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5号——修改海关取消A类管理通知书样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9:30:27
154 人看过
经研究,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附件4《海关取消A类管理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式样进行修改。经修改附后的《通知书》式样自2002年4月1日起实施,原《通知书》式样同时废止。
附件:海关取消A类管理通知书(修改后式样):海关总署二00二年三月十九日附件:
编号:________海关取消A类管理通知书(修改后式样):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补充规定,经海关审核,决定自即日起取消对你单位实施A类管理,调整为按_____类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如对上述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本海关上一级海关(______海关、海关总署)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关印)
年月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调查证》的公告
262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海关告知书
37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交通部公告(1998年12月28日)
431人看过
-
海关总署令第188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
475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汽车保税仓库清理停业的通知
166人看过
-
海关总署第211号令
49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海关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海关总署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简称“海关总署”,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海关总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海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更多>
#海关总署
最新文章
#海关总署
相关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告知书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5______________:你(单位)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的申请(申请表编号:______,我关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悉。经审查,在下列第___项情形: (1)申请材料不齐全; (2)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写明具体告知事项)……。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不予修改的退税决定书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3_________:你(单位)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的申请(申请表编号为:______),我关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受理。经审查,(以下写明不予修改/撤销报关单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关决定不予修改/撤销。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不予修改/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决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3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以下统称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其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四条:“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1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货物复运出境时,因故未经我国海关核销、的,ATA核销中心凭由另一缔约国海关在ATA单证上签注的该批货物从该国进境或者复运进境的证明,或者我国海关认可的能够证明该批货物已经实际离开我国境内的其它文件,作为已经从我国复运出境的证明,对ATA单证册予以核销。发生前款规定情形的,ATA单证册持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交纳调整费。在我国海关尚未发出《ATA单证册追索通知书》前,如果持证人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