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股权转让限制的分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1:03:09 469 人看过

在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也有大量的股份合作制公司。这类公司的股权主要由内部职工持股构成。由于缺乏直接的法律规定,公司内部职工股权转让大多由公司章程特别是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合同来规范。在这类合同中,员工的辞职往往被视为终止合同的条件,其中往往包含了员工离职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回购股权的相关约定。根据股权转让限制在合同中的法律效力,可以分为内部和外部两个层次。

在内部,只要限制性措施不违反法律精神,原则上应当有效,双方都应当遵守这些限制,并可以根据这些限制转让其股份。对按合同转让股份的限制也违反了法律。例如,有限责任公司与其普通股东签订的以股份回购方式退出公司的合同,可能违反了公司收购自身股份的禁令。

就外部而言,即受合同限制的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对按合同转让股份的限制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对外转让显然并非仅仅因为存在合同限制就无效。此时,股权转让受合同约束的股东可能会受到两个有效协议的约束,并面临不可避免地违反其中一个协议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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