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8:50:35 349 人看过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内容是:股东之间为设立公司而签订的协议、章程具有合同的性质,每一位缔约人都负有依照约定缴纳出资的义务,如果其中一个或几个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或没有适当履行出资义务,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当事人而言,更为关切的是,违反出资义务意味着怎样的利益与风险?如果公司经营成功,效益良好,资产快速增长,股权大幅增值,未出资的股东是否有权参与公司盈余的分配?即使其追补应出资的财产,是否就可追享相应的收益?与此同时,如果公司经营失败,效益低下,资产严重亏损,股权大幅贬值,未出资的股东是否应分担公司的经营亏损,承担与其他股东相同的投资风险?这些都是关涉股东和公司甚至债权人利益的重大问题。赵旭东教授指出,出资义务不履行与出资义务不适当履行的法律后果应有不同,后者在已出资范围内享有的股权是不容否定的。需要探讨的是,股东对未出资部分或根本未出资时的权利义务与法律地位。

一、股东权利

世界各国商事法皆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利益与风险相一致的原则。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当然也就不应享有股东的相应权利,也即依公平正义原则,未向公司进行任何出资就不能承认其按约定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事务管理权和公司盈余分配权等权利。即使事后其补交了出资,也只能作为对此后的公司管理和公司盈余主张权利的基础。

二、股东义务与责任

未出资的股东虽不享有相应的权利,但却不能免除其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出资义务非以具体的股东权利为对价,它产生于公司设立协议的约定和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它属于契约义务,而在公司成立后,其具有了契约义务和法定义务的双重性质。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就其在公司成立前后的违反行为和违约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题中应有之意。

股东资格与地位。在公司法著述中,股东常被定义为公司的出资人,严格地说,股东是负有出资义务的人,但却不一定是已实际出资的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并不改变其已有的股东资格,这种资格取决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更重要的则是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确认,这些文件不能证明该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但却是证明其资格的基本依据。否认了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就等于否定了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法律联系,对其出资责任的追究也就失去了根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6: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公司股东违反出资义务通常如何解决
    公司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不补足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过需要经过特别表决,还可以转让股权,由受让人出资。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中的东,原意指“主人”(东家),股东,即持股的主人,简单理解就是“老板”。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股东的法律地位: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公司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
    2023-06-25
    277人看过
  • 违反出资义务取消股东分红资格是否合法
    合法,对于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可以选择的解决方式包括:1、减少资本,取消股权将股东未出资的部分从公司资本中减除,使公司资本与股东的实际出资额一致,取消该股东的股权及股东身份。这种救济方式的采用,会直接缩减公司的财产规模和范围,降低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因此,必须严格按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必须在现有债务进行清偿或向提供有效担保之后,未出资的股东才能有效地从公司退出。2、替代出资,追偿债务由其他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得以圆满,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取得向该股东追偿的权利,如果追偿失败或该股东无力清偿,替代出资的股东应有权选择继续追偿或直接取得该项股权抵偿替代履行的出资。3、转让股权,变更股东将未出资股东的股权直接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之外的投资者,由受让者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此与前种方式的区别在于越过替代履行、追偿出资款的中间程序,而直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取得
    2023-04-04
    339人看过
  • 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会受到哪些法律制裁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如下:1、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2、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合理限制其利润分配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股东权利;5、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资格。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时的权利限制的正当性从法律逻辑上说,公司中的股东权利,是基于股东之间意思自治达成的约定,并通过股东对其各自先前的特定财产权利的处分而产生的。股东无论是承诺、履行其出资义务,还是同意或接受公司的
    2023-07-07
    120人看过
  • 股东是否违反出资义务,有哪些表现形式?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有以下三种:1、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没有出资,可以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2、未完全履行,又称未足额履行,是指股东只履行部分出资义务;3、履行不当,是指出资时间、形式或手续不符合规定,包括出资延迟和出资缺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3)违反《公司法》第166条
    2023-07-02
    84人看过
  • 股东的出资方式及违约出资责任
    股东的出资方式,是指为公司或企业投入股份的形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
    2023-06-09
    199人看过
  • 股东无出资对股份出资有何违约责任
    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约定的出资,这是股东的重要法律义务。股东未按协议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对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股东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属于违约行为。这种违约行为损害公司利益,对已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股东构成违约,需要对已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股东出资违约责任的追究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有哪些1、追缴出资。即公司对违反出资义务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东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追缴,股东如仍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有权请求强制履行。追缴出资作为一种救济手段,它常用于非货币出资的情形。2、催告失权。又称失权程序,是指公司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于一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其所认购的股份可另行募集。此种失权是当然失权,已失权之认股人即使其后交纳了股款,也
    2023-08-05
    169人看过
  • 公司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合法履行股东的出资义务。一、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有哪些?1、虚假出资:是指宣称其已经出资而事实上并未出资,其性质为欺诈行为,如以无实际货币的虚假银行进帐单,对帐单或者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和公司登记。2、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成立后或资本验资之后,将缴纳的出资抽回,其性质亦属欺诈。3、迟延出资:是指股东不按章程规定的期限交付出资或办理实物等财产权的转移手续。4、出资不足:所谓出资不足,是指在章程规定期限内,股东仅仅部分履行了其所承诺的其出资义务,且至今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形。出资不足是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中最为普遍的现象。5、瑕疵出资:是指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值显著低于评估价值,造成财产实际价值降低的。二、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1、对公司应承担的出资义务①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
    2023-06-09
    361人看过
  • 什么是股东出资违约责任
    出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不履行其出资义务对公司和其他出资人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所谓出资义务是指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地位,为公司目的事业所负之对公司所为的一定给付义务。如果股东未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即构成了对其出资义务的违反。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股东出资义务源于股东对公司股份的认购行为。因此,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也是股东(认股人)认购股份行为的性质所决定的。大陆法系国家学者一般认为投资者认购股份的行为是股份申购人(股东的前身,简称认股人)与公司(或设立中公司的机关)所缔结的以加入公司为目的的社团法上的入社契约行为。因此,现代各国公司法理论均认为股东出资义务属于一种契约义务,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可
    2023-06-09
    242人看过
  • 出租人违反修缮义务的责任有哪些
    修缮租赁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不履行该项义务,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两类:1、不履行修缮义务产生的修缮之债。如房屋出租人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的,可以和承租人合修,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催告其于一定期限内履行此义务,出租人仍不履行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2、不履行修缮义务产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租赁房屋,致使该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可以选择侵权或者违约责任主张权利。
    2023-05-01
    279人看过
  • 投资后股东出资违约责任承担
    一、对其他股东的责任:违约责任当发起人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时,其基于订立的发起人协议或者设立协议的约定,该出资瑕疵的发起人(或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二、对公司的责任:补足出资+承担连带责任1、股东未出资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2、公司其他发起人与该出资瑕疵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该连带责任的主体原则上限于发起人,不包括公司成立后新加入公司的股东。但是存在例外,有限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便转让股权,受让人对该情况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该股东追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对债权人的责任1、当股东出资瑕疵,出资瑕疵股东对债权人承担的责任范围应该为未出资本息范围内,而不是连带责任。2、当股东出资瑕疵,并且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该股东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
    2023-04-27
    465人看过
  • 《公司法》条文释义: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和出资违约
    法条内容: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释义:本条是关于股东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这是设立公司的前提条件,也是股东的法定义务。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认缴的货币资金在公司设立登记前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代为保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具体是:股东交付实物出资,属于动产的,应当移交实物;属于不动产的,应当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的登记手续;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应当向公司提交该项知识产权的技术文件资料和权属文
    2023-06-09
    356人看过
  • 股东在出资方面的义务
    股东出资责任的内容: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知识产权、股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对于不是货币财产出资的,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还应该履行转移所有权等权利转移,以货币出资的,需要足额出资,不得有瑕疵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如果发现股东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未转移财产权利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或转移财产。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发起人协议自然对所有发起人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协议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在公司成立后,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抑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关系和活动方式的总规则,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约定且签署,故而公司章程具有契约性质。公司章程对所有股东和公司都有约束力,公司章程上所记载的股东出资额必须充足,否则构成违反股东承诺。修订
    2023-06-30
    91人看过
  • 股东有哪些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一、股东缴纳出资是否是股东的独有权利?缴纳出资是股东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有怎样的规定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的规定如下:一、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二、如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
    2023-03-22
    145人看过
  • 公司股东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东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公司股东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公司股东就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的,公司股东存在违反约定的情形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主要区别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主要存在以下主要区别:1、竞业禁止是法定
    2023-04-25
    10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公司法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处理股东违反出资义务?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2
      现实中许多公司会出现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如果股东违反了出资义务,在公司成立后因资金不足而影响正常经营活动,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面对这种情况,提出以下几个建议,维护公司及其他几个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是对于未出资的股东,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
    • 违反出资义务既要向也要向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义务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义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 反对股东出资的法律后果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25
      违反出资义务或者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设立时认缴的出资额,并对其他已全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债务应当在未全额出资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
    • 追究违反出资义务股东民事责任的时效是否受限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3
      1、理论依据 关于追究违反出资义务股东民事责任是否受时效限制,我国现在立法并无明确规定。但不论是公司或足额出资股东或公司债权人行使权利,这种权利归根到底仍属债权请求权。根据民法基本原理,债权请求权要受诉讼诉时效限制。 2、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追究违反出资义务股东民事责任诉讼时效起算点并不相同 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公司主张权利的时效应当从公司成立之日起计
    • 如何认定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7-27
      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