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关于自首立功的处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6:01:13 421 人看过

认定关于自首立功的处理如下:

1、职务犯罪认定自首的处理需要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没有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然被掌握,但犯罪分子没有被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的,应当自动向办案机关投案。在此期间如实说明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一、自首应满足哪些条件

一般来说,自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以前,或者犯罪事实虽被发现,但不知何人所为,或者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已被发现,但是尚未受到司法机关的传唤或者尚未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主动到司法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基层组织等投案,愿意接受审查和追诉的。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3、必须接受审查和追诉只有这样才能说明犯罪分子有悔改的诚意。如果犯罪人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后又潜逃,逃避司法机关对其的侦查、审判,就不是真正的自首。

二、肇事逃逸后多少时间后不算自首?

肇事逃逸后只要是自己投案就算自首,没有时间限制,如果被抓就不是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自首的认定标准: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4、可供自首的对象: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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