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死亡股份应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8:20:10 141 人看过

这种情况下,自然人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股份,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按照规定办理,如果没有规定,继承人经其他股东同意,可以转让及股份,签订协议,记载在股东名册中,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一、股东权利的种类

(1)按照股东权的内容,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这是最基本的分类。自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如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这类权利无需其他股东的配合即可以行使。共益权是指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但客观上是有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故称为共益权,如表决权,查阅权这类权利一般需要结合其他股东一同行使。自益权主要是指财产权,共益权利主要是指管理公司事务的参与权,他们共同构成完整的股东权。自益权表明了股东的财产性请求权,共益权则直接表明股东权的身份性和支配性。

(2)按照股东权的性质,可以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是指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它又叫不可剥夺权;非固有权是指可以依照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限制或者剥夺的权利,又称为可剥夺权。固有权往往是和股东的基本权益相关的权利,如对股份和出资的所有权,普通股的表决权,因而,这类权利常常由公司法或者商法加以明确规定,以强行法形式赋予股东。

(3)按照股东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单独股东权是指股东自己就可以行使的权利,自益权和共益权的表决权都是单独股东权。少数股东权是指须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才可以行使的权利,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只有持有公司股份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才享有临时股东会召集请求权。行使少数股东权的,既可以是股东一份亦可以是数人共同去做。法律设置少数股东权的目的在于防止股份多数决的滥用,保护中小股东。

除此之外,股东权还可以分为比例性权利和非比例性权利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8: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股东死亡,股权要换吗
    公司股东变更
    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去世之后,变更股权有以下步骤:1、股权变更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股权转让申请,等候工作人员开具《受理通知书》又或者是《申请材料接收单》;2、工作人员对股权变更人资料进行审核并开具《登记决定通知书》;3、审核过后,股权变更人在5个工作日后,使用《登记决定通知书》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股权变更成功。一、股权变更的相关流程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一是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二是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三是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二、工商股权变更需要多久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但是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
    2023-03-23
    89人看过
  • 变更股东股东死亡证明需要办理吗?
    一、变更股东股东死亡证明需要办理吗?变更股东股东死亡证明是不需要办理的,股东死亡,由公司携带死亡股东的死亡证明以及其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继承资格证明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继承人的继承资格证明最好是经过法院认可的裁决书或者调解书,否则可能出现部分继承人侵犯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二、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包括哪些?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4、会议决议情况:股
    2023-05-02
    422人看过
  • 应该怎么办理股份转让2020
    一、应该怎么办理股份转让对于股东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转让的手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更换出资证明书,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二、个人股份转让注意事项是什么1、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股权转让方,扣缴义务人为受让方。受让方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2、扣缴义务人需在签订
    2023-04-04
    183人看过
  • 家人去世后股东死亡股权不见了怎么办
    无论法定继承人是否具备正式股东身份,单方面放弃或出具《股份自愿无偿放弃声明》无效,必须由公司股东会商议决定。即便经过公司股东会商议,认定法定继承人的弃权行为,该部分股份依然需要进行认购和转让。一、公司股权变更有哪些流程呢公司股权变更程序,具体如下:1、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公司股东大会;2、转让与受让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3、评估、验资;4、股权转让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5、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应当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股东向第三方转让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6、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股权转让的数额、价格、程序、权利义务作出具体规定;7、召开新股东会议;8、收回原股东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名册,注销原股东名册,在股东名册中记录新股东相关信息,相应修
    2023-03-21
    191人看过
  • 股东死亡股权何时丧失?
    股东去世后股权多久会更丧失由公司的章程而定,而股权一般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如果是继承的从继承结束后丧失。一、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公司股权可以继承。股东去世后,在有数个继承人共同继承时,如果公司章程未就股权继承作出特别规定,则被继承的股权只能由享有继承权的数个继承人作为共同共有人的一个整体,共同行使该股权,而不能直接以股东身份向公司主张股权。全体继承人因行使所继承股权而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均由各继承人共同享有和共同承担。二、公司股权能否继承?公司股权可以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股权转让适用《公司法》一般规定。公司章程没有例外规定但继承人不愿继承或具有法律禁止时,股权可以由其他股东受让。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能够继承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可以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
    2023-02-26
    435人看过
  • 退股遇到法人反对,股东应该怎么办?
    股东想退出法人不同意的处理办法。股东不得随意撤资退股,需采取合理方式将股份进行转让,才能退出公司。如下:1、股东可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来退出公司;2、股东可通过其他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将股份转让给除股东外的其他人,来达到退出法人的目的;3、符合特定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实现退出法人的目的。法人和股东的区别:法人和股东的区别:法人是民事主体,既是人的结合团体,也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
    2023-07-08
    399人看过
  • 股东死亡他妻子是否可以继承他的股份
    公司股东死亡有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在公司的股份,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他的妻子当然属于他的法定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3-06-13
    117人看过
  • 隐名股东转为实名股东应该怎样办理
    应是直接适用《公司法》第71条第2款之对外转让股权规则,首先须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间达成股权转让合意,进而才能谈得上其他股东的同意问题,其他股东的同意才有意义。唯有如此,方能贯彻名义股东是公司真正且合法股东的立场。仅仅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能代替显名股东做出处分意思、处分行为,隐名股东不得自行主导公司变更股权登记,毕竟显名股东虽然名为“显名”,但“显名”这个定语并不会对其股东权利本身有任何限制,他拥有完整的股东权利,隐名投资关系仅作用于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隐名股东不得为无权处分。《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3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很明显,从立法逻辑上看,该款参照股权对外转让的思路,来规制实际出资人“转化”成为公司股东的路径,换句话说,隐名股东的“转
    2023-03-01
    359人看过
  • 股东死亡的公司怎么注销
    一、股东死亡的公司怎么注销1、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2、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3、注销国、地税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注:很多报告需要填写日期的地方最好先不填,等正式办理时的“最后关头”再填,以免日期有误导致全部重填。另外,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5、注销银行账户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
    2023-05-28
    244人看过
  • 企业股东一人死亡的股权怎么分割
    企业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人死亡的,其股权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法律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因此,股份的继承权也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一般来说是可以被继承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股份股权。但是,公司章程规定不能继承的除外。企业股东会召开的形式股东会会议共有两种: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临时会议是一种不定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之外由于法定情形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这就要求公司章程对定期股东会会议做出具体规定。临时股东会会议是一种由于法定人员的提议而召开的会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
    2023-08-14
    395人看过
  • 股东应该怎么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
    一、股东知情权之诉是指公司股东基于以其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的旨在通过法院强制行使其知情权的诉讼,其形式多种多样,如股东为查阅公司账簿和记录而提起的诉讼,请求公司答复有关问题的诉讼。二、股东知情权的客体范围:1、公司的登记信息:设立方式、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公司利润分配办法、设立登记事项的实际变化等2、公司的经营信息: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与弥补亏损方案、减少或增加注册资本等3、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营业报告书、资产负债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损益表、利润分配表;会计账簿等三、股东知情权的限制1、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应当书面提出请求,说明目的2、无持股数量和持股时间限制3、正当目的限制4、原则上股东行使,委托会计师、审计师等代其行使四、股东知情权的原告:股东五、股东知情权的被告:公司;执行事务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公司经营的经理,其他股
    2023-04-21
    54人看过
  • 股东死亡继承人要求退股
    股东死亡,如果继承人要求继承股东权利的,经其他股东同意可以继承股权,如果不继承股权,其他股东可以回购股权,将股权转让金额支付给继承人,如果其他股东既不回购也不同意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可以出卖给第三人。一、股权的分配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二、股东去世之后家人不予继承怎么办在公司章程没有进行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如果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其股权,应该通过协商或者评估确定该股东股权价格,由其他股东受让该股权或者由公司收购该股权,继承人取得股权转让款,而不是注销股权。因为如果章程有约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权不得继承,或继承需满足某些条件
    2023-04-06
    367人看过
  • 死亡股东的股份处理:法律规定与实践经验
    股东资格可以被继承。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如何收购股东股份公司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持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再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份购买协议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合理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二
    2023-07-15
    400人看过
  • 股东拒交股金应该如何办理
    一、股东拒交股金应该如何办理根据《公司法》解释三规定,股东未缴清出资的,可要求该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起诉股东,违约责任。其他股东可以一致剥夺其一部分的股东权利,如分红权,决策权等,其他股东也可以一致取消其股东资格;当然,也可以要求其补交股金。二、股东的主要分类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
    2023-05-02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退股股东挖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想要退股应该怎样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1
      向法院申诉。 公司法第36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与05年修改前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只是把原来的“抽回出资”变更成为“抽逃出资”,一字之差,却建立起一项新的法律制度。与新公司法第75条关于公司回购股东股份的规定配合适用,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找到了一条退出公司的门路。
    • 股份出让股东转让应该怎么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3
      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公司股东有权自主处分所持股权,但股权转让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下面我们就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步骤,进行简要介绍: 第一,股东内部可以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若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
    • 在我公司的股份上, 有些股东与其他股东私下转让股份, 我应该怎么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通过你的叙述,你应该也是公司的股东。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份。下面是有关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的法律规定,你可以比照一下。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因为不清楚你的情形,所以请你自己对照。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
    • 股东死亡股权继承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股东死亡后股权继承人需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如果有股东出资不实的情况,需要补齐出资额。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股份公司股东死亡财产如何分割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1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份制公司股东死亡后财产的分割如下: 1、如果有遗嘱,根据遗嘱执行。 2、如果没有遗嘱,遗产应由所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