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16 22:39:32 134 人看过

一、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3.在审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已达成协议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的,应确认为无效,以确保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

二、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1.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3.在审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4.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5.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6.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三、无效婚姻的情形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婚姻关系的两种处理方式:撤销与宣告无效
    区别为:1、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婚姻仅仅是指欠缺结婚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无效婚姻的请求权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仅由当事人行使。婚姻解除和离婚的区别解除婚姻关系包括离婚。其中男女双方如何离婚,怎么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1、进行离婚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通过诉讼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2023-07-20
    385人看过
  • 离婚诉讼的无性婚姻案件处理方式
    一方当事人以无性婚姻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的,一般判决准予离婚。离婚诉讼程序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
    2023-08-09
    106人看过
  • 申请婚姻无效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一、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的是继续审理吗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的,是继续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二、无效婚姻精神病的内容有什么如果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这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
    2023-03-31
    74人看过
  • 如何判定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如何处理
    一、如何判定婚姻无效如何处理1、判定婚姻无效的方式:已经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之一,即可依法认定婚姻无效。2、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效力: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
    2023-04-03
    105人看过
  • 无效婚姻的概念是怎样的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但是,《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这一情形不再作为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无效婚姻的解除只要是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谁可以提出解除无效婚姻?(1)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和揭发;(2)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3)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
    2023-07-31
    210人看过
  • 婚姻无效期间怎样处理财产
    婚姻无效期间,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一、可撤销的婚姻的规定是什么样子的可撤销的婚姻效力自始不存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非法同居财产分割怎么规定?非法同居进行财产分割相关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
    2023-03-25
    428人看过
  • 婚姻无效判决书样式
    判决书示例无效婚姻的民事判决书原告:田某,男,1966年6月9日生,汉族。委托代理人:江某,男,1962年12月20日生,汉族。被告:荣某,女,1966年11月22日生,汉族。委托代理人:X律师。原告田某诉被告荣某离婚纠纷后变更为婚姻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2月26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李XX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被告于1985年农历12月6日举行结婚仪式,于1991年4月10日补领了结婚证书。1986年9月26日,原、被告生育长女,取名田某某,1988年12月21日,生育次女,取名田某某。被告不履行家庭义务,不尽母亲职责,对两个女儿从未抚养,且有第三者插足,为早日解除名存实亡的痛苦婚姻,原告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女儿抚养费20000元,判令被告一次性偿还共同债务4
    2023-06-25
    358人看过
  • 生了孩子婚姻无效怎样处理?
    一、生了孩子婚姻无效怎样处理?对于宣告无效的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究竟属于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仅笼统规定:“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被宣告无效的婚姻是自始无效的,因此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对于婚姻的无效或被撤销,子女是无辜的,父母的婚姻对错不应累及子女,因此,为了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基本民事权利,参考有关国家及地区立法例,当事人所生子女应视同婚生子女。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效力不能及于子女,子女在受胎或者出生时,其父母的婚姻关系未被宣告无效,在解释上应认为是婚生子女,如此才符合婚生子女的本意,也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受父母婚姻无效的影响。在婚姻被宣告无效时,有关子女的抚养归属、抚养费的负担、探望权等问题,应与婚生子女同等对待,按法律有关离婚后子
    2023-04-20
    175人看过
  • 无效婚姻的解决方式和途径是什么?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1、重婚的人,是指前婚未解除,与他人登记结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代以内的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表兄妹禁止结婚;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4、不到法定婚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无效婚姻的救济途径有哪些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
    2023-07-03
    320人看过
  • 婚姻关系无效的处理是什么
    (一)无效婚姻只限于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不属于宣告无效的范围。(二)无效婚姻的无效原因是相对原因。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如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原因已经消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无效原因在宣告婚姻无效之前已经消失的,其婚姻转化为有效的婚姻关系。(三)无效婚姻的性质是自始无效、宣告无效。即婚姻无效必须依诉讼程序宣告确认方才成立,而不能由当事人自行认定为无效。相关法律规定,无效婚姻被宣告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四)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权依据相关法律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其中,对以重婚为由宣告无效的利害关系人限定在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其他三种情况的利害关系人范围仅限于当事人的近亲属。(五)依诉讼程序宣告婚姻无效的,应注意程序上的特别规定。审理宣
    2023-02-19
    281人看过
  • 探讨婚姻无效的判断和处理方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判决婚姻无效后财产如何处理如果婚姻被判决无效,双方就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是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财产的除外。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应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
    2023-08-07
    142人看过
  • 申请婚姻无效的步骤是怎样的
    申请婚姻无效的步骤是:请求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宣告婚姻效力。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一、隐瞒有孩子结婚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不可以,隐瞒离异生子并不是婚姻无效的情形,所以法院不会因一方隐瞒离异生子而判决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两性违法结合。无效婚姻是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申请婚姻无效的原因,是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但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导致婚姻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民法典规定无效离婚案件法院如何处理法院在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上与其他民事诉讼案件相比,有些不同: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
    2023-04-11
    177人看过
  • 双方的婚姻是无效婚姻的可以再婚吗
    无效婚姻,必须经过法院依诉讼程序确认为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才能能再婚。没有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当事人婚姻仍然是有效的,不能再婚。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确诊有躁郁症是无效婚姻吗根据最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规定,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只有三种,即一方或双方重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由此可见,即使夫妻一方婚后被确诊患有躁郁症,也不能认定为无效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
    2023-07-24
    87人看过
  • 处理无效婚姻期间获得财产的方式有哪些规定
    一、处理无效婚姻期间获得财产的方式有哪些规定处理无效婚姻期间获得财产的方式是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婚姻无效宣判需要多久婚姻无效宣判期限要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的,要在六个月内宣判,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内宣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
    2023-11-02
    1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判定婚姻无效的方式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怎么处理无效婚姻,婚姻无效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5
      一、怎么处理无效婚姻 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四种类型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 无效婚姻无过错方权益怎样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8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 重婚是否为无效婚姻?什么形式的无效婚姻?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06
      第一种情况是无效婚姻为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再嫁给别人。比方说,你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再和第三者另有婚姻关系,就是重婚行为。领到结婚证书后,即使没有结婚,也不会在一起过。也许,那时只是一时的兴奋,便心灰意冷,稀里糊涂地与对方领取结婚证而已,此后再无任何联系。假如你在以后的生活中再次遇见心仪的人,相见恨晚,非常想马上结婚。未与前任办理离婚手续,又办理了结婚证,仍属重婚行为,后者婚姻无效。第一种
    • 无效婚姻可以起诉吗婚姻关系无效的处理方法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16
      认定婚姻无效是可以起诉的,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由法院下达判决书,认定婚姻关系无效,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存在重婚罪的情况,可以依法认定为婚姻关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