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如何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16:31:19 222 人看过

胎儿利益受到损害谁享有赔偿的请求权。根据扬立新教授所提出的人格权延伸保护理论,胎儿的这种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胎儿还没有出生之前,是一种潜在的权利,还没有享有这种权利的权利能力。因此,这种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待其出生后,依法行使。这时,胎儿就不再是胎儿,而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就不再存在任何障碍。

由于初生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因而在行使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候,应当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无论是侵权行为致死,还是其他原因所致,胎儿都不能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由受害人即怀孕的母亲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这是因为,胎儿是母体的组成部分,伤害胎儿,就是伤害母亲的身体健康,其母亲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

在间按受害人扶养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应是间接受害人,尽管加害人的侵权行为没有直接侵害间接受害人的身体权、健康权,但因侵权行为导致了间接受害人身分权中的扶养请求权被破坏。胎儿是否应作为间接受害人呢?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的扶养权利

一、交通事故造成孕妇流产的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的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住院治疗结束之后,可以带上住院治疗费用单据,用药清单,病历以及诊断证明去向交通肇事者和有关的保险公司索要赔偿。

(二)误工费用,在交通事故中,孕妇因此发生了人身损害后,也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就算是发生事故的时候,孕妇没有固定的工作,只要能够开具最近三年工作收入的证明,那么误工费用还是得由车祸肇事者来赔偿。

(三)伙食费用,就一般是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的伙食标准费用来进行赔偿。

(四)护理费用,在孕妇因为交通事故发生了身体损伤,住院治疗的期间,需要家人或者是护工来照料。一般来说,如果是护工来照料孕妇的话,护理费用一般是赔偿的护工的误工费用,也就是说,补偿的是护工照料孕妇而耽误的工作收入。

(五)交通费用,孕妇在住院治疗过程中消耗的运输交通费用,或者是因为需要转院治疗而消耗的车费。

(六)住宿费用。

(七)营养费用。

(八)残疾赔偿金,在住院治疗结束之后,孕妇可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去做伤残鉴定,确认了伤残的等级之后,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交通事故肇事者索要残疾赔偿金。

二、民法典规定胎儿的权利有哪些

胎儿只有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形下,被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他情况下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2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索赔近百万(100万)
    案情简介2015年3月初,笔者接到一个交通事故案件,当时死者家属找到我,说他父亲发生交通事故,然后被送到医院抢救,抢救失败死亡。让我代理案件来进行索赔。办案思路及心得拿到相关材料后,我首先确认该次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明确表明,对方司机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第二,我迅速核实肇事司机所驾驶的车辆是否买了相关的保险。一查证,肇事车辆买了2个保险,除了必买的交强险,还有商业三者险,赔偿数额为50万,不计免赔。第三,司机对于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而且对当事人造成死亡的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刑事问题,由于有缓刑的可能,因此我代表死者家属和司机以及司机律师多次协商,在原有数额上多赔偿了5万元。(司机条件困难,本来准备多要十万元的)第四,我查看了死者的户口簿以及身份证,发现死者是农村户口。这下可麻烦了,按江苏省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农村户口大概赔30万,而城镇标准赔偿69
    2024-01-21
    41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致孕妇流产,父母能否获得胎儿的死亡赔偿金
    除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他情况下不认定胎儿为民事主体,也没有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一、交通事故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吗交通事故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
    2023-03-21
    341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包括胎儿吗
    在我国,胎儿没有出生,并不属于完整的自然人,交通肇事罪致孕妇死亡的,仅按照死亡一人认定,胎儿不认为是生命。一、怎样计算交通肇事罪赔偿1、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2、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
    2023-03-27
    9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有哪些处罚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有哪些处罚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一)权利主体的确定鉴于《人身赔偿解释》采“继承丧失说”理论,对于死亡赔偿金之权利主体的确定,可参照《民法典》的相关原则在近亲属之间进行分配。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当死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则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权利人在其之间进行分配;如果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作为权利人进行分配。(二)分配原则的确定尽管《人身赔偿解释》采“继承丧失说”理论,但死亡赔偿金并不等于遗产,其分配的原则也必与遗产不同。根据《人身赔偿解释》中的精神,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余命年岁内收入“逸失”的赔偿,其性质属于财产性质的赔偿,对此赔偿金的分配应根据权利主体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和生活关联程度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如果在同一顺序中存有未与死
    2021-11-30
    78人看过
  • 如何索赔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
    若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应向受害人家属支付丧葬费用及死亡赔偿金。其中,丧葬费用将根据受理法院所属地区上一年度该行业从业者月均工资标准,乘以六个月所得金额作为计算依据。而对于死亡赔偿金的金额,则将参照受理法院所在地在同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按二十年来进行计算。然而,如遇受害人超过六十周岁,其年龄每增长一岁,则需递减一年作为计算基准;若受害人为满七十五周岁以上,将仅按照五年来计算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
    2024-08-12
    155人看过
  • 儿子交通事故死亡了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出车祸死亡的赔偿标准一般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二十年纯收入予以计算。若受害人死亡的,应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未成年人父母死亡后,由一个或者几个近亲属依法取得监护权,并且经过其父母生前住所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的同意。如果对监护权有争议的,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一、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据事实和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如造成交通事故的,交通管理部门
    2023-06-20
    35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中如何处理死亡赔偿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如何处理死亡赔偿交通事故赔偿中如下处理死亡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主要由该车的保险公司进行,个人负责其中保险公司理赔比例外的部分,由此构成对受害者的全额赔偿;2如该驾驶员同时也是车主死亡则由交警通知保险公司理赔外,不足部分由车主家属以车主名下的财产支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分配车祸死亡赔偿金,首先应当确定有权分得死亡赔偿款的亲属,其次扣除已经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最后根据死者与亲属之间的亲疏关系、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合理分
    2023-09-17
    448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胎儿死亡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中造成胎儿死亡的,肇事者应该对胎儿母亲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为胎儿死亡是对母体造成了伤害,所以肇事者应该赔偿孩子母亲合理费用,同时胎儿的母亲还可以作为胎儿的法定代理人行使损害赔偿权,要求交通事故责任人对胎儿死亡承担死亡赔偿责任。一、交通事故责任方还得赔偿误工费吗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造成受害人误工的,责任人需要赔偿误工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
    2023-04-02
    291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儿童死亡赔偿按多少年计算?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儿童死亡赔偿按多少年计算?按二十年计算;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首先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根据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
    2024-01-18
    93人看过
  •  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保险赔偿如何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丧葬费的定义和相关规定被明确。另外,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将受到刑罚;而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则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死亡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死亡赔偿金是指被扶养人在被扶养期间因死亡而获得的赔偿金。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被扶养人在被扶养期间的生活费用。3、丧葬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
    2023-11-13
    363人看过
  • 死亡赔偿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这些赔偿项目如下: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
    2023-03-08
    123人看过
  • 如何赔偿医疗事故导致的新生儿死亡
    医疗事故致新生儿死亡,应当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赔偿: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医疗费用,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医疗事故发生地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3、陪护费,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上一年度医疗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4、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5、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迎接新生命的到来,这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是最高兴、最激动的时刻,但是由于各地的医疗水平发展程度不一样,或者说是出于各种各样的因素,如果是因为医疗过错而给新生儿造成了难以想象的后果,或者直接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新生儿死亡的话。患者在伤心之余,需要搞清楚的也是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
    2023-07-02
    114人看过
  • 交通事故导致2岁以下的儿童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何处置事故
    一、交通事故导致2岁以下的儿童死亡的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导致两岁以下的儿童死亡的赔偿要按照以下标准来赔偿: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4.精神损失费。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二、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怎么处置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一般按照以下来处置:1.及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2.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了解
    2022-06-05
    31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判刑赔偿标准一样吗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判刑赔偿标准一样吗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论肇事者是因为严重的过失还是故意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都被统称为“交通肇事”。而如果肇事者在发生事故后选择逃离现场,为逃避责任而没有积极实施相应的救助措施并留下其痕迹的这种情况,则被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这种类似的犯罪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被归入到同一类别——均为交通肇事罪。在判罚上却有着显著的差别,具体如下所述:对于那些因交通肇事后逃离现场从而造成人员死亡的罪犯,他们将面临长达七年以上的刑事处罚;而对于仅是造成人员死亡、未逃逸的罪犯,其量刑范围通常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尽管如此,我们需要明确指出,无论是何种情况下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其性质及危害性都远远超过普通交通肇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
    2024-05-20
    462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有没有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7-28
      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有赔偿,新生儿出生后,即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其在母体中受到的健康损害,可以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原告发生交通事故时系孕妇,而胎儿存在于孕妇的子宫内,母体受到伤害将对婴儿的早产具有诱发或加重作用,司法鉴定结论已经证明雷某之胎儿早产与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所以责任人应该对胎儿早产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
    • 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06
      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胎儿因交通事故死亡是一人死亡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28
      胎儿因合法婚姻关系而受孕,在胎儿孕育过程中,扶养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胎儿出生后,胎儿的母亲与胎儿的爷爷、奶奶为争夺扶养损害赔偿权发生矛盾时,应由胎儿的母亲作为胎儿的法定代理人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
    • 2022年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0
      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车祸致死赔偿金是多少, 如何计算死亡金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8
      因车祸致人死亡的,在要求死亡赔偿金是,具体金额,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