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实施行使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03:50:29 312 人看过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包括: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如果债务人的行为为有偿行为,则需要受让人具有恶意。

一、债权人哪些时候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务人必须在债权成立后实施。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是减少其财产的财产。债务人不以财产为标的,或者以财产为标的,但不减少财产的行为(如放弃遗赠),不得撤销。

3、债务人的行为对债权有害。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使债权无法完全清偿。债管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债权的清偿,但债权人不能干涉债务人的行为。

4、债权人撤销权的主观要求是债务人和第三人主观恶意。撤销权的主观要件因债务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异。有偿行为的,债务人恶意,债权人撤销权成立,受益人恶意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对于免费行为,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不是要件。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

1、以债务人对债权人有害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2、以财产行为撤销标的;

3、必须对债权人的债权有害;

4、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和受益人都有恶意的情况下行使其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减少其责任财产对债权造成损害时,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设立债权人撤销权的要件有哪些

设立债权人撤销权的要件如下:

1、债务人对其财产或权利实施了一定的处分;

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必须发生在债务成立时或之后;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

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

撤销权的时效为一年,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撤销权的行使的规则,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
    一、撤销权的行使的规则撤销权的行使的规则如下: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二、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债权人撤销权成立应具备主、客观两个法律要件。1.从主观方面,债务人在实施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时主观上具有恶意。当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而危及债权人利益,即构成债务人的恶意。2.从客观方面,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的行为,也就是说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将大大减少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于实现,即应当认为有害于债权。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是在其与债权人的债权发生后实施的,如果是在发生前实施的就不
    2023-05-03
    287人看过
  •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一)撤销权行使的范围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以及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均可以行使撤销权。(二)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遵循如下规则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符合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三)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自或者应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撤销合同仍应为有效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注意事项:1、了解构成撤销的事由2、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方式3、把握行使撤销权的时间一、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法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行使撤销权后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规定,撤销权人行使合同撤销权后,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处于无效状态。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被撤销后并不
    2023-02-24
    360人看过
  • 撤销权有几年的除斥期间以及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一、撤销权有几年的除斥期间撤销权有一年的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这里的5年应当是最长保护期,就是说从你发现可撤销事实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但是如果从可撤销事实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你都没有发现的话,撤销权归于消灭,就算之后发现了也不能行使。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1.债务人在客观上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如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是以财产为标的的。3.债务人之行为是有偿行为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受益人恶意为条件。4.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三、关于撤销权除斥期间怎么举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除斥期间的举证责任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原则,由债权人承担举证的责任。撤销权之诉主要的目的是撤销债务人滥用
    2023-06-23
    425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的内容,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有哪些条件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内容债权人撤销权的内容即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具体如下: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有哪些条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应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1.从客观方面:(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2.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来看,应当具备下列几个条件:(1)如果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为无偿行为,即放弃到期债权和无偿转让财产,不管债务人或受益人是否有恶意,债权人均可以申请撤销。(2)如果债务人的行为为有偿行为,则需要受让人具有恶意。三、
    2023-06-27
    393人看过
  • 怎么准确把握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怎么准确把握撤销权的行使条件第一,债务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债权没有成立,无所谓侵害债权;债权已经消灭,即不存在了,更谈不到侵害债权。因此,必须发生在债权成立以后消灭之前。与此同时,债权必须是合法的债权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非法的债权为法律所禁止,不受法律保护。第二,债务人实施了法律上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可以分为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事实行为主要是债务人消耗自己财产的行为,这里可能有正当的使用财产进行正常生产和生活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可能也有挥霍浪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但有时又是难以发现和制止的。而法律上的行为,如放弃到期债权,向自己的债务人表示对债权不再追偿或者是转让财产,将自己的金钱给他人或将自己的有形财产如房屋、设备、运输工具等转移给他人。不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就涉及到行为的效力问题。如果债务人的放弃和转让行为导致
    2023-08-17
    408人看过
  • 债权保全措施中行使撤销权和代为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保全措施中行使撤销权所需提条件如下:是指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以维持债务人财产的权利。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有三种:(1)债务人放弃其对他人的到期债权。(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1)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合法的债权,且该债权在债务人实施危害行为之前成立。(2)债务人实施了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上述三种行为)。(3)在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场合,还要求取得财产的受让人具有恶意,即要求他知道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害。债权保全需要采取哪些措施债的保全措施有两种形式,一为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一为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
    2023-08-08
    442人看过
  •  撤销权的相关说明:范围及行使条件
    赠与人在未办理公证或未履行道德义务的情况下,可以随时撤销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的赠与。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1. 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2. 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3. 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赠与人在未办理公证或未履行道德义务的情况下,可以随时撤销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的赠与。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 任 意 撤 销 权 含 义 : 赠 与 合 同 撤 销 条 件 、 赠 与 物 权 转 移 限 制 、 社 会 公 益 和 道 德 义 务 、 公 证 要 求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未经任何理由,随时可以撤销赠与的权利。这一权利具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主要表现在时间条件和范围条件上。时间条件是指赠与标的物尚
    2023-09-23
    195人看过
  •  合同保全实施中,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是什么?
    该段内容讲述了合同保全措施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相关规定。如果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从而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同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应当直接向法院申请。在合同保全措施中,如果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直接向法院申请。如果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从而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 权 人 如 何 请 求 人 民 法 院 撤 销 债 务 人 的 行 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其次,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
    2023-09-08
    177人看过
  •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是什么,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是请求人民法院进行撤销。撤销权的行使效力是,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房产合同出现侵权事项房产没确认无效怎么办房产合同被确认无效的,一方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不能返还的,可以折价补偿;如果因为一方过错导致对方受到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合同无效法律后果处理原则是怎么规定的合同无效法律后果是
    2023-03-11
    52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以什么方式行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债权人撤销权以什么方式行使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有:1.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的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有效存在。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行为包括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无偿转让或明显低价)或者实施了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
    2023-06-26
    253人看过
  • 实施反倾销的条件
    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1、定存在倾销的事实2、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3、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所以,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正常价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贸易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如该产品的国内价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国同类产品出口价格来确认正常价格。与启动反补贴调查不同的是,倾销行为的受害国在开始反倾销调查前没有与当事成员进行磋商的义务;在审查倾销对国内产业的影响时,需要考虑倾销幅度的大小并确定倾销幅度。世贸组织规定,倾销幅度不超过进口价格2%,倾销产品进口量占同类产品进口比例不超过3%是可以忽略不计
    2023-02-21
    477人看过
  • 合同保全撤销权期限和行使条件
    一、合同保全撤销权期限合同保全撤销权期限是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1.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否则过了一年后,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2.由于债权人自己以外的原因不可能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债权人在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也消灭。五年是一个不变的期间,而一年本身也是一个不变期间,只不过五年与一年的期间起算点有异。二、合同保全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1.债务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2.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3.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
    2023-06-27
    425人看过
  • 破产法行使撤销权应用哪些条件
    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1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为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期限。当事人超过一年的,不得行使撤销权,按照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一、行使合同撤销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行使合同撤销权需要注意的问题分别有: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法定其他情形等。二、没有行使合同撤销权没有行使合同撤销权是可以的,合同撤销权是一种权利,权利人可以放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
    2023-03-08
    74人看过
  • 法定继承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人1、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语源自罗马法的sccessioabintesta,亦即非遗嘱继承。2、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二、法定继承人撤销权行使条件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构成这一事由的条件有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必须是导致赠与人死亡。如果其没有死亡,则可能由其自己行使撤销权,或者在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其次,必须是受赠人
    2023-04-18
    9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简述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和撤销权的行使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05
      一、行使撤销权要哪些条件 1、客观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这种处分是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有三种处分形式: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及以明显的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债务人放弃未到期的债权或债权担保,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或以低于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市场价70%转让财产等情形可认定为损害债权人的处分行为,以高于当地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30%购买他人财产,可认定为以不合理高价收购他人
    •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行使撤销权要注意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行使撤销权的条件1、从主观方面,债务人在实施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时主观上具有恶意。当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而危及债权人利益,即构成债务人的恶意;这里特别指出的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受让的第三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如果第三人在受让时不具有恶意,则债权人就没有必要对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予以撤销。2、从客观方面,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的行为,也就是说债务人
    • 如何实现自然人撤销权的撤销行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1
      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在诉讼、仲裁以外以通知方式行使撤销权的,不产生撤销的效力。所以当被欺诈被胁迫等情况与人签订了不合理的合同时,一定不要单方面的通知对方撤销合同,一定要到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撤销,这样才产生撤销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
    • 在行使许可执行中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7-29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这种处分行为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就是对财产加以改造、毁损、外部的加工变形等行为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法律上的处分,包括转让财产、抛弃财产、免除债务、在财产上设定抵押等行为。但此处所说的处分仅包括法律上的处分。因为债务人从事的毁弃等事实行为与第三人不发生关系,所以债权人不能提出撤销。 2、必须是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债权人
    • 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和效力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1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主要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行为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违反真实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违反真实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