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如何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6:40:26 118 人看过

美国是新世界国家的主要代表,在欧洲移民拓荒殖民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产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工农业生产模式。这种大规模生产方式不像具有悠久历史的欧洲国家那样注重与特定地理区域相联系的产品特殊品质或特征。因此,美国与其他大多数移民国家一样,没有保护地理标志的传统,大多没有建立专门的地理标志保护法,而是以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来保护地理标志,保护力度也非常有限。

商标法的保护

在美国,地理标志受到若干互不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保护。

制定于1946年并于1999年修正的《兰哈姆法》是美国保护地理标志主要的、基本的法律。根据《兰哈姆法》,作为商标注册的标记必须是能够识别不同来源商品的标记,不具有显著性的标记,包括地理标志,是不能注册为商标的。但是如果某地理标志对于某种产品而言是完全新奇性的,即具有显著性,或者地理标志在商业中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那么也可以注册为商标。地理标志注册为商标后,只要他人不是将该地理标志作为商标使用,而是使用该地理标志描述产品或服务地理来源,商标权人就不得排斥他人的这种正当使用。但是,《兰哈姆法》禁止使用虚假的原产地名称和虚假的描述。

证明商标的保护

证明商标受到与商标类似的保护,但它是一种独特的商标。一般地讲,证明商标被认为是美国法律为了防止地理标志变成通用名词而采取的主要方法。

美国有3种证明商标:第一种是证明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一特定地理区域的商标;第二种是证明商品或服务符合某种质量、原料或制造方法之标准的商标;第三种是证明商品的制造者或服务提供者符合一定的标准或者属于某一协会或组织的商标。由此可见,并不是只有地理标志可以注册为证明商标,证明商标也并不是一种只针对地理标志的专门保护。

和其他商标相比,证明商标有两个特点:首先,证明商标所有人不得使用商标,而只能许可他人使用;其次,证明商标不能区分不同企业的商品或服务,而是表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共同的特征或来自某个共同地理区域。证明商标的所有人自己不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因此也不监控商品和服务本身的质量或品质。但是证明商标所有人负责监控证明商标的使用,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证明商标的标准和要求。

葡萄酒地理标志的保护

相对于其他产品,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可以说是在美国受到保护力度最大的一类产品。美国烟酒枪械炸药局(以下简称BATF)负责管理葡萄酒地理标志的使用,其保护的目的是使消费者获得葡萄酒来源的真实信息,免受虚假信息的欺骗。在BATF颁布的条例中,也使用了“原产地名称”的用语,但美国法中的“原产地名称”只限于葡萄酒,并不包括其他产品,而且没有对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保护做出明确规定。

BATF将葡萄酒地理名称分为通用名称、半通用名称、非通用非特有名称、非通用特有名称四类。葡萄酒原产地名称及其质量特征均可受到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保护。

与欧洲传统原产地名称制度相比,美国葡萄酒名称仅表明葡萄的原产地,并不涉及任何质量控制。美国关于葡萄栽培区的确认标准也并未涉及葡萄酒的风味、特征或质量,在美国的原产地名称制度中也没有任何有关葡萄酒感官品质的规定。此外,尽管在美国原产地名称制度中存在对葡萄栽培特征的要求,却看不到任何试图对葡萄品种或栽培工艺予以控制的意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业生产相关文章
  •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历史
    (一)、从80年代的两个案例讲起北京京港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一种食品上,使用丹麦牛油曲奇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此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请求指示,1987年10月29日得到的答复是:责令北京京港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丹麦牛油曲奇这一名称。以保护《巴黎公约》缔约国的原产地名称在我国的合法权益。此为地理标志国际保护的。下一个是关于地理标志国内保护的案例。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就龙口名称能否作为商标问题西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请求指示。1988年5月9日答复概括如下:龙口是地方长期使用在粉丝商品上的带有产地名称性的称谓,不宜由某一企业作专用。从以上对两个案例的答复中可以看出:当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已对地理标志有了较好的掌握。对于巴黎公约能很好的遵守,对于国内地理标志的保护也是明智的,没有把地理标志作为普通商标给予注册,避免了单个企业由此而获得垄断利润,而其他本来也有权使用这一地理标
    2023-04-23
    300人看过
  •  地理标志在商标法中如何得到保护?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地理标志在商标中指的是商品的产地,而非实际生产地。如果该商品并非来源于所标示的地区,并且误导公众,那么该商标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然而,如果善意使用者已经取得了该商标的注册,那么该商标将继续有效。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地理标志在商标中指的是商品的产地,而非实际生产地。如果该商品并非来源于所标示的地区,并且误导公众,那么该商标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然而,如果善意使用者已经取得了该商标的注册,那么该商标将继续有效。 商 标 法 对 地 理 标 志 的 保 护 与 善 意 使 用 者 的 权 益地理标志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为了保护地理标志,我国《商标法》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首先,地理标志商标是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
    2023-10-05
    377人看过
  • 如何在世界范围内保护地理标志?
    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世界贸易组织将地理标志定义为:地理标志是一种标识,用于标识源自某一成员国领土或该领土某一区域或地方的产品,但其质量,标记产品的声誉或其他确定的特性主要取决于其原产地。因此,地理标志主要用于识别产品的原产地,即产品的原产地标志。地理标志也是一种知识产权地理标志是指商品来自某一地区的标志,以及商品的特定质量,商品的声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或人为因素决定如果商标包含地理标志或与地理标志相同或相似,且指定使用的商品不来自该标志所标记的地区,容易引起相关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解的,不予登记;但是,善意获得的注册应继续有效。WTO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二部分第3节规定了成员保护地理标志的义务。
    2023-05-07
    435人看过
  • 欧盟的地理标志保护
    立法概况:1.1992年,欧共体对除葡萄酒和烈性酒以外的农产品采取了“地理标志特别立法”;2.欧洲经济共同体208192号条例:关于保护农产品和食品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的条例;3.2006年修改条例;4.欧洲理事会51006号条例;5.2006年3月,欧盟制定了更加高效并与WTO全面匹配的“关于保护农产品和食品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的欧洲理事会第51006号条例”,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对受保护的原产地名称(PDOs)和受保护的地理标志(PGIs)的注册。条例的范围:受保护的原产地名称(PDOs)指:用来描述某种农产品或食品的某个地区、某特定地点、或在特殊条件下某个国家的名称。源产自该地区、特定地点或国家,并且其品质或特点主要或全部来自于特定的地理环境、固有的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以及在规定的地域生产、加工和配制这些因素。受保护的地理标志(PGIs)指:用来描述某种农产品或食品的某个地区、某特定地点、
    2023-06-08
    90人看过
  • 地理标志保护的例外
    TRIPS在其第二十四条第4至第9款中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的一些例外情况:首先,关于在先使用或善意使用。TRIPS第二十四条第4款规定,本节无任何规定,要求一成员方阻止其国民或居住者继续使用或以类似的方式使用属于另一成员方的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用以标明葡萄酒或烈酒的特定的地理标志。条件是该国民或居住着已经在该成员方境内就同一或相关的商品或服务连续使用该地理标志:(a)在1994年4月15日之前至少已经使用了10年;或(b)在上述日期前以善意的方式(ingoodfaith)使用。有必要指出的是,该款所规定的善意使用的例外并非适用于所有的地理标志的保护,而只适用于葡萄酒和烈酒的特定的地理标志的保护。这主要是为了解决在葡萄酒或烈酒的地理标志的使用上所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但是根据我国新第16条的规定,并没有此限制,只要是已经善意取得的注册就继续有效。其次,关于商标的在先注册或商标权的在先获得。TRIP
    2023-04-23
    291人看过
  • 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合作取得新进展
    3月23日,记者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获悉,近4年来,经中欧双方共同努力,中国与欧盟双方不断深化在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领域的合作,在互保试点产品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双方即将实现各自10个产品的互认互保。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在中欧地理标志保护试点项目下,阿让李子干、孔泰奶酪等10个欧盟著名产品将很快在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注册,正式成为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时,龙井茶、陕西苹果等10个中国产品将很快在欧盟得到地理标志保护注册。双方的合作为下一步研究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双边协议奠定了基础。(知识产权报记者赵建国)
    2023-06-05
    237人看过
  • 中国企业该如何进行商标国际保护
    通过以上案件,可以看到,中国企业对商标的保护意识还很弱,同时不知道该在什么时机怎样进行保护。欲走出去的企业或已经开辟海外市场的企业,不要盲目地进行商标保护,但也不能坐以待毙。成都杜瓜子食品有限公司,一次性地注册了48个商标,其中大都与杜字相关,包括老杜、小杜、杜大、杜二、杜三等,甚至连大名鼎鼎的歌手阿杜也没放过。一种小食品一次保护性注册这么多商标名称,在成都还是第一次。但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董事长杜召明还花费20万元人民币在美国、中国香港、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商标注册,这种商标全面防御性保护意识值得中国企业学习。中国企业除应具有区域品牌保护意识外,更应该有国际品牌概念。杜绝以上案件发生的最有效途径,就是企业应该变被动为主动,不应该等到别人抢注自己的商标缴完学费后才醒悟,应防患于未然。现今,很多大型国有企业以及老字号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很差,相反,中国的众多民营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却很强。企
    2023-04-23
    210人看过
  • 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步骤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者是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提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申请保护的产品在县域的范围之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跨县域的范围的,由地市级的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跨地市的范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的使用申请拟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应根据产品的类别、范围、知名度、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因素,分别制订相应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草拟并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国家标准;省级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草拟并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检验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必要时,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予以复检。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出入
    2023-07-01
    162人看过
  • 如何对特殊标志登记申请进行审查
    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其有效期限为四年,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根据《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对特殊标志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和登记,其中实质审查限于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和缺乏显著性的审查,不包括《商标法》规定的对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性的审查。一、形式审查特殊标志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文件:(一)国务院批准举办该社会公益活动的文件。(二)准许他人使用特殊标志的条件及管理办法。二、实质审查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图形组成的特殊标志,不予登记:(一)有损于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的尊严或者形象的;(二)有害于社会善良习俗和公共秩序的;(三)带有民族歧视性,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四)缺乏显著性,不便于识别的;(五)法律、
    2023-04-23
    464人看过
  • 如何对专利权进行保护
    专利保护是指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在专利权受到侵害后,专利权人通过协商、请求专利行政部门干预或诉讼的方法保护专利权的行为。发生专利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怎么确定专利权的归属?专利权的确定根据不同的情形,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
    2023-02-26
    69人看过
  • 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途径有:一、《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为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设定了注册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法律制度,这类似于英、美等国家对地理标志进行商标法保护的立法模式。二、采用专门法规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三、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外贸易法》等法律以及个案处理的方式保护地理标志。在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实践中,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障碍。(一)商标意识欠缺。1)注册意识不强。与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存量相比,申请注册的仅是一小部分。2)农产品地理标志权利人管理不规范、不严格。一些在地理标志范围内的企业由于看到了地理标志产品巨大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销路,为了赚取高额利润,粗制滥造、以次充好,从而失去了市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3)侵犯农产品地理标志权的现象层出不穷
    2023-06-07
    373人看过
  • 美国专利商标局拟对先用权和国际专利保护进行研究
    华盛顿——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该局已于2011年10月7日公布了两份联邦注册公告,意在征求书面意见。该局被要求依据美国发明法进行两项研究,借此机会,USPTO还公布了将为这两项研究召开两次公开听证会的消息。具体来说,国会要求USPTO研究并报告国外先用权的获取以及帮助小企业和发明家确保他们的发明受到专利保护的措施。USPTO两项研究报告须于1012年1月中旬完成。“征求书面意见、召开公开听证会的目的在于就这两项研究的内容范围收集信息,”美国商务部知识产权副部长兼USPTO局长大卫.卡波斯(DavidKappos)说。“公众参与先用权研究和国际专利保护研究有助于USPTO向国会提交最详实、最精确的报告。”USPTO将于10月25日召开先用权研究公开听证会,国会已认可要研究的范围,USPTO意欲将以下几项内容加进去:国外司法机构运用先用权的经验、个人在国外从事商业
    2023-06-05
    246人看过
  • 对商标权进行国际保护的原因
    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是由商标管理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并受到国家保护的权利。它是一个集合概念,其内容包括商标专用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续展权等。其中,商标专用权是核心,其他权利均由此派生。通常意义的商标权就是商标专用权。这一点,从我国新修改的《商标法》的相关内容中便可得知,《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权,即商标专用权的效力包括积极行使权和消极禁止权。法律咨询:网友:如何有效保护商标权?律师:1、对员工进行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培训,并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提高商标保护意识。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对商标的运作进行常年的实时监测,帮助企业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3、条件成熟时申请驰名商标,扩大商标保护的范围及力度。4、同时,企业还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市场的运作情况,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应及时诉诸法律手段并采取必要
    2023-03-19
    388人看过
  • 如何进行美国本科选校
    学校风格这是一个很重要,但是比较模糊的因素。同样和个人性格关系很大美国本科如何选校?比如,Greeklife:Fraternity兄弟会和Sorority姐妹会是美国大学生社交娱乐生活重要的一部分,主要就是一起喝酒聊天等等,可能很多中国学生不太适应。评估学校风格最直观的方法是访问大学网站,看里面有学生的图片,美国本科留学看看这些学生的气质、打扮和精神面貌,差不多可以得出比较准确的评价了。国际生的录取与财政录取政策。Need-Blind.在录取时不考虑学生是否申请助学金。宣称对国际生Need-Blind的学校本就寥寥无几,在经济尚低迷时似乎也开始优先考虑自费生了。Need-Aware:在录取时考虑学生财政状况,申请助学金有可能会降低竞争力。助学金Need-BasedFA.美国本科留学为了帮助家庭条件有限,不能支付学费的学生而设。公立校大多对国际生没有此政策。以往历史上国际生获得FA较多的学校
    2023-05-09
    372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业生产
    相关咨询
    • 地理标志要如何保护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30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应当提出地理标志保护申请,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出口企业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应当向辖区内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产品和其他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
    • 2022年地理标志商标保护怎么进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7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
    • 地理标志商标的申请如何进行(申请受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9-29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第九条 申请保护的产品在县域范围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跨县域范围的,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跨地市范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有关地方政府关于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
    • 我国商标法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是怎么规定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商标法》第16条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 对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行为如何处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4
      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2条规定,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