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是什么时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10:22:23 282 人看过

侦查羁押期限的起算日是从逮捕之日起开始算。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而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一、涉嫌诈骗罪能羁押2年吗

诈骗罪不可以羁押两年。

1、诈骗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是七个月零三十七天,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4、若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二、职务犯罪侦查案件

1、线索初查一般应在二个月内完成。

2、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以经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期可重大复杂案件还可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如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还可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再次延长二个月。

三、嫌疑人一般在看守所关多长时间

根据案件的性质不同,看守所最长关押的时间分为5种:

1、一般情况期限为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关押期限为3个月;

3、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犯罪案件,经过省级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定,关押期限为5个月;

4、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经过省级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定,关押期限为7个月;

5、特殊原因,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关押期限可以无限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八条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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