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若干问题怎么解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6 17:10:11 86 人看过

物业纠纷若干问题是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以及诉讼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在物业费纠纷法院判决以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公告送达。公告期满,视同判决书送达,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同时,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一、解决小区物业纠纷的办法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一方拒不执行约定的事项,则纠纷依然得不到解决。

物业管理纠纷的行政调解则是借助主管政府的势力进行调解处理,但这种处理如一方不遵守执行,则要借助其他手段解决。

民间的调解和行政调解与仲裁或诉讼程序中的调解是不同的。仲裁或诉讼中的调解是仲裁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不具有独立性。

2、通过仲裁的方法解决物业管理纠纷。

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庭管辖物业管理纠纷的依据是当事人认定的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一个条款,说明一旦有争议就提交仲裁,这叫仲裁条款;另一种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出现纠纷后临时达成提交仲裁庭的书面协议。

3、通过诉讼方法解决物业管理纠纷。

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诉讼程序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步骤:

(1)当事人一方(原告)提交起诉状,起诉到法院

(2)法院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提交答辩状;

(4)开庭:调查、辩论、调解;

(5)制作调解书或一审判决书

(6)双方均不上诉,则判决书生效;或一方不服提起上诉,进入第二审程序

(7)第二审审理:制作二审调解书或下达二审判决书,此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述;

(8)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庭相关文章
  • 离婚纠纷中的房产分割的若干问题解答
    一、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二、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那么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分配该财产部分(注意:非“房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三、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这种情况与第二种情况的分割相同。四、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
    2023-04-26
    193人看过
  • 公司解散若干问题
    一、解散与清算的时间衔接:1、出现解散事由,包括公司股东决议解散和法院判令解散;2、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公司法184条和解释二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解散公司诉讼的程序:(一)启动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1、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
    2023-04-06
    115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若干问题探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日益增多。在审判实践中,能不能确认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以及违章建筑的租赁纠纷如何处理等问题是当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审理的难点。现就房屋租赁合同有关问题,提出观点供商榷。一、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2.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
    2023-06-10
    384人看过
  • 电费物业纠纷怎么解决,物业纠纷的解决方式
    一、电费物业纠纷怎么解决电费物业纠纷的解决办法为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物业断水断电系属违法行为。1、法律没有授权。《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可见,物业公司只是接受委托收取水电等费用。在业主未缴水费、电费时,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供水、供电等单位的授权停止对业主的水电供应。但仅限于业主未缴水电费的情况,于物业费缴纳与否无关。2、合同相对性原则。给业主供水供电的相对人应该是供水公司或供电公司,根据合同履行的抗辩原则,如果用水用电人不履行缴水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人当然享有拒绝履行供水供电的义务,即停水停电的权利。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人是供水供电人,而非物业公司。如果物业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手段来威胁业主,业主可以去相关的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反映情况,也可以去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
    2023-06-19
    112人看过
  • 租房问题纠纷怎么解决?
    租房问题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相关手段的解决。房屋租赁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2、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3、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一、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是什么?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的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
    2023-06-27
    270人看过
  • 审理违约金纠纷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原告中铁二十局集团陕西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与被告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局五公司)下设的西安至柞水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于2004年10月10日签订了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由物资公司向项目部供应1800吨钢材。合同签订后,物资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截止2005年8月20日最后一次供货,共向项目部供应了价值6426666.68元的钢材。后项目部对物资公司发来的询证函盖章确认:截止2005年10月25日项目部欠物资公司货款3406666.68元。此后项目部先后三次共支付200万元货款给物资公司,尚欠1406666.68元项目部拒绝支付。物资公司与项目部所签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如乙方(项目部)不能按时付款,甲方(物资公司)有权停止供货,并从最后一次提货之日起,欠款部分每逾期一天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物资公司认为项目部的欠款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按照合同
    2023-06-10
    452人看过
  • 企业合并的若干问题
    一、企业合并成本的确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括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它们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票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例1:甲、乙两公司分别为M公司下的两家子公司。甲公司于2008年3月1日自母公司M处取得乙公司100%的股权,合并后乙公司仍然维持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为进行该项企业合并,甲公司发行了1500万股本公司的股票(每股面值1元)作为对价。假定甲、乙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合并日,甲乙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构成如下:甲公司在合并日应进行的会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50000000贷:股本15000000资本公积35000000进行上述处理后,甲公司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对于企业合并前乙公司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
    2023-05-05
    477人看过
  • 竞业限制的若干问题
    竞业限制规则产生于市场经济发展和客观要求,其设立的目的在于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目前我国全国性的专门立法没有对竞业限制进行规定,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业限制作为保护商业秘密的方法,将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准确理解和适用这一规则也将变得越来越重要。一、竞业限制的性质竞争是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科学技术是把握竞争优势的关键。在经济活动中,企业的科学技术,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上。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应遵循一定的规则被保护和使用,这样才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这个规则在法律上,就是公平竞争法则。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则,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所谓限制竞争行为,是指妨碍、甚至完全阻止和排除市场主体进行竞争的行为。所谓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市场主体在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方式或者有悖于商业道德的方式,与其他市场主体相竞争的行为。限制竞争行为与不
    2023-06-09
    281人看过
  • 物业怎么解决纠纷业主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一、《民法典》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
    2023-02-11
    150人看过
  • 有关物业纠纷问题及解答
    请问哪段时期指前期物业服务?答:是指业主大会没有选择物业之前,由开发商指定物业公司管理的行为入住前的物业费我要不要交?我有一套新建商品房2001年建成,但一直没办入住手续,当然也就没拿钥匙。最近我想要入住该房时,物业要我把2001年到现在的物业费全部交了才肯将钥匙给我让我入住,请问我是否要从2001年房屋建成时开始交物业费?答: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因此,业主在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开始付物业费,但如果是在接到通知后因自己的原因未办理入住的,则要另外考虑。关于物业收费问题我三年以前买了一套房子,当时签的合同物业费为0.2元/平方物
    2023-06-10
    255人看过
  • 逆向劳动力派遣合同纠纷若干问题
    一、正确认识劳动力派遣劳动力派遣,即通常所说的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工派遣、劳动力租赁,派遣单位根据接受单位(即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与接受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接受单位,受派劳动者在接受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接受单位获取劳务费,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劳动力派遣合同是指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订立的由一方提供劳务而由另一方支付劳务费的合同。劳动力派遣具有以下特点:1、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不存在合同关系。虽然劳动力派遣合同内容涉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但劳动者不是劳动力派遣合同的主体;2、劳动力派遣涉及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关系,不适用民商领域中的合同相对性原则;3、劳动力派遣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履行合同过程中有可能因接受单位的过错使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需要法律特别保护。目前,我国劳动力
    2023-06-09
    346人看过
  •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怎么理解?
    一、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怎么理解?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应该这样理解:公司其他股东以与原告相同理由请求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也就是责任共同承担责任及共享法院的审理结果。二、相关法律依据第一条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第二条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第三条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条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第五条人民法院对公司法实施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依法进行再
    2023-05-02
    357人看过
  • 谈物业管理企业在交接时的若干问题
    随着《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和业主大会所组织的二手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越来越多的情况下,物业管理中的交接工作会越来越频繁。而理性与规范的交接是确保物业管理服务连续性、维护业主和住户利益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关键工作环节,其中对债权债务的清理以及档案资料的移交和交接则是两项最为重要的工作内容。一、清理债权债务工作,具体有以下几点:1、明确双方交接日期。对于交管方来说,这是截止日期,而对于接管方来说这是起始日。这一天,不仅是全面交管和接管工作的分界,也是交、接双方财务的结算和起算日。2、交方在交接日之前自行理清债权和债务,并登记造册。债权,包括尚未收缴上来的业主中的各类欠费,对外合作中尚未收回的合同款项等。债务,即工程维修及各种外包服务中的未支付款以及以交接日为界以后时期已收取的业主的各类缴费。还要理清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员工之间的各类费用,包括
    2023-06-10
    85人看过
  • 企业法人解散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长期以来,企业出现歇业、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等解散事由后,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下落不明、歇业、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注销后诉讼主体及民事责任承担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载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编《疑难案例实务研究》第2辑,第294页。[6]《〈关于审理解散的企业法人所涉民事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简要说明》载于最高法院民二庭编《民商审判指导与参考》2002年第1卷第447页。[7]刘敏著:《债务人解散时,债权人的司法救济途径》,发表于《中国民商审判》(2002年第1卷),第190页。[8]《日本民法典》王书江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德国民法典》郑冲贾红梅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韩国商法》吴日焕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台湾地区《民法》载于《新编六法全书》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民国75年改订版。[9]姚瑞光著:《民事
    2023-06-06
    40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庭
    词条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一般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一名仲裁员成立的,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更多>

    #仲裁庭
    相关咨询
    • 最高法院企业改制若干问题怎么解决?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7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平等民事主体间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三)企业分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 (五)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六)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七)与企业改制相关的其他民事纠纷。
    • 纠纷与农业承包纠纷若干问题意见有什么不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对于无效合同法律后果的处理,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已做了规定,即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具体处理时应注意的是,在判决互相返还时,不能只判决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土地返还给发包方,还应处理好属于承包人的财产。由于承包合同的特殊性,除生产工具可移动性的东西承包
    • 职业病危害评定若干问题解释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6
      作业场所存在粉尘、噪声、振动、高温、辐射、生产性毒物等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执行国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等制度,配置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实行健康监护。
    • 租房解决问题的物业费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23
      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 劳资纠纷怎么解决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3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来看,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主要法律途径,也是民事诉讼前必经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的劳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