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的范围是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4:12:24 244 人看过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工伤鉴定7级如何赔偿标准是多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66140元,最低为33228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20个月的天津市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85200元)。如分开计算,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计3408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2个月计5112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上两项合计为:最低:118428元;最高:251340元。

二、七级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我国的工伤鉴定范围,如何鉴定断指
    在我国关于断指做工伤鉴定,向劳动者工作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一、工伤鉴定费用和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工伤鉴定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具体的费用根据各地的标准支付。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工伤评级需要多久时间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三、对省级工伤鉴定不服可以投诉吗工伤员工对省级工伤鉴定不服,不能再次申请鉴定,因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
    2023-06-21
    202人看过
  • 哪些工伤属于我国工伤认定规定的范围
    根据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并因事故受伤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执行职务遭受暴力和其他事故伤害的(4)职业病(5)因工负伤或者外出务工期间因事故失踪的(6)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的(7)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p>①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疾病猝死,或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3)在部队服役并依法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后,旧伤复发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受伤员工得到及时救治p>①劳动者因事故受伤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采取措施,向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有特殊情况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
    2023-05-07
    144人看过
  • 工伤认定哪些范围不属于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是所谓的“三工”。“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是“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因起补强作用。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亦可认定为工伤。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并非因工作原因导致,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可认定为工伤,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
    2023-05-22
    424人看过
  • 工伤范围天津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范围,指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即工伤认定的范围。《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
    2023-05-30
    92人看过
  • 工伤范围有哪些法律规定
    工伤范围应当依据以下规定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范围有哪些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
    2023-08-03
    63人看过
  • 工伤认定范围是哪些?工伤认定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工伤认定的范围是哪些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负伤、致残、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者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
    2023-05-03
    335人看过
  • 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 赔偿范围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范围是造成一般伤害的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一、工伤待遇的介绍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辞职了工伤该怎么维权工伤维权:1、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确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计算赔偿金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与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伤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
    2023-03-21
    427人看过
  • 医院职工工伤怎么处理,工伤鉴定的范围是什么
    一、医院职工工伤怎么处理1、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单位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如果单位已经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保险的,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单位需要负责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等,那么如果说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只能由单位自己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
    2023-04-19
    42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范围包括哪些
    1、伤残等级:评定因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主要用于计算伤残赔偿金。2、误工时间:如果误工时间需要很长,而医生又没有出具建议休息证明的,受害人可以进行此项鉴定。肇事方如果认为受害人误工时间过长的,也可以申请此项鉴定。3、护理时间:包括住院和出院期间的护理时间鉴定,受害人和肇事方都可以要求进行此项鉴定。4、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事故给受害人造成伤残等级不高,但是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很大的,可以按照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赔偿。因此如果受害人认为其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不相适应的,可以进行劳动能力程度鉴定。5、护理依赖:受害人需要长期护理的,应进行此项鉴定。6、智能障碍鉴定:受害人在精神上与事故前发生很大变化,记忆力明显下降,说话吐字不清,脾气暴躁,即须考虑此项鉴定。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哪些规定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
    2023-03-30
    155人看过
  • 我国工伤司法鉴定法律范围?
    一、我国工伤司法鉴定法律范围?1、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伤残等级鉴定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2、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3、护理等级鉴定;4、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二、工伤鉴定所需的材料是什么?以广州市为例:(一)、申请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1、《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二)、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复查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1、《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
    2023-04-20
    450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的伤情鉴定范围
    故意伤害罪案件中的伤情鉴定划分:1、重伤是指肢体残废、容貌损害、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2、轻伤是指肢体或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伤情鉴定程序1、鉴定的委托:以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为原则。委托单位办案人持伤情鉴定委托书、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与被鉴定人一同到当地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首次伤情鉴定。2、鉴定的受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根据被鉴定人当时的伤情和办案人提供的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参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及时做出受理、补充材料后受理或不能受理的决定,并将理由以书面回执形式告知委托单位的办案人。3、首次鉴定:做出受理决定后,鉴定人要详细填写受理案件登记表,仔细核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各种材料(包括案件卷宗、病历复
    2023-08-04
    170人看过
  • 石家庄职业病防治院鉴定工伤范围有哪些
    (一)下列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一、工伤鉴定需要多少时间?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
    2023-02-26
    340人看过
  •  工伤认定范围有哪些?申请工伤认定时限是多久?
    该内容讲述工伤的分类及认定期限。根据受伤程度、导致工伤的原因和受伤部位进行分类,可以更好地保障受伤者的权益。工伤认定期限为三十日,给受伤者一定的时间进行治疗和康复。工伤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根据受伤的程度,工伤可以分为轻微伤害、中等伤害、没有生命危险的重伤、具有生命危险的重伤、危重、残存和未知的伤害;2.根据导致工伤的原因,工伤可以分为机械性伤害、物理性伤害和化学性伤害;3.根据受伤的部位,工伤可以分为颅脑伤害、面部伤害、胸部伤害、腹部伤害和肢体伤害等等。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三十日。 工 伤 认 定 标 准 有 哪 些 ? 申 请 工 伤 认 定 期 限 是 多 久 ?工伤认定是指在劳动者在工作中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身体受到损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救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确认其工伤身份,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2023-09-04
    221人看过
  • 关于规范职工因工致残鉴定工伤范围的相关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待遇是(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标准:一、二、三、四级伤残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伤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伤残
    2023-07-19
    7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哪些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5
      1.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
    • 什么是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哪些,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7
      需要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工伤鉴定的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
    • 什么是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范围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8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
    • 工伤伤残鉴定是否需要自己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范围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3
      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自己申请,第一、关于工伤鉴定的几个法律概念: (一)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因此,必须先认定,后鉴定。 (二)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 1、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伤残等级鉴定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2、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 3、护理等级鉴定, 4、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
    • 目前的工伤鉴定有哪一些包括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12
      1.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2.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