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立案管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6:31:38 68 人看过

民事诉讼法立案管辖的相关规定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立案程序

民事诉讼法立案程序大致如下:

1.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

2.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应当计算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管辖和立案标准是什么?——关于侵占案件的相关规定
    侵占管辖:侵占罪在当事人提出刑事自诉后,由法院直接受理。立案标准:1、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数额较大,拒不返还的行为;2、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3、主观上,本罪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仍然非法占有自己。侵占集体财务罪的立案标准职务侵占罪是侵犯财产的一类犯罪,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侵占单位的财产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才会立案进行侦查。但是由于各地经济水平的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一般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数额较大为六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一百万元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
    2023-07-12
    170人看过
  • 2024民事诉讼案件中关于管辖法院的一般规定
    民事诉讼案件中关于管辖法院的一般规定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公
    2024-04-22
    11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地域管辖的相关法律条文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方式:(一)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吗是的。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不同。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而地域管辖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但是,二者是有联系的。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划分的,只有在级别管辖明确的前提下,才能确定地域管辖;而要最终确定某一案件的管辖法院,则必须
    2023-07-06
    180人看过
  • 民事管辖权异议相关规定
    民事管辖权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05-01
    9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规则
    涉外民事诉讼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1)涉外民事诉讼中有特别规定的要适用特别规定;(2)涉外民事诉讼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3)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对管辖权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4)以上法律或条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国际惯例和世界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来确定管辖权。如何确定涉外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权?属地管辖权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
    2023-07-13
    49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案件管辖
    民事诉讼关于离婚管辖的规定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一、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
    2023-03-13
    28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关于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的修改
    旧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十九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于法院的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的具体规定: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
    2023-06-13
    54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关于不当得利的管辖权规定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国外结婚定居国外: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四条一方在国内:国内法院永远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双方在国外未定居: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六条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诉前财产保全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31条:诉前财产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认为其它有管权的人民法院不能
    2023-04-21
    353人看过
  • 关于诉讼标的的管辖规定是什么
    关于诉讼标的管辖的规定是由中级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包含本数),由高级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但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高级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涉外民事案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统一按照本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区分。一、级别管辖的规定(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说明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都是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只是在本法另有规定时除外。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级别管辖几个问题的批复》确定了管辖恒定的原则,具体内容如下:1.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提起诉讼,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金额作为诉讼标的金额,并据
    2023-02-16
    10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如何规定诉讼的管辖问题?
    该段内容讲述了地域管辖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以被告住所地作为标准,但在某些案件中,原告所在地可能更具优势,原则就变成了以原告所在地为标准,即被告就原告。这些特殊情况包括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侵权纠纷和保险合同纠纷。一般而言,地域管辖的规定是以被告住所地作为标准,即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也有例外情况,即在某些案件中,原告所在地可能更具优势,此时原则就变成了以原告所在地为标准,即被告就原告。特殊地域管辖包括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纠纷提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 般 而 言 , 地 域 管 辖 的 规 定 是 以 谁 为 标 准 ?地域管辖是指根据特定的法律规定,对案件或争议的管辖范围做出规定。在地域管辖的规定中,通常以地理位置或行政区划为标准。例如,一个国家的不同省份或市州可能有不
    2023-09-08
    460人看过
  • 关于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有何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律师补充: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
    2023-05-06
    475人看过
  • 立案诉讼管辖的意义是什么
    1、直接影响诉讼成本。比如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法律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在具体案件中,被告在北京,那么你从陕西到北京参加诉讼,往返的交通住宿费用是十分可观的,一个案件往往不是开一次庭就能够解决的,所以这些开支就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2、管辖直接影响诉讼结果。在一个法治化程度较高的社会,管辖对诉讼结果的影响微乎其微,因为法律像一把尺子,无论在新疆还是海南,它的刻度是统一的,丈量结果也应该没有误差。但是在我国现阶段,法治的实现不尽如人意,地方保护,人情因素等等,都会作用于诉讼结果,所以,在当下的司法环境下,诉讼管辖对诉讼结果的影响十分显著。一、立案管辖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均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
    2023-04-02
    45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诉讼离婚的管辖规则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中诉讼离婚的管辖规则是什么民事诉讼中诉讼离婚的管辖规则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诉讼离婚要交什么资料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
    2023-11-21
    27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关于赔偿管辖地如何规定
    民事诉讼赔偿管辖地的规定有: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规定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分的具体体现,故需有内容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方为有效。因此,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亦须以正当、合法为前提。也因如此,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并不会当然地产生撤诉的效果,而需由受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在此基础上裁定是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所
    2023-07-22
    48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管辖的规定有哪些,法定管辖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1、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
    • 立案管辖的概念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07
      立案管辖的概念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立案权限范围的划分。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管辖一般的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主要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管辖。
    • 民事诉讼法关于答辩期限和行政诉讼案件管辖法院立案时间有什么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
    • 刑事诉讼法案件移送管辖是怎样的,有哪些相关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0-07
      移送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5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一国法院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范围。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以以下原则为依据的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司法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