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诉权的限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5 10:40:08 102 人看过

不能使用诉讼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或法院调解和好、原告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对于原离婚诉讼的被告,则不受此限。

(3)现役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非现役军人一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女方在《民法典》规定期间内提出离婚不受该条规定的限制。该条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妇女、儿童的利益,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往都是出于某种紧迫的原因,而且本人对婚姻及其后果已有思想准备,这表明她认为离婚才代表其利益,如不及时受理和不判决离婚,反而会构成对其合法权益的损害,可能更加不利于对孕妇、产妇和婴儿的保护。

一、办理离婚手续诉讼费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离婚相关文章
  • 离婚诉讼中男方的权益及限制
    什么是诉讼离婚什么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诉讼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离婚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制度。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什么情况下不能提出离婚诉讼在以下情况下不可以提出离婚诉讼: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
    2023-07-18
    316人看过
  • 诉讼离婚之后有限制结婚的时间限制吗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诉讼之后多长时间内不能结婚,离婚诉讼判决准予离婚后就可以结婚了。一、怀孕后女方一定能起诉离婚吗?怀孕后女方可以起诉离婚,法律只是规定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有离婚限制,没有对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作出限制。女方提出离婚诉讼之后,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二、是否能起诉小三不能起诉小三。不忠于婚姻是道德行为,属于私法领域。双方没有法律关系不能直接起诉小三。但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丈夫有小三的行为,属于直接过错,在离婚诉讼中,作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更多的财产分割。但对方构成重婚罪的,可以起诉。重婚主要有以下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登记结婚重婚,即两次法律婚姻重婚。有配偶的人登记结婚,重婚欺骗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重婚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未登记,确实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这第一次
    2023-03-10
    119人看过
  •  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有哪些限制?
    本文介绍了反诉的相关要求,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且不能涉及原告以外的其他人。反诉需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且需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反诉不能属于其他法院的专属管辖范围,且提起反诉的期限也有规定。总之,反诉在本诉中的提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反诉的要求如下: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而不能涉及原告以外的其他人;反诉需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反诉和本诉需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反诉不能属于其他法院的专属管辖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需在事实或法律上存在牵连;提起反诉的期限。 民事诉讼反诉条件有哪些?民事诉讼反诉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反诉原告并提出诉讼主张的诉讼形式。反诉成立的条件有四个:1. 反诉人与原告之间存在诉因关系:反诉人与原告之间存在诉因关系,即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导致原告提起诉讼主张,而被告则反诉原告。2. 反诉人与原告之间存在诉值
    2023-08-24
    119人看过
  • 怎么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受到哪些限制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一)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二)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023-04-29
    353人看过
  • 股东的起诉权有哪些限制?
    股东的诉讼权具体如下:一、直接诉讼,有以下情形:1、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董事及高管人员违反职责。3、不能行使查阅权。4、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5、解散公司。二、派生诉讼,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本应由公司来起诉,但由于各种利益关系或其他原因,公司不起诉,这时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这种情况下,股东可以自己提起诉讼,这时原告是股东(正常情况下原告应是公司)隐名股东要退股时,显名股东的法律地位是怎么样的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注意的法律问题:1、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2、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实际出
    2023-07-03
    493人看过
  •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有无期限的限制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有期限的限制。夫妻双方在诉讼离婚时,办理共同财产分割手续最晚不得超过一年。如果一方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采取冻结、扣押财产等方式,完成离婚财产的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的根据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至于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在夫妻没有财产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平分原则分配财产;如果一方有过错的话,一般会照顾无过错方;如果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
    2023-07-25
    56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状,起诉状中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写明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况的,则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并附上证明夫妻... 更多>

    #诉讼离婚
    相关咨询
    • 起诉离婚对起诉的起诉权有哪些限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7-05
      1、对现役军人配偶离婚诉权的限制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这里所指的现役军人的配偶,指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不适用这一限制。本规定只限制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现役军人本人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本规定只适用于一方提出离婚不适用于双方合意的离婚。 2、在特定条件下对男女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1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
    • 哪些法院有诉讼离婚的权限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29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
    • 刑事诉讼的申诉有哪些限制?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7
      刑事诉讼法上诉规定: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法定情形的,有权向机关上诉或者上诉,受理上诉或者上诉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 法律限制离婚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18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请求权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5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