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行政复议具体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9:01:31 226 人看过

生活中我们或许听说过,并且了解过行政复议。但是对于专利行政复议你有一个具体的什么概念,估计大多数人都是没有的。毕竟这是一个比较冷门的知识,不知道很正常。那么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专利法行政复议的具体是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给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系统内提供一个针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救济管道,同时,也给行政机关在行政系统内一个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机会。虽说行政复议带有准司法性质,但其基本性质仍是行政行为,且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此处所谓涉及专利事项,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授予专利权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案件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我国目前的专利执法体制是所谓的双轨制,即司法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并行。根据《专利法》第60条、第63条以及第64条的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做出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上述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体制的架构需要在地方设立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等违法行为。目前,在所有省级人民政府内,都已设立此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部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内,也已设立此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1.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

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指提出专利行政复议申请的人以及被申请人。根据前面的分析,可以将提出专利行政复议申请的人分成两类。第一类申请人是指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人。《行政复议规程》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本规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1]

第二类申请人是指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人。第二类申请人包括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被控侵权人,以及假冒、冒充专利行为人等。所称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权的合法继承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请求。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若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复议的,被控侵权人应为第三人。反之亦然。无论是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还是第二类专利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均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具体而言,就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2.专利行政复议的机构

专利行政复议的机构,也称专利行政复议的机构的主管机关。与专利行政复议的两类申请人一致,也存在专利行政复议的两类机构。第一类机构,《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性质上相当于国务院部门,因此,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由其本身进行复议。当然,尽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与作出复议决定的机关同一,但内部的处理部门却可以不同。根据《行政复议规程》第3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以下简称“法律事务处”)负责行政复议的具体工作。第二类机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所以,此类行政复议,既可以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也可以向上一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3.专利行政复议的收案范围

根据《复议规程第五条规定,专利行政复议的收案范围包括:1、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2、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3、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4、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5、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6、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7、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8、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子恢复的:9、专利权人对给子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10、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11、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12、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所作复查决定不服的;13、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其机构处罚不服的;14、专利代理人对吊销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不服的;1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最后一项是个“兜底条款”,究竟包括哪些情形,未见到任何解释。但从实际来看,可以肯定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出的任何具体行政行为都不包括在内。

4.提起专利行政复议的期限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H的除外。《行政复议规程》在规范层次上仅属于部门规章,并非该条中所指的“法律”,鉴于《专利法》对专利行政复议的期限未做特别规定,所以,不管是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还是第二类专利行政复议,都遵照该60日的的规定,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前款所述期限的,该期限自障碍消除之H起继续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0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专利相关文章
  • 专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专利意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深刻。不是每个人都能申请专利。但是,专利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专利复审,也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专利行政诉讼。以下部分将讨论专利行政审查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专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何区别?仅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案件,,复议机关受理行政违法案件和行政失当案件。也就是说,对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不提起行政诉讼。此外,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后不得提起行政诉讼,使行政纠纷只能通过行政复议而不能通过行政诉讼解决(4)审查的力度不同。受理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审查其是否适当;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因此,行政复议的审查力度大于行政诉
    2023-05-07
    323人看过
  • 具体行政性垄断行为是什么意思
    具行政性垄断行为是什么意思行政性垄断是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地区行政性市场垄断、行政强制交易、行政部门干涉企业经营行为、行政性公司滥用优势行为等。它们不属于政府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进行的正常经济管理,也不属于政府为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而采取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等经济和社会政策。因此,认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一个行为是否构成滥用权力,其依据是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如果国家的法律或政策明确规定禁止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从事某种限制竞争行为,而政府或其所属机构违背规定采取了这种行为,这就构成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具体行政性垄断,指的就是具体的行政行为造成的垄断,比如通过政府采购;政策性的排外等。
    2023-05-01
    107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书意思代表什么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意思代表什么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提交的,据以引起行政复议程序发生的法律文书。行政复议的申请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意思表示。由于行政复议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即行政相对人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能主动进行复议,因而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基础。二、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4)应当属
    2023-06-06
    109人看过
  • 卫生行政复议的行政效力具体指什么
    卫生行政复议是卫生行政机关为解决行政争议而采取的具有一定司法性质的行政行为。卫生行政复议的效力并不是终局的。在大多数情况下,病人及亲属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进行救济。一、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和普通复议的区别①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②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③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和辩论制度;而税务复议机关审查税务复议案件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必要时才采取其他方式),且实行一级复议制度。④效力不同。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具有终局性,当事人对裁决和裁定不服只能进行申诉,且申诉不影响法院裁决的执行力;税务行政复议则不同,除国务院所作的裁决外,其他复议机关所作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具有终局
    2023-06-19
    256人看过
  • 专利复审有什么具体流程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初步审查后,认为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另一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实质审查后,认为发明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复审请求书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2023-05-02
    75人看过
  • 行政复议要收费吗,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
    一、行政复议要收费吗1、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自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法律依据: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五十条规定,对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以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本规则第八十三条规定延长行政复议期限的,以延长以后的时间为行政复议期满时间。二、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有哪些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可以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和决定四个步骤。第一、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应该在知道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作出那一天起6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
    2024-03-20
    289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具体的权利有什么
    (一)依法提起复议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人可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二)撤回复议申请的权利。在提出复议请求后,复议机关作出裁决前,申请人可以撤回复议申请。(三)有委托代理权。(四)依法请求被申请人履行复议决定的权利。复议机关如果作出变更或者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而被申请人在复议决定生效后仍不执行的,申请人可向复议机关申诉。(五)有权请求税务机关赔偿侵犯其合法权益而遭受的损失。(六)抽象行政行为提请审查权。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可以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所指的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1、对不予受理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不予受理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不予受理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为被告。2、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中:复议
    2023-06-13
    392人看过
  •  行政复议书的具体写作方法
    本文介绍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写作规范,包括必须详细描述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列出负责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以及阐述事实和理由,明确指出行政行为对申请人权益产生的影响。同时,还提到了文本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知的相关信息以及有关行政行为有争议的具体内容。最后,在申请人的名字后附上日期,并在附页上注明。行政复议申请书写作规范如下:1.首先,必须详细描述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2.文本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知的相关信息以及有关行政行为有争议的具体内容;3.阐述事实和理由,明确指出行政行为对申请人权益产生的影响;4.列出负责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5.最后,在申请人的名字后附上日期,并在附页上注明。 如何撰写一份优秀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2023-08-28
    209人看过
  • 行政的税收复议前置是什么意思?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按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
    2023-04-18
    412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执行罚具体是什么意思
    一、行政强制执行执行罚具体是什么意思行政强制执行乃是指由行政机构或经行政机构申请人民法院,针对那些未能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履行相关义务的行为。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主体以及法院均可作为执行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二、行政强制执行与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行政强制执行与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1、从执行对象看,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比较广泛,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和人身。而民事强制的对象
    2024-04-12
    179人看过
  • 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
    2023-06-13
    65人看过
  • 适用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范围是什么意思
    一、适用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范围是什么意思行政复议的范围指的是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受理当事人所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当事人对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等情形。二、行政复议有什么特点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三、行政复
    2023-11-05
    103人看过
  • 行政复议第三人具体指的是什么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除申请人、被申请人外,与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与复议程序,享有并承担复议权利与义务的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包括相对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即第三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区别仅在于程序上,申请人是复议程序的发动者,被申请人是申请人复议请求的对象,而第三人则是复议程序启动后申请或被复议机关追加而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程序的。在实际案件中,第三人的情形主要有:(1)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被处罚人或者权益受被处罚人侵害的人;(2)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共同被处罚人;(3)其他与被申请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第三人指的是什么人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行政复议活动中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规定,第三人若是不参加行政复议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一、行政复议第三人的种类:1、有独立独
    2023-07-23
    373人看过
  • 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手续,具体内容
    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一、法院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一、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二、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
    2023-03-25
    213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
    词条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专利
    相关咨询
    • 招标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 具体含义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8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招标行政复议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上述情况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 行政复议一级复议具体是哪些意思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1
      一级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即不服从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法定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是行政终局决定,行政相对人不服不能再向上级国家行政
    • 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11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此处所谓涉及专利事项,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授予专利权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案件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 行政复议法13条具体规定是哪些意思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即行政公署,从法律意义上讲,它并不是一级人民政府,只是省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但在实践当中,行政公署实际上行使着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职权,并直接领导其所属县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鉴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这种情况,《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由行政公署对县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行使复议权,这不仅方便行政公署及时处理复议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也便于与《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相一
    • 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是哪些意思?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05
      根据规定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