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的代表机构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6:15:02 379 人看过

代理监护人是指通过委托监护合同而设立的监护。我国只规定了对精神病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临时监护,未规定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临时监护,且临时监护人只承担部分监护责任,被监护人的监护人仍然是主要监护人。有委托监护则有临时监护人。代理监护人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监护人与代理人的区别

监护人是对不能独立生活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义务的人,当被监护人有对他人的侵权等行为,由监护人按法律规定承担监护人责任,主体是监护人;而法定代理人是当被监护人需要从事一定民事法律行为时,其监护人以被监护人名义代理被监护人从事民事法律行为,主体是被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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