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解除合同后的损害赔偿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9:41:07 314 人看过

解除合同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对方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要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不可抗力发生后,应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未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对未来有效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违反合同而遭受的损失;解除追溯到过去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人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恢复原状而支付的费用;

4、损害赔偿金额应当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

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6: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准确确定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
    损害赔偿的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行为人对于他人人身侵害的赔偿,必须以因侵害人身而引起的财产损失来确定。也就是说,对人身的侵害只有引起财产上的损失时,行为人才负赔偿责任。如果对人身的侵害没有引起财产上的损失,行为人不负民事责任。因此,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时,要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到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处理。(一)对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民事赔偿责任既然是一种财产责任,那么责任范围的大小一般来说应当以财产损失的多少为依据。法律规定赔偿责任的根本目的,一方面在于制裁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在于补偿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只要行为人由于主观上的过错实施了违法行为,造成了受害人人身损害而使其遭受财产损失,又具备直接因果的,就应该全部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但是,在适用这一原则中必须注意赔偿的范围,一般只限于因被侵权直接造成的伤害而引起的医药费、误工费及因伤、病就医的住宿费和交通费等,不能随意扩大赔偿范围。所
    2023-06-25
    150人看过
  • 如何确定合同解除后损失
    对于合同解除之后损失的话,那么这个是需要按照当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如果有一方自己不履行合同造成的合同解除的话,那么这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经济补偿。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般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一方当事人因他方根本违约或者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如果溯及既往,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一、合同公约条款的违约责任如何认定怎么写合同违约责任条款,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2023-03-14
    397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怎么确定,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违约损害赔偿怎么确定违约损害赔偿的确定标准:1.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违约损害赔偿是民事责任的一种,理应和其他民事责任一样,从法律本性而言只具有补偿功能而摒弃惩罚功能。2.损害赔偿以赔偿受损方因对方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全部损害为原则。一方不适当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不仅会遭受现有财产减少的损失,而且会遭受期待利益的损失。这些损失理应得到全部赔偿。3.损害赔偿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预先约定一方当事人在违约时应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这种方式可以对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进行约定,也可以对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进行约定。同时,当事人也可以预先约定免责条款免除其未来的违约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责任。当然,这种约定以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为限。二、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有以下几种:1.合同解除后,因恢复原状而发生的损害赔偿。2.管理、维修标的物产
    2022-06-17
    309人看过
  • 解除了合同之后损失有怎样的赔偿范围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在合同解除之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应遵循如下原则加以确定:首先,若合同经双方协商解除,且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免除或减轻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事项,那么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即产生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此基础上再次提出赔偿请求;其次,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原则上是不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但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当事人并未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则需就这部分扩大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第三,在解除仅对未来发生效力的情况下,需要由违约方对另一方所遭受的由于违反合同而引起的损失进行赔偿;最后,在解除具有溯及既往效力的情况下,违约方还需为受害方因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做准备以及恢复原状所支出的相关费用进行全额赔偿。此外,损害赔偿金额应当包含合同完全履行之后可能获得的利益,但其总额不得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反合
    2024-07-31
    161人看过
  • 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范围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确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
    2023-06-27
    73人看过
  • 无效合同解除后赔偿范围
    一、无效合同解除后赔偿范围无效合同解除后赔偿范围是是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该合同产生的实际损失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双方应当返还原物。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且如果因一方过错造成对方损害的,还应当就过错,根据实际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无效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三、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1.行为人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3.当事人有过错的还要按照过错程度赔偿对方由此
    2022-12-13
    264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赔偿义务人如何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范围有: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4-24
    243人看过
  • 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的类型和范围具体是怎样的
    一、合同解除损害赔偿的类型和范围具体是怎样的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解除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解除对一方当事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害应承担的赔偿。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条件,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协议解除的条件,二是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三是违约行为,这里的违约行为一般指根本违约,包括迟延履行、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其他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违约行为。合同违约解除后损害赔偿范围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或期待利益,总的来说,损害赔偿范围应该包括如下几种:第一,合同解除后,因恢复原状而发生的损害赔偿;第二,管理、维修标的物产生的费用,或准备履行而支付的费用。也就是信赖利益的赔偿;第三,非违约方因返还本身支出的费用,即返还利益;第四,因期待合同可以得到履行的可得利益。当然,在确定合同违约解除后损害赔偿范围时,同样
    2023-04-14
    284人看过
  • 解除合同时如何避免损害赔偿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对方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要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未采取的,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只对未来有效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解除可追溯性和过去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恢复原状的4、损害赔偿金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恢复原状时,如果原物存在,应返还原物。如果原物不存在,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23-07-04
    427人看过
  • 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原则是什么?
    一、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原则是什么?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时,应遵盾以下三个原则:(一)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要全部赔偿的原则。法律规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目的,一方面是制裁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补偿受害人财产上遭受的损失。只有责令加害人全部赔偿人的损失,才能达到这一目的。所谓全部赔偿,是指损害多少,赔偿多少。这里说的损害,包括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称直接损失,积极损失)和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实际得到的利益(称间接损失、消极损失)没有得到。(二)对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在我国,人的生命、健康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和赔偿的,因此只造成受害人伤、残、死亡而没有因此造成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加害人其他法律责任,而不负赔偿责任。对于因侵害人身权利而引起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如医药费、误工工资等)时,加害人亦应全部赔偿。(三)考虑加害人经济状况的原则。在我国,凡加害
    2023-05-06
    458人看过
  • 如何确定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
    各种共同海损行为所引发的损失形式多样,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可归类为共同海损牺牲及共同海损费用两大部分。1.共同海损牺牲,即在船货面临危险的情况下,采取共同海损措施使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自身所遭受的有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船舶牺牲、货物牺牲和运费损失。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致使承运人无法收取的运费牺牲,专指“到付运费”,依航运习惯,预收运费不列入共同海损。承运人预收了运费,在承运过程中,即使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致使货物灭失,也不必退还货方的“预付运费”,因此不存在预付运费的牺牲。⒉共同海损费用,即采取共同海损措施额外支出的金钱。主要包括避难港费用、代替费用及其他杂费等。与避难港等地有关的额外费用:依《海商法》第194条,船舶因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该港口或者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所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
    2023-04-12
    89人看过
  • 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限制:补偿性损害赔偿
    1、完全赔偿原则违约方承担补偿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两部分。实际损失,指因违约行为遭受的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但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可得利益损失,主要指利润的损失,例如获得标的物以后转卖所获得的纯利润;获得机器设备后投入使用所获得的营业纯利润。2、补偿性损害赔偿的限制可预见规则:损害赔偿的数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减损规则: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损益相抵:如果违约行为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同时,还给对方带来了收益或者给对方减少了费用的支出,则在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时应当减去该收益或者节约的费用。过错相抵(混合过错):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违约方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的,人民法院应于支持。
    2023-06-08
    187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精神损害赔偿确定基本原则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范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一)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朗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二)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和最低限额,因此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数额,是审判实践遇到的一个十分复杂而且是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既然如此,精神损害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二、精神损害赔偿确定基本原则(一)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其不含直接物质损失内容的相应价值,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
    2023-02-04
    270人看过
  •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赔偿的损失范围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赔偿的损失范围如下确定交通事故赔偿的损失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
    2023-08-13
    25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怎样的方式确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3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
    • 如何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紧急避险致人损害如何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17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如何确定赔偿损失的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1
      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可以获
    • 如何确定损害赔偿案件所赔偿的生活费范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0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
    • 如何确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31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是:婚后、离婚前,夫妻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只要对方无过错,就可以要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