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借款 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18:22:31 383 人看过

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涉税处理:

1、关联企业之间借款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关联企业之间无偿借款应视同销售,自然人无偿借款给企业不征收增值税。

2、企业与企业或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

3、关联企业无偿借款,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一、借条没有约定利息怎么算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应该是没有利息的。法律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

未约定了利息的,一般视为没有利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所以,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如果对方逾期未还款,出借人可以要求逾期利息。

首先,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由此可见,个人之间的借款原则上是无偿的,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才应当支付利息。

其次,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三、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需要协议吗

需要的,因为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1)这里包含两个借贷关系:一个是母公司向银行借款,另一个是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

(2)子公司与母公司是关联方关系,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对纳税人从关联方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但母公司如有足够的证明有关资金确定是从金融机构取得,这种借贷关系可不作为关联方关系对待,而作为正常企业间借贷关系对待。

(3)子公司实际支付利息时,应视同先向母公司支付利息,再由母公司向银行支付利息。母公司收到子公司上交的利息时应作收入,应向子公司开具收到利息的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子公司税前可扣除的支付给母公司的利息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水平计算的利息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关联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
    关联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有:1、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经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在补征税款时加收利息。2、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2024-05-04
    215人看过
  • 关联企业借款费用账务处理实例
    甲、乙两家企业是关联企业,2008年甲企业投资乙企业700万元,拥有乙企业100%的股份。2009年1月1日,乙企业从甲企业借款2000万元,期限为1年,年利率5%。乙企业所有者权益构成及税务分析如下:1月~6月,每月实收资本500万元,资本公积1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万元。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的规定,权益投资为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所有者权益金额。如果所有者权益小于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如果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小于实收资本(股本)金额,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股本)金额,税法上的权益投资大于或等于会计上的所有者权益,税法上的权益投资按照取数从大的原则处理。1月~6月所有者权益小于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权益投资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计算,则权益投资为600万元。7月~12月,每月
    2023-04-24
    144人看过
  • 年终结账注意事项:关联方企业借款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第121号)规定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2:1,在2:1之内的关联方借款实际支付的利息,只要没有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可以据实列支,但如果超过2:1比例之外如无其它证据证明相关交易是符合独立交易性原则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发生生当期和以后各期扣除。同时这里要提醒注意的是:(1)、所谓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以其它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其中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①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②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③其它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2)、《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第121号)规定企业自关联
    2023-04-24
    355人看过
  • 关联企业计税收入和特质
    关联企业的特质(一)关联企业是一种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企业之间的联合体。(二)关联企业是由多种联系纽带连结而成的企业群体。(三)关联企业的形成必定是基于特定的经济目的。计税收入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方法调整关联企业的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1)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2)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3)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所进行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关联企业的出现在中国,伴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关联企业这种企业之间的联合已成为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一种日趋重要的经济现象;另一方
    2023-06-06
    58人看过
  • 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税前扣除是怎么规定的
    关联企业间资金借贷,如果融通资金约定利率低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税务机关有权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核定其利息收入并要求其缴纳相应所得税。关联方利息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债资比例及利率水平范围内可以扣除。一、买卖合同未约定迟延付款违约金怎么算合同未约定时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具有明确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所以,其他类型欠款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即在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增加30%至50%。比如,债务人拖欠了三年,就应该在三年期贷款利
    2023-03-13
    267人看过
  • 关联企业间无偿借款的涉税风险及控制分别是什么
    关联企业间无偿借款的涉税风险主要是指关联企业间无偿借款将面临按照金融保险业补交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关联企业间无偿借款的控制是指企业可以将银行贷款无偿转借他人使用,但是企业向银行支付的利息费用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概念分别是什么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概念分别是:1、法律一般将有偿合同规定为承诺合同,因为双方都承担义务,所以当双方的承诺达成一致时,有偿合同就会成立并生效。一般情况下,有偿合同除经批准和登记外,在合同成立时生效;2、无偿合同因为一方必须支付财产或劳务,但没有得到对价,所以法律一般规定无偿合同为实际合同,或者任意撤销的承诺合同。其意义在于给予无偿付出的一方反悔权,鼓励人们无偿行为,帮助他人。在实践合同中,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者开始履行时,才开始成立或者生效。《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
    2023-08-02
    329人看过
  • 个人借款利息和关联方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处理
    个人借款利息和关联方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处理应重点关注:(一)个人借款的处理。如果账面反映出股东在公司有个人借款和往来余额,应及时要求其作相应的冲账处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借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全额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在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时应要求借款人到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代扣代缴“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后,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利息费用支付凭证、个人收取利息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等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凭“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按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额,否则将承担涉税风险。(二)关联方企业借款的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第121号,以下简称财税[2
    2023-02-19
    201人看过
  • 如何处理关联企业避税行为
    一、关联企业的界定在中国,伴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关联企业这种企业之间的联合已成为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一种日益重要的经济现象;但从法学角度讲,它却是一种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了解的法律现象。事实上,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在尝试从法律的角度对这一现象做出规范。在英美国家,最早出现并最经常使用的是“控投公司”(holdingcompany)和“子属公司”(sbsidiaries)。然而,这样的名称最多也不过表明公司之间的等级关系。而且,有关这方面的法律也仅存在于判例之中。目前在美国,像“公司体系”(companysystems)和“关联公司”(affiliatedcompanies)这样的术语已经开始使用了,但这些概念还缺乏具体的法律内容,它仅仅表明了存在于企业之间相对紧密的联系。在欧洲,法国的法律文件中所出现的“公司集团”(gropedesociete),同样缺乏对这种联合形式的界
    2023-02-06
    337人看过
  • 关联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一、关联企业类型法人的关联交易一般是指具有投资关系或者合同关系的不同主体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又称为关联方交易。所谓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应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主要包括: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其他股东控制或参股的企业;对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有实质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发行人参与的合营企业;发行人参与的联营企业;主要投资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与上述关系密切的人士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他对发行人有实质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二、什么是关联公司关联企业,顾名思义是相互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是公司法上特有概念。然而公司法上所指的关联关系基本以资本联结为基础,然而在劳动法领域或讨论混同用工时,则需要将关联企业的外延扩大,而法院审
    2023-06-05
    353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法中对关联企业的判定标准
    问题:年度所得税申报时,网上报表中有关于关联企业的报表。请问什么样的企业算是关联企业?我单位是二级分支机构,与总机构是否算是关联企业?回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九条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三)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
    2023-04-24
    423人看过
  • 关联企业贷款担保起纠纷
    无力还款诉至法院1999年10月27日,**飞达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支行(以下简称**支行)借款185万元,由浙江某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和钟某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00年9月30日余杭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149万元,由租赁公司和钟某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订立以后,**支行依约分别发放了贷款,而**公司与**公司均没有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2001年1月15日,**公司书面通知**支行,告知其经营状况恶化,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支行于2001年2月15日分别就两笔贷款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胡*甫律师作为**支行的代理人参加了本案的诉讼活动。一审过程关联关系浮现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这两宗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两笔贷款的借款人、担保人之间错综
    2023-06-01
    471人看过
  • 税务机关调整关联企业税收额的考虑因素
    随着关联企业之间交易活动越来越频繁,企业之间占用资金现象非常普遍。在此过程中,关联企业之间大多不收取资金占用费,所以许多企业没有考虑到关联企业之间的税收问题。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之间正常的资金借贷,收取利息或其他形式的资金占用费,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所遵循的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例如,A企业无偿占用关联方B公司10
    2023-05-04
    261人看过
  • 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违法吗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效的情形。尽管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应该统一由银行办理,但是根据《公司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民间借贷或者企业借贷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仍可以是有效的,实际上在新公司法布之前,两种非金融机构参与的借贷行为一直被认为是有效的:一是小额贷款组织企业的贷款行为,二是外商投资企业未经批准向境外企业借贷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从金融政策监管的角度讲,企业内部的资金拆借行为本身属于正常的资金往来,其危害性远小于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法律理应赋予其更大的流动性。依据税收征管政策有效的情形。在税收征管方而,税收征管机关也变相承认了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根据国税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结构贷款的利息、支出,纳税人经批准的集资利润支出,按小超过金融结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水平范围内的部分在当期税前扣除。由此可见,税法是在承认既定的企业间借贷
    2023-03-20
    160人看过
  • 关联企业涉税往来有哪些规定?
    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为了促使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管理工作(以下简称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十三条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五十二条至五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二十四条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至四十一条规定、《国家税务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国税发(1992)23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2〉242号
    2023-06-02
    264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关联企业的税收原则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0
      关联交易的原则,税收征管法对关联交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认定,即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所进行的业务往来。
    • 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涉税解决,有哪些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06
      法律分析 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涉税解决方式: 1、签定借款合同,并取得税务局代扣的利息票据; 2、企业向股东或与其他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借款数量不能超过其在企业的投资额的2倍; 3、企业向关联企业或投资者或公司股东借款,必须按照市场价值支付利息。
    • 与与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如何收取税款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3
      1、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单独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2、不按照单独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主管税务单位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 税法上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12
      关联企业的认定标准是: 1、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3、企业与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的; 4、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
    • 关联企业间无偿借款的涉税风险及控制分别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1
      关联企业间无偿贷款主要存在以下两大税收风险:1。关联企业间无偿贷款将面临按金融保险业缴纳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关于免费向他人转让资金的涉税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