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数个债务人依一定的份额负担债务。
    • 公司包括哪些成立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21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