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伪劣种子罪是实害犯必须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才构成本罪,构成要件如下: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岁即可;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可能构成本罪;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对种子的监管制度和农业生产及他人财产权利;客观方面为实施了销售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或不合格伪劣种子的行为并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一般销售伪劣种子罪是怎么处罚的
1、如果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的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若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则有可能被处以行政处罚。我国《种子法》第第七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3、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
221人看过
-
2021年最新刑法如何规定销售伪劣种子罪?
140人看过
-
销售伪劣种子罪如何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
488人看过
-
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319人看过
-
"我国刑法如何规定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刑罚?"
299人看过
-
销售伪劣种子罪构成刑事案件的法院处罚
101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销售了伪劣农药,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罪是如何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6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23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
销售伪劣种子罪构成要件是如何的,有没有法律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07销售伪劣种子罪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销售伪劣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01有以下条件才会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 1、侵犯了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2、行为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实施了销售伪劣种子,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3、行为人是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构成具体何种犯罪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51、行为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可以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
-
2022年销售伪劣种子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3销售伪劣种子罪的构成特征包括: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定,销售伪劣种子,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