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拆房屋:如何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4:12:41 115 人看过

政府强拆房屋的处理方法如下:

1、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书面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立即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调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3、对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者刑事、政治诉讼,应当适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政府强拆房屋的起诉材料如下:

1、土地房屋产权证明;

2、证明行政机关实施了强拆行为的证据;

3、证明被诉强拆行为违法的其他材料。

二、政府强拆房屋的赔偿标准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果强拆房屋怎么办

房子被强拆这肯定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第一,房屋强拆肯定涉及到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问题,你可以向上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强拆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现在必须由人民法院执行,现实中一般都是拆迁公司来干的,可以去起诉要求赔偿的。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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