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人员有哪些行政处罚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21:40:36 147 人看过

出境、入境人员下列情形会给予行政处罚: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外国人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法定其他情形。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超过多少向海关申报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超过5000美元以上向海关申报。

携带大量现金入境超过限额的,一律不予放行。限额管理具体规定为:

1、入境携带外币没有限额,但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在海关查验(过X光机)前主动向海关书面申报,或者选择旅客红色通道主动向海关人员口头提出申报,并按照海关的要求填具申报材料;

2、出境携带外币现钞限额为每人等值5000美元,超过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部门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3、出入境人员携带人民币现钞的限额为2万元。超过该限额的,一律不予放行。

法律依据:《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按以下规定验放:

(一)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二)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三)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05: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行为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哪一些行政处罚行为
    一、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哪一些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法律规定中交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是什么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参照《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听证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听证开始前,书记员应当查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等听证参加人是否到
    2024-01-15
    326人看过
  • 行政处罚记录几年消除,行政处罚都有哪些行为?
    一、行政处罚记录几年消除?行政处罚记录不会消除。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二、行政处罚都有哪些行为?行政处罚的行为有: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2.罚款。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它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2022-11-07
    147人看过
  • 行政法规规定不允许出境的有哪些行为
    一、行政法规规定不允许出境的有哪些行为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了中国公民在特定情形下不准出境,这些情形包括: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作为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且人民法院已决定不准出境的;4.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且在规定年限内不得出境的;5.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此外,还涵盖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准出境情形。二、哪些行为会被禁止出境被禁止出境的行为主要围绕个人法律状态、社会责任及国家安全利益展开。1.具体而言,涉及个人法律层面的包括未持有有效出境证件、逃避边防检查、涉及刑事案件尚未结案或执行刑罚等;2.社会责任方面,如有未解决的民事纠纷且被法院限制出境;3.国家安全利益方面,则包括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构成威胁的行为,以
    2024-08-10
    463人看过
  • 哪些机构和人员具有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哪些机构和人员具有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有以下几点: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规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二、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行政处罚有的种类如下: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三、行政处罚法的原则有哪些1.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2023-07-07
    233人看过
  • 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哪些区别?
    一、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行政处罚与刑事拘留有哪些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3、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适用《刑事诉讼法》;行政拘留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4、适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惩罚一般的行政违法者5、适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6、羁押期间不同:刑事拘留一般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行政拘留15日,并罚时不超过20日7、法律后果:刑事拘留先行拘留1日的可以折抵刑期1日;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
    2024-01-09
    388人看过
  • 对哪些人员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具体来说,对于(一)、(二)两项中的规定,主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处罚对这些人今后成长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但又能通过对其祈祷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令其吸取教训防止再次违法。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年迈的人多身体较弱,若处以行政拘留,在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健康恶化或者其他隐患。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的规定,同样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体现了我国立法保护妇女儿童的一贯立场。
    2023-04-24
    61人看过
  • 行政处罚行为是哪些具体有什么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学理上: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1.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2.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
    2023-06-02
    186人看过
  • 行政机关被行政处罚有哪些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分之类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该处罚能够通过警告以及通报指责等方式进行实施;其次,行政机关有权对违法违规行为人处以罚金或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应没收其非法财物;再者,行政机关也可以暂时扣押其颁发的许可证件,或是降低其资质等级甚至直接吊销其许可证件;此外,行政机关还可以限制违法违规人员的生产经营活动,甚至对其实施责令停产停业,关闭企业等强制性措施;还有一种极为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就是行政拘留;最后,如果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中有所规定,那么行政机关还可以采取其他行政处罚策略来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从本质上来说,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为了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对于那些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损害他们的利益,或者增强他们的义务等方式,采取的一系列惩戒性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
    2024-05-04
    364人看过
  • 环境治理的行政处罚有哪些内容
    一、针对环境治理的行政处罚有哪些内容环保局可以做的行政处罚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警告、通报批评;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环境治理项目有哪些1.整治违法用地;2.整治违法建筑;3.城乡环境综合整治;4.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5.大气污染防治;6.土壤环境综合治理;7.林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8.荒漠化的防治;9.水土流失防治;10.资源跨区调配:南水北调、西气东输、西电东送;11
    2023-09-27
    106人看过
  • 行政执法人员对个人作出什么行政处罚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对个人作出什么行政处罚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二、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是否可以依法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2024-01-30
    377人看过
  • 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为包括哪些?
    一、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为包括哪些?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为包括:(一)拟定本区域财政部门有关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二)审查本部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纠正行政处罚行为在执法主体、依据、内容、程序及执行中存在的违法或者不当的问题;(三)监督检查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等情况;(四)审核本部门其他机构拟制定的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五)处理行政处罚管辖和适用等方面的争议;(六)处理非复议、非诉讼渠道反映的行政处罚违法问题;(七)负责本区域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情况的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八)指导和监督下级财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工作。二、相关法律依据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提高财政执法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财政部
    2023-05-02
    164人看过
  • 哪些违法行政行为不予处罚?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023-06-13
    53人看过
  • 哪些行为可以免除行政处罚
    符合下列条件的,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3、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由局长办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及具体案情,决定是否免予行政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2、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3、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4、有立功表现的;5、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2023-04-22
    359人看过
  •  行政处罚涉及哪些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违法情节是指尚未构成犯罪的具体行政行为,这些行为需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下是几种改写方式:1.尚未构成犯罪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违法情节。2.行政处罚违法情节是指尚未构成犯罪的具体行政行为。3.尚未构成犯罪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称为行政处罚违法情节。4.行政处罚违法情节是指尚未构成犯罪的具体行政行为,这些行为需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哪 些 行 为 属 于 行 政 处 罚 的 范 畴 ?行政处罚是指
    2023-09-05
    17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受案范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制裁的行为。具体包括对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依法认定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适用相应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更多>

    #行政处罚行为
    相关咨询
    • 环境行政处罚是哪些,环境行政处罚减轻处罚适用的条件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31
      从轻、减轻处罚的适用情形主要有: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哪些行政行为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07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行为人不履行义务有哪些表现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 (4)超过追诉时效的。
    • 行政处罚情节较严重决定行政处罚行为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1
      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认定究竟是怎样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实践中,对于违法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都应在法定范围内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1.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2.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 3.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4.其他依法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罚的。
    • 2024年行政处罚听证人员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9-17
      1、听证主持人由听证组织单位法制机构派员担任,也可委托执法单位或执法机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2、听证组织单位可以指定本单位非本案调查人员为书记员,承担制作听证笔录和协助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